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出,胎兒致畸往往發生在妊娠期的頭4個到8個星期。如何應對化工業女工生育異常問題,亟需全社會予以重視。
「還我女兒的雙手」
今年3月28日,家住浙江臺州市椒江區的曹宏晒在區人民醫院裡生下了一個殘疾女嬰----除了左手兩根手指,其餘手指殘缺。躺在手術床上的曹宏晒聽到這個消息後,當場暈死過去。
曹宏晒在當地的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一線生產操作。冷靜下來後,他們一家3口專門做了染色體化驗,檢驗結果排除了遺傳方面的可能。於是他們將致畸的疑點集中到曹宏晒的工作環境上。
曹的丈夫林建勇說,妻子在車間每天都接觸苯系化合物等多種有毒物質,然而,曹宏晒去年6月份懷孕,直到7月份才從廠裡以「先兆流產」的名義請「病假」出來,因為廠裡有規定,在懷孕5個半月前不得請假。
兩天後,林建勇開始同廠方交涉,提出了孩子致殘賠償的請求。他說,半年裡找了不下20次,從一開始,林就遭到了拒絕。理由是,醫學上致畸的可能性有許多種,誰能證明林家的小寶寶就是因為母親從事的工作所引起的呢?
林建勇並不灰心。他的懷疑並非毫無根據:他妻子所在的車間同一工種有20多人,初步瞭解,4年中共有6名女工生育,遭遇不幸的就有3人----除了曹宏晒,還有兩位女工因胎兒發育異常而流產,其中一個女工第二次懷孕後生下個死胎。
這半年裡,林建勇跑過華東理工大學、浙江醫科大學,四下諮詢,根據林所訴車間的生產工藝和工作環境,專家都認為有毒物質致畸的可能性極大。最近,他來到杭州,找到浙江上下律師事務所,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個說法。「為了孩子,也為了更多女工的權益。」林建勇堅定地說。
林建勇原在椒江市區開出租車,孩子致殘後那段時間,他開車時總跑神,幾次險些出車禍。為了準備打這場官司,孩子出生不久,林建勇賣掉了自己的小車,一共虧了3萬元,拿著這12萬元車款,林建勇流著淚說,他的全部積蓄都在這兒了。
但林建勇仍然缺乏有力的證據。訴狀送到法院,法院要求補充材料後再考慮立案。
記者最近見到小寶寶是在醫院裡,由於抵抗力差,孩子經常感冒,隔三岔五地上醫院。記者逗了逗她,她揮著殘疾的雙手,咧著嘴笑著。
林建勇給孩子取了個名字叫林海正,意思是讓孩子記住她媽媽在海正公司工作的這段經歷。
蹊蹺的畸胎高發區
事情已經過去半年了,當記者隨同曹宏晒到椒江區人民醫院採訪時,錢醫生仍能一眼認出曹宏晒和她的家人。
孩子出生那天,是錢醫生做的剖腹產手術。當她抱出嬰兒時,立刻發現了嬰兒手指的異樣。當時她就下意識地問道:「產婦從事什麼職業?」
得知曹宏晒的工作情況,錢醫生驚訝地說:「難道你們廠裡就沒有告訴過你,這種工作在孕期是不好做的?你們太粗心了!」
今年25歲的曹宏晒,1994年從技校畢業後進入海正公司,1997年調入合成車間。這個車間生產4種藥品,分別是辛伐他汀、依維菌素、艾地苯醌、法昔洛韋。曹宏晒在這個車間先後從事過後3種藥品的生產。懷孕前後從事的則是依維菌素的投料工作。
「這個工種是依維菌素生產過程中空氣污染最重的一個環節,這4種藥品都在同一車間,各種藥品的有毒原材料和生產過程間隔不過幾米,整個車間都是有毒化學溶劑的刺鼻惡臭。」曹宏晒說。
曹每天的工作就是先取出原料,在一隻塑料桶裡面與溶劑攪拌後,再倒入反應鍋內,然後放出來過濾,每次二三十分鐘。一般每天投兩三批料,「每次過濾時,我的頭脹得像要開裂似的,有一種窒息的感覺。把頭伸到窗外一會兒,感覺才會好些。」曹宏晒描述道。
據瞭解,依維菌素是一種出口獸藥,用於殺死動物體內的寄生蟲,它的生產成分包括甲苯、甲酰胺、無水乙醇、銠催化劑等。在化學成分裡,甲苯、甲酰胺都有低毒性。
