有一些朋友會對杜案的結局拖了一個長長的「尾巴」感到義憤,但這尾巴只是小事一樁,不是大節。杜案結局的大節是政府妥協了,對於這些妥協,我們應該表示肯定和珍惜。當今中國最重要的事,是向前走,這一代人應該表現出與時代相稱的成熟,穩健紮實地促進民間和官方的良性互動,不能因為任何理由使中國大陸陷入低價值的對抗和內耗狀態,從而耽誤政治改革的寶貴時間。對於杜導斌本人來說,毫無疑問,他是無罪的,判決書中留下的長長「尾巴」得不到歷史的承認,遲早會被撤銷,一點也不會影響到他的政治前程。既然如此,他絕對可以安心地休養、學習一段時間。
自2003年春季以來,因應於各種危機,中國大陸民間力量主動出擊,維權浪潮風起雲湧。政府則用不斷的妥協和不斷的黑獄來回應。面對著這些模糊含混信息,對於當下的自由民主演進之路,一些朋友提出了「民間與官府」兩極對峙促進政改的模式,這一模式設想,民間力量逐漸成長,對政府逐漸施壓,當壓力突破某一臨界點,即可逼迫政府不得不政改,當是最具操作性的路徑。事實證明,這一分析並不符合當今中國的實際。
在當今中國,官府各派在「鎮壓人民、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方面」的確存在著某些一致,但這不是主流。今日的主流是大變即將來臨,各方都在暗思應對之策,鐵桶一般的團結即將破裂,中共分化的腳步正悄悄向我們走來。專制主義和自由民主思想的兩極對峙,早已打通了官民對峙的格局,深入到官府內部,官府內部正在喧囂和沸騰。政治改革的確會影響一部分當權者的既得利益,但已有相當多的當權者認識到,這對於他們也可能是可行的利益選擇。他們不會為別人去背歷史的包袱而犧牲了自我的利益訴求,他們的潛意識中可能不無做「與時俱進的弄潮兒」的豪情。
在杜案中,公安部門第一次的起訴材料被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便是一件十分微妙的信息,說明瞭中國地方開明力量,具體負責操作的法院和檢查院部門有良知的人士不滿於做一味服從的執行者,而謀求適度地發出自己的聲音。事件的最後解決內幕不詳,但意義更加積極,證明了中共內部有相當的力量不希望一直生活在對抗、鎮壓和恐懼未來的黑暗生活中。而在「南都」案中,中共廣東省委前任領導任仲夷、吳南生兩位老先生的出面發言,也昭顯著中共內部健康力量的存在與作用。如果這些趨勢能夠繼續下去,那麼,在未來,在政治改革的起始階段,中共內部的改革力量可能發揮相當重要的作用。
我一直不贊成將民間力量稱為反對派的說法,因為中共的分化是值得期待的,而民間可以對此起到建設性的作用。請回顧1985-1991年的蘇聯,其民間即沒有明顯的反對派。
今日中國急需民間與中共的良性互動,民間力量更可以稱為「建設性」的民間力量。如果考慮到法治與民主政治的同等重要性,那麼,在早期,民間力量更應防止過分的政治化,而應在促進法治方面謀求發揮更大的作用。
民間與官府是有共同利益的。面對一個巨毋霸的中國充滿風險和不確定性的未來,面對民間社會尚未發育成熟的事實,中共的分化瓦解是很多人都不希望見到的,而中共與民間力量分化組合、攜手推進政改更被視為希望所在。在和平演變中維持社會穩定,便是民間與官府的共同利益。但是民間力量心中的穩定,是不斷改革中的穩定,而非停滯中的穩定;穩定不是壓倒一切的,它不能壓倒人權,不能壓倒人的尊嚴;但是穩定的確是十分重要的,失去穩定將使民眾和國家嚴重受傷,這是任何有責任心的自由民主信仰者都不願見到的,時勢的演進也需要他們在行動中表現自己的責任心,能夠充當中國的脊樑,與社會各界一道抗住中國的命運。在促進中國實施務實(而非戈爾巴喬夫-葉利欽式的虛浮莽撞)的政改方面,在探索一個可以維持和促進經濟增長(而非不能「下蛋」)的民主政體方面,在穩健地建設政治文明而同時儘可能維持中國內部的穩定,將下層的利益訴求轉向福利國家建設,將各界的政治訴求化為自主命運的政治權利行使,而非階級衝突,對內對外共同應對疆獨、藏獨、台獨的挑釁方面,需要全體中國人一道努力。
杜導斌事件的意義,便在於它更多的不是個體性的,而是折射出中國政治的某些動靜。杜兄以其主動作為,有力促進了社會的變遷,也身當了命運的多重轉折,這樣的生命是豐富多彩的。我相信,經此一役,杜兄的視野將更加開闊,志量將更加深沉。
2004年6月12日(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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