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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挪用2600萬逃亡4年 國航「碩鼠」北京受審

 2001-11-20 05:4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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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公款2400餘萬元、挪用公款200萬元的原國航財務處成本二科副科長楊寧,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今天北京二中院將開庭審理此案。

  楊寧於1992年4月至1995年1月間,利用擔任國航機務處會計師主管財務工作的職務便利,採用假髮票、假憑證平帳的手段,將自己挪用給其他單位的2428萬元貪污。同時在1993年6月,擅自挪用公款200萬元給其擔任財務部部長的北京一科技開發公司使用,至今沒有歸還。

  楊寧案發於1996年,源於國航紀委追查一輛來路不明的富康車時問到了楊寧,做賊心虛的楊寧於是倉皇出逃,在重慶隱姓埋名達四年之久。但由於忍受不了對女兒的思念和孤獨、驚恐的折磨,於今年春節前,悄然返回北京家中,被朝陽警方於除夕拘留,隨後移交給朝陽檢察院,楊寧成為今年開始的檢察、公安聯手網上追逃專項鬥爭中第一個落網的職務犯罪份子。

  其實,楊寧貪污手段非常簡單。1992年,由於經不住本單位一名辭職同事的苦苦相求,將一張200萬元的支票給了這名以前的同事,但這位同事卻遲遲不還,並說,還要再借,否則先借的錢也還不了。楊寧只好又一次借給這位同事公款。如此,僅幾個月時間,楊寧竟分8次借給這位同事1400萬元,但到年底要對帳時,巨額虧空讓楊寧坐立不安。正好,國外公司打過來的一筆購買航材的回扣款到了,於是楊寧用這筆款填補了虧空,還漲出691萬元,楊寧索性將漲出的款項轉到別的帳戶。之後,楊寧還將挪用的另外幾家公司的330餘萬元用假髮票平帳。但楊寧作案之後竟一直未被發現,甚至還得到了提拔重用。

  國有企業職務犯罪比重大

  本報記者楊永輝報導 據本市檢察機關統計,去年以來至今年9月,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761件,其中發生在國有企業的就達544件。

  楊寧這樣的基層幹部無人監控,不少國有企業的高級幹部的權力更不易於得到有效監督和制約,也是國有企業案件高發的重要原因。據本市檢察機關日前公布的16件2000年以來查辦的大要案中,81%為國有企業董事長、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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