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消失”20多家银行:小银行路在何方?(图)
【看中国2022年2月14日讯】2022年1月26日晚间,中原银行发布公告,当日,该行与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订立吸收合并协议。根据吸收合并协议,此次吸收合并的对价为284.7亿元,均将以分别向售股股东发行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约合每股2.14元。
不仅在河南,辽宁、山西、四川等省份的中小银行也开启了整合重组。例如,2021年1月,辽宁省政府常务会议称,通过申请新设组建一家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市商业银行。2021年9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同意辽沈银行(上述省级城商行)吸收合并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并承接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所有网点和员工。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媒体,随着辽沈银行资本金和管理层的到位,按照辽宁省政府的规划,未来会陆续吸收省内的葫芦岛银行、阜新银行、抚顺银行、丹东银行、朝阳银行、鞍山银行、盘锦银行、铁岭银行、本溪银行等另外十家城商行。
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中国大陆有20多家中小银行合并“消失”。
2020年11月组建成立的四川银行也采取的是类似方式,在攀枝花市银行和凉山州银行的基础上,引进了28家投资者。
2021年4月,山西银行在太原揭牌,该行系原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银行通过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为239.96亿元。
上述银行合并的模式有两种: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二者核心的区别在于,合并后存续的主体不同。
进一步来看,吸收合并是一家银行吸收另一家银行,被吸收银行解散,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被吸收银行的债权、债务由吸收银行承继,吸收银行办理变更登记,即A银行+B银行=A银行。而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银行合并设立一个新银行,原合并各方解散,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新银行承继,合并各方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并依法办理新设银行的登记事项。即A银行+B银行=C银行。
中小银行合并重组早已有迹可循。早在2004年,原中国银监会第一任主席刘明康提出城商行联合重组的构想,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在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原则实现资本重组和联合。在此后长达十年的时间中,城商行重组案例此起彼伏。例如,2005年,合肥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徽商银行,作为存续公司,吸收合并安徽省内的5家城市商业银行,以及7家城市信用社。2014年12月,由河南省13家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通过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中原银行正式成立等。
此后,中小银行合并重组进入平静期,直到2020年才被重新开启。2020年5月,中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宣布拟发布11项重大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就包括中小银行深化改革。中小银行的合并重组为重要落地措施。
中国中小银行的数量众多,目前大约4000家,资产总额占到整个银行体系的28%左右。该类金融机构的发展与各地区的经济密切相关。
近年来,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中小银行的发展方向:中小银行、地区性的银行需在本地发展,不能在全国各地开展业务;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以及个人金融服务,满足当地企业和居民的金融需求等。但随着政策支持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国有大行凭借低利率贷款不断下沉,对中小银行的业务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中小银行在资本、客户、支付系统、跨业和IT队伍上,都处于弱势。
一位接近监管人士称,在大行的挤压下,中小银行如何利用数字化做出特色是一个难题,但这类银行服务当地居民、当地中小企业的定位不能乱。中小银行不要想着垒大户,一旦踩中一单爆雷项目,可能会出现致命的危险。将中小银行的业务限制在本地,鼓励它们做小微客户,实际上是保护。
中小银行最需解决是公司治理薄弱、专业人才稀缺的难题。中小银行应大力引入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尤其是具有经营决策权的董事、高管人员和中层,这将对银行的业务转型、数字化转型和风险防范化解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中小银行的发展定位、公司治理、人力资源、业务结构、风险化解等几乎所有方面,都与地方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当前中小银行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合理、合情、合规地定位和处理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中小银行需要走上“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发展成精品银行。
可以预见,中小银行合并潮仍将在2022年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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