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警方星期二(6月25日)透露,這位中國頭號通緝犯在逃到加拿大尋求政治庇護期間從事了洗錢活動,而且還曾企圖獲取假護照。
賴昌星是中國遠華走私案頭號嫌疑人,1999年與妻子曾明娜和三個孩子持香港護照逃到加拿大。
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的委員會上星期五拒絕了他的難民申請。由兩人組成的該委員會認定,賴昌星沒有充分理由擔心返回中國會受到迫害。
賴昌星以及他的妻子曾明娜目前仍舊在加拿大,等待加拿大聯邦法院是否會要就這一裁決進行審議的決定。
刑事訴訟
加拿大移民部官員說,預計加拿大警方將向賴昌星及曾明娜提出刑事起訴。因此,他們要求在等待法院作出決定之前將賴、曾二人繼續關押,說這些證據顯示,這對夫婦一旦要是最終等到的是不利於他們的裁決,他們就會試圖潛逃,或隱姓埋名地隱藏起來。
加拿大移民部的律師丹尼爾.圖奇說,賴昌星一直在利用地下渠道把錢從香港轉入在加拿大的一些秘密帳戶。中國當局最近也提出過一些類似的指控。不過賴昌星則堅稱這些錢是他的一些朋友寄過來的,因為中國方面凍結了他的所有資產。
圖奇說,有可靠的消息來源告知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國家警察)說賴昌星曾試圖獲取假護照,不過圖奇承認,他們不知道賴昌星是否真的弄到了假護照。
他說:「我們的看法是,從他過去的所作所為當中能夠很明顯地看出他今後會怎麼去做……,那就是他們會像在中國時候那樣,也會在加拿大逃避刑事訴訟。」
有報導說,加拿大警方在還未向法庭提出正式起訴之前就對外公布有關的刑事訴訟細節是相當罕見的。
賴昌星的律師對這種做法嗤之以鼻,稱這是拿來嚇唬人的。他的律師菲爾.蘭金說這純屬一派胡言。
蘭金說賴昌星根本不需要弄什麼假護照。他說:「他(賴)無處可去。他不想離開加拿大。」
蘭金還說這一刑事起訴最終反而會有利於賴昌星,因為在這一刑事起訴的法庭審理完成之前,遣返賴昌星的工作就得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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