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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中共中央的修憲調門

 2003-08-27 07:0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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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個偶然的機會,讀到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草案),中共中央這篇文稿送閱面很窄,只給一些當部長的朋友,連副部長都望塵莫及。據說只要那些夠格的朋友沒什麼意見,很快就要把「(草案)」兩個字去掉了。這樣一件關係13億人合法權益的大事,馬上就要鐵板訂釘了! 我實在著急,不得不撰此短文,以曉天下。

按照中共中央的建議(實際上就是決定),除了「三個代表」入憲的既定方針以外,只將保護私有財產寫進憲法,其他許多黨內外同志、黎民百姓赤膽忠心、有理有據提出的許多修憲建議一概不予考慮。例如:

一、公民的居住和遷徙自由

此項自由權在1954年憲法就已經有了,1975年文革中,沒有徵求公民的意見,突然在憲法中取消了。多少男女老幼由於沒有這一條起碼的人權而含恨九泉。今天在「胡溫新政」之下,恢復中國人半個世紀前就有的這項權利,本料想沒有什麼困難,而且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任何人站出來反對公民的居住和遷徙自由。

然而,中共中央卻說:恢復公民的居住和遷徙自由的條件還不成熟。在這個問題上要特別慎重,要保證憲法的穩定,這次修改憲法至少要考慮管用半個世紀。

中共中央有如此主張,真叫人大吃一驚! 中國人民本個世紀之前就有的居住和遷徙自由,到未來半個世紀還不讓有,這頭尾可是一百年啊! 中共中央不是主張高舉「三個代表」的偉大紅旗嗎?請問:不讓恢復公民的這項起碼人權,究竟屬於哪一個代表啊! 中共中央就此問過被代表的廣大公民的意見嗎?中共中央是否感覺到自己與被代表者距離太遠了呢?

二、憲法監督與違憲懲治機構

人們常說,要樹立憲法的權威。然而半個世紀以來,為什麼中國的憲法沒有權威?蓋因違反憲法得不到懲罰。於是乎從一大批黨和國家領導人、優秀知識份子到許許多多不知名的公民的憲法權利被野蠻剝奪,留下了一幕一幕的連臺悲劇。文革結束了,此類悲劇並沒有終止。而有識之士除了悲嘆之外,紛紛指出要在憲法本身建立憲法實施保障機制,建議設立專管憲法監督與違憲懲治的機構 ---- 憲法委員會或憲法法院。此項建議,全國人大有關部門早有醞釀,可謂朝野共識。

然而,中共中央卻說:無論設立憲法法院還是設立憲法委員會,現在條件都不成熟,違憲懲治機構目前沒有必要!

什麼時候條件成熟?難道要等待更多的公民被割斷喉管嗎?難道要等待現任黨和國家領導人重新被揪到北京工人體育館去批鬥,冤死於開封監獄、秦城監獄嗎?中國人民經歷了十年浩劫,如果還不能換來一個違憲懲治制度,那千百萬人不是白死了嗎?

三、公民的知情權

既然公民是國家的主人,主人當然有瞭解公共事務的知情權。通過修憲,把公民的知情權寫進我們的憲法,應當是勿庸置疑的。2002年底到2003年上半年,震撼神州、波及全球的SARS(或曰非典)疫情再次警告中國人,知情權與生命權一樣,是不可或缺的。

舉世公認,SARS疫情如果早公布、早治療、早預防,就可以早控制,不致於傳播面那麼廣,死亡人數會大大減少。而導致我國SARS疫情發生初期信息傳遞人為梗阻的根本原因,不是個別人的工作責任,而是國家只有保密制度卻沒有公開化制度,憲法沒有承認和保障公民的知情權。經歷過SARS的慘痛教訓之後,新聞界一致呼喚知情權,舉國上下都有一種期望 ---- 知情權入憲這次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亡羊之後還能不補牢麼?

然而,中共中央再次讓人們大吃一驚,居然說什麼,把公民的知情權寫進憲法,條件還是不成熟!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第一天起,公民就應該擁有對國家公共事務的知情權,現在半個多世紀過去了,怎麼條件反倒不成熟了呢?

我想,普通公民沒有知情權,中共中央還是會有知情權的,因為中共中央主張「三個代表」嘛! 不過,中共中央要記住,世界上有些事還是不許別人代表的。打個通俗的比方:張三結婚,就不能由李四去代表;我肚子餓了,無法讓你代表我去吃飯。知情權也是如此。領導同志 ---- 我們的公僕不能代表老百姓去享受知情權。因為那樣做的結果可能是:公僕知道一切,而作為主人的公民卻一切都不知道。或者說,只能按照公僕的需要,讓主人多少知道一些就算了。這樣一來,公民還是主人嗎?公民還能掌握自己的命運嗎?

頗有意思的是,據新華社電訊:中共中央政治局2003年8月11日決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開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主要議程之一是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修改憲法工作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然而,幾乎與此同時,中共中央的修憲基調就已經定好了,結論已經作出來了。

我不知道中共中央是否記得,毛澤東曾經說過:一切結論產生於調查研究的結尾,而不是在它的先頭。現在中共中央的結論已經先入為主,那麼所謂「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是虛情假意嗎?如果當真,中共中央是否願意將其草案公布,徵求全國公民的意見,並在此基礎上作實質性的修改呢?

我現在真有點擔心:中共中央的建議,只要把「草案」二字一抹,就可以過五關、斬六將,力排眾議,「統一思想」,頒行天下。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畢竟不是一個人或少數人的,也不是一個黨的,它屬於13億中國人民,並且要直接影響13億人,間接影響更多人的命運。非經公民討論,修憲應屬無效。但是,如果你也不說話,他也不批評,大家一片沉默,甚至認為修憲與己無關,不聞不問,以致於憲法不能早日完善,憲政不能早日成熟,「空前浩劫」就可能乘虛而入,重降九州大地,中國老百姓又要付出慘痛代價了。

懸崖憑誰勒馬?唯我炎黃子孫!(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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