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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希同披露江綿恆一次侵吞國有資產一千五百萬元

作者:江迅  2004-02-03 21:0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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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有條件假釋出獄,已寫五萬言申訴信給中央,稱自己是江澤民打擊北京幫的犧牲品,並指責江澤民之子江綿恆將國有財產轉移。作家陳放探訪陳希同,稱假釋是胡溫關注下的決定。

六年前被判刑十六年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今年七十四歲,未滿刑期,卻已於兩個月前獲得北京當局假釋,讓他在有條件下,暫時釋放回家,可以會見朋友、自由離開居所。二零零四年一月下旬,以陳希同王寶森案為素材寫成長篇小說《天怒》的北京作家陳放,對亞洲週刊證實了這一消息。陳放稱,這是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和總理溫家寶關注下作出的決定。

與陳希同相識二十多年的陳放,去陳希同家與他見了面。陳放接受亞洲週刊採訪時說:「前不久,據陳希同的秘書透露,陳希同已經寫完五萬多字的關於他案情的申述,他自認是中共高層政治權力鬥爭的犧牲品,是江澤民對他的政治迫害,並狀告指控江澤民和他兒子江綿恆的行徑。」陳放說,陳希同在申訴中還披露了江澤民之子江綿恆的一個項目是國有資產轉移,款項涉及一千五百萬元人民幣。據陳放所知,陳希同目前仍在家中繼續寫申訴。

陳放說,陳希同於兩年前因患早期前列腺癌而獲准保外就醫,一邊在家中服刑,一邊接受治療。陳希同回家兩個多月後,打電話給陳放,說他已經讀了《天怒》一書,不過,那書是借來的,希望陳放能送他一套書。沒多久,陳放因糖尿病引致併發症而入住醫院二十多天,出醫院後康復一個多月,即二零零二年八、九月的一天,他去陳希同家看望了陳希同,並向他贈送了《天怒》等書。當時陳希同的夫人和女兒都在場。在陳希同任職北京昌平縣之前,陳放就與他相識。北京首次申辦奧運失敗時,陳放曾給陳希同算過命,說他有牢獄之災。當時,陳希同聽了哈哈大笑,說:「不可能,不可能。誰還能抓我?」

據陳放說,陳希同讀了《天怒》後,沒有什麼不高興,對這部作品表示理解。陳希同說:「你寫的這本書還行。不過不全面、不完整,當然我完全能理解。歷史是勝利者寫的,歷史書是知識份子按照勝利者的要求寫的,我是失敗者。」

當年向鄧告江留禍根

陳希同又說:「當年我信任小平同志,寫了一封告江澤民的信給小平同志,歷數老江的諸多問題。我過高估計了小平同志對我的信任,沒想到他會把我的信直接給了老江。這樣就留下了禍根。你不可能實事求是寫,連審判我的案子都不可能實事求是。這是老江對我政治上的打擊,哪是作為腐敗案件審理?我的問題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到了真相大白的時候再說吧。對我的問題處理不處理,判不判刑,判多少年刑,與《天怒》沒有什麼關係。有沒有這本書,我遲早都會有這樣的結果。問題在老江。」陳放說:「他知道他完蛋的致命原因。」

陳放告訴他,《天怒》已由北京電影製片廠電視劇部,改編為三十五集電視連續劇《都市危情》,籌集了一千二百萬元人民幣,由四川峨嵋電影製片廠米加山導演。陳希同聽了,連連搖頭擺手,對影片能通過審查表示懷疑。結果,這部電視劇經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審查沒有通過,至今擱置著。

兩個月前,陳希同獲得假釋,根據中國大陸的法律,假釋期間,如不再犯新罪,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否則,就把前後所判處的刑罰合併執行。據陳放說,陳希同的病情目前控制住了,身體狀態不錯。他說:「陳希同案,肯定有中共高層官場的衝突和權力整肅的因素,但不等於陳希同本身就沒有問題。」

據悉,陳希同前不久已經寫了五萬言申訴信遞交中共中央,申訴信已經到了胡錦濤和溫家寶等高層領導手中。他在申訴中說,他完全是中共高層政治權力鬥爭的犧牲品,是江澤民對他的政治迫害。自己的問題是挪用公款,而不是侵吞、貪污,挪用公款是用作公事,在當時官場是普遍現象。

陳希同、王寶森案件曾涉及大大小小一千多名政府官員。陳希同被判刑後,北京市民對他以往的政績,特別是城市建設依然多有褒揚。一批北京官員也為他鳴不平。

北京官員為陳鳴不平

近半年來,有數百名官員或在不同場合對陳希同被重判十六年徒刑表示不理解,認為證據不足;或通告各種渠道為陳希同說情,認為他是中共派系鬥爭的犧牲品,目前仍然在職的一些官員比陳希同腐敗程度嚴重多了,原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的腐敗行為就遠遠比陳希同嚴重,卻沒判刑。陳放說:「陳希同被假釋是好事,這表明以胡溫為首的新的黨中央,反腐敗的決心更鮮明更堅定了,反腐敗決不允許摻夾其他什麼因素。」

出生於四川省的陳希同,一九四九年後一直在北京地區工作,六十年代曾任北京昌平縣縣委副書記。十五年前的「六四事件」時,他任北京市長,因「平息動亂」有功而升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而後進入中共中央政治局。他主要副手、主管財務的副市長王寶森於一九九五年自殺身亡後,陳希同遭調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查明,「陳希同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侵吞大量貴重物品;腐化墮落,大量揮霍公款;利用職權支持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等經商,謀取非法利益;嚴重失職,對王寶森違法犯罪活動負有重大責任」,一九九七年八月開除陳希同黨藉。一九九八年七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定陳希同犯貪污罪、玩忽職守罪,判處有刑徒刑十六年。八月,最高人民法院駁回陳希同上訴。這是「四人幫」一九八零年被判刑後,第一次有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員被判處長期徒刑,轟動海內外。

小說內容敏感曾被禁

陳希同在審訊期間曾數易囚禁地點,定罪判刑後,先後囚禁在北京秦城監獄、內蒙古呼和浩特監獄。陳希同兒子陳小同因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目前仍在服刑。

陳放的三十萬字小說《天怒》,是根據王寶森、陳希同案而創作的,由內蒙古遠方出版社出版。一九九五年五月陳希同案曝光,六月就開始動筆,十月殺青。陳放說:「案件發生之前已經佔有大量材料,不僅僅是寫北京,而是綜合了許多案件,北京的案子只是素材來源之一,不是唯一來源。」一九九七年出版後,終因內容敏感,被當局藉口出版程序有問題而不許銷售,實際上是被禁。當時陳放說:「《天怒》被禁,在我的預料之中,作品寫得激烈,而目前的保守勢力又那麼強大。書被禁,我很坦然。」中國大陸書市出現多種盜版書,至少有數百萬冊。

陳希同被判重刑後,有海外輿論認為,這是江澤民打擊政治異己的手段。江澤民於「六四事件」上調中央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權力卻被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架空,重判陳希同是江澤民打擊北京幫的關鍵一步。有北京政治學者認為,陳希同從保外就醫回家到假釋,都反映出江澤民的勢力正在逐步削弱,江澤民的權威和影響已明顯消退。那麼多官員冒著政治風險,替一名已經沒有什麼政治能量的貪污犯鳴不平,可見人們對江澤民的權勢已經不再看重,而對胡錦濤、溫家寶的執政寄予希望。


《亞洲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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