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風窗報導,社會學家是這樣定義「絕對貧困」的--「泛指基本生活沒有保證,溫飽沒有解決,簡單再生產不能維持或難以維持」。「相對貧困」則是指「溫飽基本解決,簡單再生產能夠維持,但低於社會公認的基本生活水平,缺乏擴大再生產的能力或能力很弱」。
儘管,從總體上講,中國的「貧困問題」已由「絕對貧困」時代走向「相對貧困」時代,但是,我們仍然不能在「絕對貧困」與「相對貧困」之間劃上一條明確的界限:絕大多數的「相對貧困」者,剛剛跨過貧困線,稍有生活波折,很可能就會重返「絕對貧困」的群體。
城市貧困,就其整體而言,基本上是一種「相對貧困」現象。一份權威的統計數據認為,中國目前的城鎮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已達1500萬人,屬於「城市(鎮)貧困」人口的有1382萬人。而早在1992年,全國總工會通過調查得出,全國貧困職工家庭人口數超過2000萬人。1994年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調查中心根據他們的有關調查推算,中國城鎮居民有近5000萬貧困人口。
不同的數字後面有著對此問題不同的理解,而許多人正在承受著這種痛苦的演化。
世界上,幾乎沒有一個國家不為「城市貧困」困擾。像印度、巴西這樣的發展中國家,由於沒處理好嚴重的貧富分化問題,幾乎成了「建在貧民窟上的國家」。比如,巴西在告別20世紀時,有貧民窟3905個,比1991年增加了717個,長幅22.5%。經濟最發達的聖保羅州也是巴西貧民窟最多的州,那裡集中了1548個貧民窟,佔巴貧民窟總數的39.6%。
據巴西地理統計局界定,貧民窟是指有50戶以上人家,匯住在一起,房屋建築無序,佔用他人或公共土地,缺乏主要公共服務設施的生活區。貧民窟的房屋往往是臨時搭建的棚戶,居住者對自己的臨時住房沒有合法的產權,隨時可能面臨政府的整治、清理。這些非正式的城區通常不具備水、電、污水處理、垃圾清掃等服務,是吸毒、賣淫、嫖娼、偷盜、搶劫等社會犯罪滋生的沃土。
貧民窟是城市化過程的產物(發展中國家尤為明顯),很少有國家可以避免。
在我國,由於戶籍制度的存在,形成城鄉二元的社會結構,農民進城受到諸多限制,沒有形成典型的「貧民窟」的政治條件,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進城民工的增加,在城市周圍繁衍生出的「村落」無疑讓人想到了它的存在。
那麼,是要戶籍制度還是要貧民窟,是要加速城市化(我國城市化程度目前不到35%,不僅遠遠低於發達國家80%以上的水平,而且低於發展中國家40%以上的平均水平),還是要預防「大城市病」,這是一個頗費考量的問題。
有學者認為,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限制在土地上,造成了空前的「人地關係」緊張,從而最終導致了農業人口大面積的貧困。讓農民到城裡來,即使出現貧民窟,也能創造一部分就業。
另一些學者認為,中國的農村剩餘勞動力應提倡「就地轉化」,不能讓他們無限制地流到大城市去。否則,會加劇城市裡的失業狀況,使城市貧困問題更加惡化。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不能像國外那樣出現「貧民窟」。
有意思的是,一個原來持第一種觀點的人,到東南亞某城市看到城市垃圾堆上的貧民窟的慘烈的生存狀態,改變了看法。這位教授並沒有問那些生活在貧民窟的人們是否願意回到農村,只是主觀覺得:農村的生活要比貧民窟的生活好。
但是,進了城的中國農民只要能生存,大多不願意回到農村去,這是客觀的現實。城市給他們的不僅是夢幻般的希望,更是活生生的視界和感官衝擊。而在農村,這一切似乎都不存在。教授的想法或許僅僅是想法而已。
今年的聯合國人居日的主題是「沒有貧民窟的城市」(Cities without Slums)。不知未經歷過大規模「貧民窟」歷史階段的中國會做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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