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怨恨增加企業枷鎖*
格林斯潘在眾議院發表的談話與他星期二在參議院所說的內容大致相同。但是,在面對如何改善公司治理和預防商業犯罪這個棘手的問題時,格林斯潘擔心,這一陣子來自民眾的憤怒情緒,可能會導致國會加諸企業太多的規範,反而妨礙了商業的效率。
*上市企業主管為財務報告負責*
在與國會議員拉法爾斯問答的時候,格林斯潘對於一個要求美國前一千大企業的領袖,必須以個人名義為企業的財務報告負責的提案,表示贊成。但他也質疑,這個強硬的規定是否要延伸到所有股票上市的公司。拉法爾斯議員說, 「我認為不只是前一千大企業,而是所有一萬七千家上市公司,都應該受到這個約束。」
格林斯潘說, 「如果這是出於他們自願的話,那沒甚麼問題。但我覺得要管理這麼大規模的事情很麻煩。我擔心一旦所有的資源都用來管理這些企業的話,反而就沒有能力去監督那些小的,犯下詐欺罪行的企業,而這些才是你應該要監督的。」
*管住企業又不束縛手腳*
國會正在審查那些將加重對企業犯罪行為處罰的法條,而這些法條同時也可能傷害健全的商業活動。最近的辯論,則把焦點放在如何在政府管制與企業自律間取得平衡。
格林斯潘清楚地解釋說,過去兩個月股價的狂跌對經濟造成了很大的影響,讓經濟活動受到挫折,並使消費者不願意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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