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3年5月13日起,杜導斌「遵守合同」沒有在海外發表一個字。今天之後我還得繼續遵守。事實上這個強盜合同我沒有不遵守的選擇餘地。但由於對自己的退出缺乏一個交待,最近有些朋友作出某些猜測。因此,我在今天公開下面的這封信,以表達對六四死難者的紀念,同時也表達對給過我很大支持的[大紀元時報]、[民主論壇]、[議報]、[人與人權]、[北京之春]、[大參考]等海外媒體和讀者們的敬意!並藉此機會公開表明本人對竊國竊省竊市之流僅僅出於維持自身地位和利益的需要而剝奪(變相剝奪)公民言論自由這一憲法權利的行為的輕蔑和譴責!
成為「敵我矛盾」,還是接受「挽救」?
──給朋友們的非公開信
意料之中的一天終於還是來了。
由於已經對對方作出承諾的緣故,這一天發生的事情只有等待若干年後再向朋友們敘說,也是出於作過承諾的緣故,我請求朋友們不要在公開的場所使用這封信。
我現在的處境是:要麼不顧一切地堅持自己的寫作,這條路的前方是「當作敵我矛盾處理」,要麼到此為止,接受他們的「挽救」,不再寫作令某些人寢食難安的文字,這條路的前面寫著「安全放行」。我該如何選擇?有沒有第三條道路?
在自由主義語境中,妥協也許適用於處理所有人與人、團體與團體、人與團體的關係,但唯獨不適用於人權與政權之間,政權只應該是人權的奴僕,理當只為保護人權而存在。政權不應該、也不配與人權形成對等的博弈關係。然而,在極權主義餘威猶在的今天,我不得不在下面兩種生存狀況間作出非此即彼的選擇:大義凜然地進去,犧牲若干年月的寶貴時間在監牢裡;委屈地呆在他們劃定的羊圈裡,也許還能做點有益的工作,最起碼可以繼續自己的研讀。自由主義者杜導斌迫不得已地選擇妥協來對抗強制──他不擁有不被強制的自由。這個國家裡的所有「公民」(準確說來只是臣民)都不享有這種的自由。
是的,我選擇了後者──與其說是選擇,不如說是被選擇,有的人也許會因此罵我怯懦,但我唯願朋友們能夠給予一定的理解。
我沉痛地向朋友們宣告,從今天開始,在海外時政評論這塊疆場上,我將隱姓埋名,杜導斌三字將消失一段時間,也許還會是一段很長的時間。不過,請朋友們相信,我是不會當逃兵的,被恐嚇嚇倒的人不配聲稱熱愛自由。
但願這三個字復出之日,自由和民主的陽光普照著中華大地。
杜導斌
2003年5月13日於蒲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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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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