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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柏橋:告別群眾運動

 2003-05-21 17:3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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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段時間來,由於非典施虐,全國上下都將對抗非典作為頭等大事。這本屬情理之中的事,不僅無可厚非,而且應該予以支持。可是,最近出現的一些跡象卻令人深感不安,人們已隱約感覺到這場抗非典的鬥爭正在朝政治運動的方向發展。據國內朋友表示,現在人們擔驚受怕的事已經不只是非典,還加了一點:那就是什麼時候一不留神就會被當成散步謠言、傳播非典的破壞社會穩定的反動分子給抓起來扔進大牢。據說已經有數名大學生因散步謠言製造社會動盪而被捕。看來一場轟轟烈烈的群眾政治運動就要全面展開,我們的同胞又要經受一次運動的洗禮。

讓我們先來看看昨天新華社的一篇關於中宣部部長劉雲山前往北京市考察防治非典宣傳思想工作的報導。該報導引述了劉雲山的指示:在抗擊"非典"的鬥爭中,宣傳思想戰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唱響主旋律,堅持"兩手抓",落實"三貼近"。一句話就包含了三個黨八股名詞,這大概也算是劉雲山和這名記者的一種特殊能力吧。坦率地說,我反覆讀了幾遍,也沒有弄懂"兩手抓" 、"三貼近"所指為何。國內的讀者也許對這種八股式寫法早已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事實上,這種僵化的表達方式不僅滑稽可笑,也透露出了一種政治運動中所特有的咄咄逼人的氣息。讓人讀來膽戰心驚。

這位部長大人還說,在抗非典的鬥爭中,要發揚民族精神,廣泛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我不理解抗非典跟愛國主義能扯上任何關係。當局不惜利用這場嚴重的社會災難開展所謂愛國主義教育,無異於發國難財。中國政府在最近的"兩高"文件中規定, 任何人在抗非典期間哄抬物價將遭到刑事處罰;而當局利用這場災難為自己的政治目的服務,不也是為謀一黨之私利嗎?難道就不應該被追究?二十一世紀的中共宣傳部長還說出這等文革水平的語言,新華社的記者還能寫出這樣搞笑的文字,看來中國還要沉浸在政治運動中相當一段時間。

與這位中宣部的大管家相比,全國各地的基層宣傳隊伍也不遜色。只要你到網上去逗一圈,我保證你能找到一大堆各地宣傳工作者們創作出來的滑稽作品。比如,有一個工廠在自己的廠門口挂出了一個巨大的告示牌,上面寫著"疫情就是命令" 六個字。各位有誰能明白這六個字的含義?還有一個小學舉行抗非典文藝作品創作大賽,結果美國的超人出現了,文革中常見的人民群眾將鬥爭對象踩在腳下的漫畫得獎了----不過,這次被踩在腳下的不是叛徒內奸公賊劉少奇或走修正路線的赫魯曉夫,而是罪惡類類的非典。還有的地方在醫務人員上抗非典一線前集體宣誓入黨,也不管他們是否達到了共產黨員的標準。這跟死後將人追認為黨員的作法一樣不可思議。

今天的新華網上還有一則關於各地積極投入抗擊非典鬥爭的消息。該報導說,河北省軍區組織500多萬民兵預備役人員,組成了6萬多個以民兵班排為單位的非典疫情信息小組,對全省5萬多個鄉鎮、自然村進行分片包干,每天對村民身體狀況、外出情況、接觸人員等進行查詢、登記,按一日一報和零報告制度向上級報告。還有11萬多名民兵聯防隊員配合公安和衛生、防疫等部門,在全省各個交通要道和鄉村路口執勤,並擔負非典隔離區的警戒任務。類似的新聞隨處可見,讀來令人不寒而立。記得前年9/11發生後,國內有些知識份子曾針對美國採取的一些防範恐怖襲擊的嚴厲措施進行過激烈的批評,攻擊美國無視民眾的人權。他們認為連對外國留學生建立一些基本檔案資料都是侵犯人權的行為。可是, 今天當他們眼見中國政府如此大規模地加強對民間的控制時,卻又無動於衷。難道在他們眼裡,只有美國人民的人權才值得保護和重視,中國人民就不配享有同等的人權嗎?難道在他們看來,只有中國政府可以對防治非典採取任何嚴厲措施和強制手段,包括任意解釋和歪曲法律,而美國政府在遭到恐怖主義威脅時卻只能坐以待斃?這樣的雙重標準如何能贏得世人最基本的尊重?除了懦弱,他們還有什麼理由來為自己前後不一致的行為辯護呢?

尤其令人感到氣餒的是,前天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出了一個所謂法律解釋性文件, "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文件規定,對故意傳染非典者可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這顯然是最近一系列因抗非典而漠視法治和人權的一個典型例子。根據刑法330和好331條之規定,故意傳播傳染病最高可判七年。而這個所謂對刑法的解釋文件居然任意更改法律,規定可將傳播傳染病的人判處死刑。眾所周知,只有人大常委會有權制定和更改法律,其他任何機構都無權立法。因此,這個文件明顯違反了人大根據憲法制定的立法法。同時,這個所謂解釋性文件也違反了聯合國的系列人權公約和世界衛生組織的有關規定。尤其令人不可理喻的是,該文件還規定,散步非典謠言可以被視為故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按照刑法第103條、第105條的規定,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這是非典時期的典型政治化行為。難道那些因被扣上"散步謠言、製造社會動盪"帽子而遭到懲治的人的人權就不應該得到保護? 以保護人權的名義濫殺無辜,是對人權的最大褻瀆。

中國過去五十年來歷次群眾運動製造了無數的人間悲劇,造成無數人家破人亡.如今政府又企圖以保護人民的生命為名,掀起一場群眾政治運動。如果這場運動長期持續下去,最後很可能會演變成另一場悲劇:因群眾運動而遭到迫害的人遠遠超過因非典遭到生命財產損失的人。最近的報導說,湖南省已有207名國家工作人員因防治非典不力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而據官方公布的數字,湖南全省才不過六名非典患者。這種發展趨勢應該引起人們的高度警惕。

中國政府一貫善於利用天災人禍來打擊異己,為鞏固自己的政權服務。希望國人能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再一次陷入另一場令人難堪的政治悲劇。我深信,只有當群眾運動真正成為歷史名詞時,中國的現代化文明才有希望。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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