令人驚奇的是,每天接觸這些物品已經幾年了,廠裡卻從未告訴過她們原料的毒性,而且,在這種敞開式的操作當中,她們所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僅僅是一雙橡膠手套。
同一個車間的女工李梅(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名字系化名)已經有過兩次不幸。她1995年進入海正公司,結婚前後一直從事依維菌素的生產,1996年上半年第一次懷孕,40多天後出現子宮出血,好了一段時間後,2個半月時再度出血。經B超發現胎兒異常,只好在醫院做了人流手術。
不久後,李梅第二次受孕。「那時我仍舊在操作工崗位上,做的仍然是依維菌素線,懷孕40來天時,我請假離開了崗位。」但她這次防範仍然遲了,小孩足月後生下來,是一個死胎。
後來李梅被調到了艾地苯醌生產線上。有了前兩次的教訓,在知道懷孕後,她立刻請假回家休息。最後生了個活潑健康的女兒。
採訪時,記者還得知,車間化驗員車娜(化名)也有過一次懷孕流產的經歷。
同車間的男工大鵬(化名)身體也出現了明顯的病變。兩個月前,大鵬剛從醫院出來,在醫院裡治療了一個月,因為白細胞過低,最低時只有2300個。記者見到他時,他已調換工種到化驗室去了,白細胞也恢復到了正常,但他的臉色仍然很蒼白,說話有氣無力。
記者還見到了該公司另一個分廠的女工餘金珠(化名)。她的流產也頗為蹊蹺。她是一名農民工,大的女兒已經9歲了。去年她拿到了生育第二胎的指標。今年年初,她懷孕了。端午節做B超,發現5個月的胎兒四肢發育異常。在醫生的勸說下,她流著淚放棄了這個孩子。
記者在與他們接觸時,問到原因,大家都推斷可能與環境有關,但對此卻又顯得有些漠然。直到現在,還只有林建勇站出來了,畢竟,他是最大的受害者。
防疫站的達標報告
從事了一輩子小兒出生缺損研究的浙江婦產科醫院病理科主任醫師趙承洛說,醫學上胎兒致畸的因素有兩大類: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
林建勇的索賠被拒絕的最大理由是,廠裡生產環境完全達標。
受海正藥業公司的主管部門椒江區工業局委託,椒江區衛生防疫站於7月26日作出了一份檢驗報告。該防疫站負責勞動衛生的徐副科長介紹說,當天他們讓工人模擬操作,選取了投料、拌料等4個點作了檢測,結果顯示,空氣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完全符合TJ36-7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要求。在當天的檢測中,車間裡還設有防毒面罩。
記者問徐副科長,檢測前要不要對生產藥品的原料進行定量分析?他回答說:「我們走過不少廠。根據經驗,當天的模擬操作與平時的生產情況是一致的。而且我們只對採樣的空氣負責。」
對於這個結果,林建勇表示懷疑。他認為當天自己並未在場,公司肯定做過手腳。徐副科長則予以否認,他還說,檢測時間事先只告訴了工業局,海正藥業公司並不知道。
椒江區工業局曾向椒江區政府提交了一份書面匯報,匯報稱:「林建勇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一口咬定是該公司的責任,口口聲聲要求經濟補助賠償。當這一無理要求得不到滿足時,他便大吵大鬧,散佈各種不切實際的言論,歪曲事實真相,損害企業形象。」
「不能開這個口子」
海正藥業是一家上市公司,也是臺州市椒江區的龍頭企業,僅去年就實現稅利近億元。
公司黨委副書記王若松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他並不瞭解曹宏晒所在車間其他幾起異常情況,但他強調:「我們是一家國有企業,對安全保護還是十分重視的。每年都要對職工定期檢查身體……現在誰也無法證明工作環境對胎兒致畸有直接影響。這個口子不能開,否則全廠2000多職工誰家孩子致殘了都來找我們,企業還怎麼辦?」
