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康熙年间,北京有夫妇二人,因为躲避恶官,带一幼女,来到安徽亳州,以卖豆腐为业,十余年积了二百来两银子。女儿年近二十,长得艳丽非凡,邻里人家都想聘她。她父母考虑叶落归根,还是回故乡,再议婚姻为好。
于是,三人北归。出门二十多里,有两人手执刀剑,将女儿抢劫而去。父母追奔数里,哀号乞求,将二百两银子交出,求把女儿留下。两贼拿了银子,依旧劫持女儿而去。
父母再追,两人把父母都杀死。两贼劫女儿,又走了几十里,女儿佯言要喝水,来到一口井旁,乘另一贼去借提水用具时,女儿主动跳入井里。另一贼来后,用绳将一贼送下,把女儿先用绳救上来,然后再把绳放下,牵引井下贼上来。正当井上贼弯腰,用力牵引时,女儿机智地乘势将井上贼,也推下井去。然后,走到附近人家,报告了事件原委,大家看了现场,设法抓住了两贼,并报告官府。官员查验,与女儿所说,相符合,把两百两银子,依然还给女儿。州长善良,觉得女儿只身北归,无依无靠;而他自已又无子女,便将女儿认为已女,又选择了一个品学兼优的秀才,嫁给了他。
(据清代东轩主人《述异记》)
正是:
华夏本来多俊贤,千山南北热心肝。
接济穷困不辞劳,救助贫弱最勤勉。
只因邪共煽群众,斗争黑学大氾滥;
破坏道德与人伦,助恶害善罪滔天。
佛光普照佳日近,璀璨宇宙换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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