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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民主派人士區錦新國安罪成 重判12年半 國際嚴厲譴責(圖)

 2026-11-06 15:3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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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
澳門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因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法》等控罪,於週五(6日)被澳門初級法院判處入獄12年6個月。(圖片來源:EDUARDO LEAL/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6年11月6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澳門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因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法》等控罪,於週五(6日)被澳門初級法院判處入獄12年6個月。這是1999年澳門主權移交後首宗國安案件。判決後,區錦新妻子鄭妙珊發公開信,表示從閉門審訊到公開宣判,「是政治審判」,「是人格羞辱的莫須有迫害」。國際社會與人權組織對此嚴厲譴責,並呼籲當局立即且無條件釋放區錦新。 

區錦新遭判囚12年6個月

據追光者報導,澳門民主派人士、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去年涉「顛覆國家政權罪」、「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罪」等7項控罪被捕。初級法院刑事法庭6日裁定區錦新僅兩項「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不成立,其餘控罪罪成,被判囚12年半。

判決指出,區錦新自2022年起長期勾結多個境外反華組織,收集並散布虛假且歪曲的圖片及資訊,企圖引起民眾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以顛覆政權;同時指他意圖破壞2024年行政長官選舉,並洩漏其擔任議員期間參與的立法會賭牌續期閉門會議內容。

法院指,整個訴訟期間,在區錦新沒有自行聘請律師的情況下,法院依法為他指定代表律師,並批准家屬定期探視。數十名市民、傳媒及區錦新家屬到庭聽取宣判。區錦新在庭審中對大部分基礎事實並無異議,亦承認勾結和串通多個境外組織,並認同法院指派辯護律師的意見。

現年69歲的區錦新曾任教師及立法會議員,是澳門民主派組織新澳門學社創會成員,也曾擔任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理事長、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會員大會副主席。區錦新長期關注民主發展、勞工權益及社會議題,多年來參與及舉辦悼念六四活動。

澳門主權移交之後,區錦新與另一名民主派人士吳國昌一同被視為當地民主派的靈魂人物。

澳門當局早於2009年為澳門基本法第23條完成立法,立法會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法,落實了基本法對7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立法要求,並於2023年完成修訂。

根據新制度,如果法官認為公開審訊可能損害國家安全,須把問題交由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判斷;委員會有權決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安風險,而有關決定屬最終決定,不能提出上訴或司法覆核。

新制度也規定,律師要參與被認為有需要保護國家安全的訴訟,須獲指定法官批准,並由國安委員會審查。

區錦新妻子公開信批「莫須有迫害」

這宗案件是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立法後的首宗案件。據瞭解,自區錦新被羈押後,外界、甚至家屬均難以接觸他。案件於2026年9月進行了為期3天的閉門審訊,過程並不對外公開,區錦新由「指派律師」辯護,審理法官及律師身份不明。從預審、開審到宣判,外界只能從政府新聞稿得知消息。其妻子鄭妙珊發公開信痛批該案為「政治審判」與「是人格羞辱的莫須有迫害」。

她表示作為家屬,只望往後能夠得到當局允許,能「不附加條件」地跟獲得丈夫書信和定期探訪的權利,「至於其他,相信一切主觀願望只會換來更大的失望,是故不想多想亦無謂多講」。

國際社會與人權組織的譴責

據BBC中文報導,此次宣判消息公佈得太突然,11月5日初級法院於下午3點發新聞稿,表示區案將於明早10點公開宣判。欲旁聽的公眾及傳媒須分別在4點起到法院及新聞局的線上系統登記。但有市民反映,4點02分左右到達法院,卻被告知「已經取完籌,額滿了」。6日早上,新聞局表示,只有4間傳媒出席旁聽,包括澳門廣播電視中文及葡文台、澳門日報及大眾報。

曾在澳門執業多年的葡裔律師何睿智(Jorge Menezes)向BBC中文指出,澳門當局透過刑期傳遞訊息:「澳門社會必須受到震懾、外界必須看到一個可以交代的結果,以及當局想像中的北京。」不過他表示,審判也反映了當局的軟弱,「一個有自信的政府,根本會把這種虛構出來的威脅當作笑話。澳門如今卻是在用手榴彈打蚊子。」

多年研究澳門政治的學者余永逸博士分析,此案件表達了政府畫出的「清楚紅線」基准:「澳門居民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有什麼是不能接受」。

有關判決對社會的影響,余永逸則認為自2021年立法會候選人遭集體DQ事件後,市民已目睹澳門變成「自我審查」、「不能夠表達意見」的社會,今日判決未必再對社會帶來多大衝擊。他擔憂,這種做法日後會延伸至其他法律,甚至被香港效仿。

美聯社報道,由於區錦新擁有葡萄牙國籍(歐盟公民),歐盟對外行動署及歐洲議會早前已發表決議譴責逮捕行動,批評此舉「加深了外界對澳門政治多元化及言論自由持續遭侵蝕的憂慮」,並呼籲中方立即且無條件釋放區錦新。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區副主任王松蓮(Maya Wang)批評,這項長達12年半的重刑是一場「充滿程序漏洞的審判」,其目的是向澳門境內所有和平的時政批評者發出「寒蟬效應」的威嚇訊號。

中央社報導,陸委會表示,區錦新案審理過程欠缺公開透明,當事人無法自行選任辯護律師,相關作法已嚴重影響司法人權及程序正義,並加深外界對於澳門司法獨立及法治環境的疑慮,憂心此案將進一步壓縮澳門民眾的政治權利、言論自由及基本人權。

陸委會呼籲澳門政府,應落實澳門基本法相關規定,維護司法程序正義,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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