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察日報》報導:某省一所學院去年曾對校園內路面進行修建,路面完工後,打算繼續修建操場。因為路邊一棵大樹妨礙了操場的修建,所以學院決定先把樹挖出來。當大樹被挖出來之後,人們發現,新建的道路路面很薄,根本不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由於該院很多教職員工都是建築方面的行家,很快就猜出這可能是承包方偷工減料、學院工程負責人監工不力的結果。於是,在群眾的舉報下,包括該學院物業中心主任、總務處處長在內的3名貪官被挖了出來。3名貪官,所收賄賂款額都不算很大,算是小巫吧。
然而,「小巫吃小路,大巫吃大路」。據中央電視臺報導,廣東省紀委根據廣東省委的部署,會同廣州市檢察院查處了一起全國交通系統最大的受賄窩案、串案,涉嫌違法違紀的國家工作人員89人,從科長到廳長都有,品種豐富,涉案金額上千萬元。該案牽涉了30多個公路建設單位,涉及廣東的5條高速公路和國道,涉嫌人員有的在工程結算上隨意追加工程款,有的利用職權干預工程招投標,有的利用掌握施工現場管理、監督及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等權力收受賄賂,可以說是上下通吃,層層吃,級級吃。
這樣吃下去,會不會將道路蠶食得一乾二淨、千瘡百孔,從而引發車禍呢?
答案是一般不會的。因為採取的是「高造價」的辦法。據瞭解,廣東省目前高速公路每公里平均造價3900萬元以上,是山東省、河南等省的1.6倍。這其中有地質等客觀原因,但對於貪官們來說,就意味著「回扣」高,貓兒膩多,吃起來空間更大,甜頭更足。廣東這起全國交通系統最大受賄案就是個典型的例子。
在貪官看來,吃道路的「好處」很多:一是穩妥。房子造得不好會倒,橋修得不好會塌,可是道路卻不同,新道路下面是舊路基,倒不了也塌不了,無非是質量不高經不起車輛碾壓而已,重修便是了。重修則意味著新一輪吃道路又開始了。二是隱秘。領導不是專家,大多數群眾也不是專家。修一條道路究竟要多少錢,尋常人誰知道。三是保險。修一條道路,凡有權力的,只要願意,誰都能分一杯羹,誰都不會有意見。都是同一根線上的螞蚱,彼此心照不宣。誰要來查,牽一髮而動全身,「人多力量大」,每個人都有一張關係網可以鋪開。誰要來查,難免領略一下「眾怒難犯」的滋味。(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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