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局为管制人民币和外汇而采取更严厉手段。(图片来源:Nuthawut/Adobe stock)
【看中国2019年2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正鑫综合报导)近年来大量资本逃出中国,相当一部分资金则由地下钱庄操作完成。日前,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意味着北京当局为管制人民币和外汇而采取更严厉手段。
更严厉手段管制资本 两高司法解释明确认定标准
地下钱庄在中国大陆定义为地下汇兑、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组织。根据官方的解释,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主要有较为传统的以境内直接交易形式实施的倒买倒卖外汇行为,还有常见的以境内外“对敲”方式进行资金跨国兑付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
其中,倒买倒卖外汇,是指在中国境内外的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此类钱庄俗称为“换汇黄牛”;变相买卖外汇,是指在形式上进行的不是人民币和外汇之间的直接买卖,而采取以外汇偿还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偿还外汇、以外汇和人民币互换实现货币价值转换的行为。
此外,资金跨国兑付更是典型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利用开立在境外的银行账户,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这类地下钱庄又被称为跨国(境)兑付型地下钱庄,即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
日前,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定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两高司法在1月31日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后的另一个关于金融案件的文件。
此次针对地下钱庄的司法解释认定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为“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事实上,此前都是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局)在对各种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2018年,中国外汇局发布了6次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分别对商业银行、贸易公司、支付机构、个人等机构开具了不同金额的罚单。
资金外逃的几种形式 贸易方式最凶猛
曾有金融业内人士披露,资金经过香港是外流的主要通道,通过在香港的关联公司,中国大陆公司虚增进口额,通过外管局审核后,支付外汇给香港的关联公司,达到资金外流的目的。
面对中国经济增长持续乏力等现状,中共权贵阶层持续将资金转移到国外,致中国外汇储备不断下降。为了控制资本外流,当局开始严格管制企业和民众兑换美元,在华外企和中国企业与海外正常的业务往来也受到了影响。
一般说来,中国资本外逃大致有四个途径:第一是利用进出口贸易通道;第二是利用地下钱庄;第三是利用境内外银行;第四是通过海外投资并购。
香港是人民币最大的离岸中心,又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国际金融中心,一直以来都是资金和热钱的中转站。资金外逃通过很多种途径,但是大规模的资金外逃还是通过虚增进口金额来进行的,一是因为金额大走地下钱庄不安全,另外地下钱庄也没有足够多的外汇,二是这个途径相对合理、合规,不好查处。
当然通过海外投资并购转移资金,也是中共权贵们青睐的方式。有一定背景的中共权贵才能申请到大额的用汇配额,并向境外进行资金转移与支付,而民间多采用“蚂蚁搬家”的转移资金方式是中共权贵们不屑一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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