記者問,為什麼沒有按《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將已婚待孕婦女及時調離崗位?王若松解釋說,她們自己沒有提出來,廠裡也無法及時掌握這個情況。同時,也考慮到女工自身原因---她們做熟了一個崗位,如果調換工種,讓她再去適應另一個崗位,她們考慮到收入的因素,常常不願去。王又補充說,甲苯、甲酰胺屬於低毒性,夠不上禁忌保護規定的級別。談到勞動保護的問題,王若松告訴記者,平時企業也要求職工戴口罩,但職工不戴,他們也不作硬性規定。
王若松表示,公司希望能對生產程序有毒級別作一個評價,但有關部門自己也搞不清楚。
結束採訪後,記者提出到車間去看看。此時車間工人已下班,但一走進車間,記者還是能夠聞到一股刺鼻的臭味。
一個普遍的難題
化工行業女工流產率較高,這是記者採訪中不時聽到的說法。據瞭解,臺州市有大大小小的化工、製藥企業上百家。當地群眾說,與一些私營企業相比,海正的管理還是較為規範的。儘管如此,還是有知情人透露,海正的女工因胎兒發育異常而流產的遠不止這些。
究竟有多少女工流產呢?海正藥業公司沒有這方面的數字,椒江區計生局也沒有。該局戴局長說,由於沒有執法權,他們準備就此向有關部門作些通報。
椒江區勞動局勞動保護科一位科長說,現在對於企業勞動保護的查處相關軟硬體滯後,加之產品更新快,這麼多產品這麼多化學成分,要靠手中現有的設備去鑒別其毒性,難度可想而知。他表示,近日將對海正公司做一次執法檢查。
據瞭解,林建勇已經將索賠額定為50萬元。他的代理人洪小眉律師說,按照《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的第5條,已婚待孕婦女職工禁止從事鉛、汞、苯、鎘等作業場所屬於《有毒作業分級》標準的第三、第四級作業。廠家違規用工,有明顯過錯。一個車間出現這麼多異常,廠家更是難脫干係。
杭州市職業病防治中心工作人員陳建春說,本案的難度在於確定胎兒致畸的直接影響。現在的最大希望依托於流行病學調查,即對該企業已發生的流產病例逐個排查,排除可能因素,最後確定因何而起。但即便這樣,也有著不確定性。
浙江婦產科醫院病理科主任醫師趙承洛說,還在10年前,由衛生部牽頭,全國十多家醫院曾經作過一個小兒出生缺損的調查,浙江省的畸胎比率大約在13‰左右。近年來這個比率有上升勢頭,這當中不排除環境惡化或是檢測手段提高的因素,但像這個車間這麼高的比率,顯然是值得警惕的。而且,胎兒致畸的最大可能性發生在妊娠期的頭4個星期至8個星期之間。由此來看,廠家對於女工顯然缺乏必要的保護。同時趙醫師也指出,要找出直接證據,還必須對所有女工的家族病史做一個詳細的排查,找出共性之處,再根據環境因素確定致畸的可能,但這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工作,僅僅依靠簡單的染色體檢查是無法得出結論的。
10月9日的《中國青年報》報導說,目前,職業病已成為影響我國部分勞動者健康的最主要因素。全國每年報告各類急、慢性職業中毒數千人,死亡數百人;重大惡性職業中毒事件時有發生。有關部門對發生職業中毒企業的調查顯示,有28.91%的作業場所沒有衛生防護措施;有47.69%的企業工人沒有個人防護用品;工人缺乏自我保護和個人防護意識,只有19.57%的工人接受了職業衛生培訓。工人因病被解雇在涉外企業中也司空見慣,在被診斷為職業病的509例患者中,18.6%的工人被解雇。不少工人回家後才發現自己患上職業病,即使想求助法律保護,卻苦於無法支付旅費、醫療檢查費而只能放棄。
摘自: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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