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的人群是每個國家都有的,但只要有完善的社會救濟措施存在,他們最多隻會陷入「貧窮」而至於陷入「困境」,在國外,甚至是許多不發達國家,如果一個患病的窮人無力進普通醫院進行治療時,他們可去一些慈善醫院,在那裡,慈善醫院是窮人生命安全的保障,他們只要交十分低廉的費用甚至無需交納任何的費就可以得到治療。不過這樣的救濟措施離不不開政府和社會的支持。
政府的社會救濟主要實施者,可以看到,改革以來,雖然一些地方政府相繼投資開辦一些慈善醫院但這些醫院幾乎普遍存在資金短缺、運轉困難的問題,一直成不了氣候。現在又推出合作醫療制度,可根據目前實施情況來看,這已經成為一些地方政府斂錢的手段。所以我們的政府在社會救濟方面一直就做得十分差,我常常在城市看到許多無家可歸者,看到許多流浪兒,他們都再為生存而掙扎。我們的政府不但不給予有效的救濟施,反而動不動就將他們「收容」,剝奪他們自由流浪、苟且生存的權利。
而且,慈善事業由於政府的制約而面臨發展的瓶頸,一方面慈善組織官方化傾向比較嚴重,運行效低下,再加上缺少透明運行機制,可靠性讓人懷疑。民間慈善組織發展滯後,公眾的慈善意識淡漠,缺乏參與公活動的熱情;另一方面,政府對慈善事業不給政策的支持。例如對於慈善捐款,我們的稅務機關竟然要徵稅,這直就是一個黑色的幽默,這樣的幽默導致了許多企業家對於慈善機構望而卻步。
不光是政府的原因,我們的社會也正在墮落。現在有一種奇怪的現象,一方面,各種高消費場所在國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成為新興富豪浪費揮霍的樂園,另一方面,公共慈善事業資金奇缺,發展受到極大限制。統計,中華慈善總會成立7年來,共籌集慈善捐款近12億元(截止2002年底),其中50%來自國外,10%多點來港澳臺,而中國 地捐款只佔30%左右。中國的新興富裕階層充斥著享樂主義情緒,普遍缺乏慈善意識,這也目前社會上出現「仇富」心理的重要原因,富豪們利用社會的資源發家致富,但卻缺乏回報社會的責任心,即使們偶爾參加一些慈善活動都帶著濃濃的商業味,所以,富人們是不是應該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反思呢?
我們看到,「活埋病嬰」的背後實際上是社會救濟出現缺位,這就導致了一個家庭,一個父親陷「困境」,殺死自己的親身骨肉很大程度上是被困境所逼。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困境,我們的政府和社會應該負擔主要的責任。要知道,當那些弱勢人群為了擺脫困境時而作出種種非理性舉動時,這是極其危險的。社會救濟措屬於基本的國民福利,關鍵時候一定不能缺位,否則慘劇可能將一幕幕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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