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古人不能发誓?“牺牲”的下场惊人(图)
谈“牺牲”与“发誓”
强盗拿唐僧玄奘作“牺牲”,触怒了神灵。最终只好下跪求饶,并皈依玄奘改信正法。(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牺牲”和“誓”是在当下中共话语体系中被赋予新意的词汇,“牺牲”是共产党要求加入其组织时发的“誓”词中用的核心词汇。
牺牲
在当下中国大陆的党文化语境中,“牺牲”是舍弃、放弃的意思,如“牺牲”你点时间,“牺牲”你点利益,就是舍弃时间和利益的意思。“誓”字也被抽去了原有的内涵,变成了说话者要守信的意思。这两个词的本意并非如此。
根据许慎的《说文解字》中的解释,“牺”是毛色纯净身无杂色、用于祭祀的动物;“牲”是指身体完整无缺的、用于祭祀的动物,在古代孔国安传中说:“色纯曰牺,体完曰牲”。《周礼》中记述:“凡祭祀,共其牺牲”。从字面的意义来看,在中国的上古时代一般以牛羊犬鸡等作为牺牲祭祀的动物来使用。
字的形状,可能由于地域和时代的不同略有差异。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牲,牛完全”,而在甲骨文中,左边的字形既有被绳索捆住四脚的牛的正面形像,也有类似羊的正面形像,右边是“生”字,既为注音亦为表意--既有“生”的读音,也有鲜活和幼小鲜嫩之意,所以“牺牲”一词在古代就是用于各种祭祀活动,毛色或羽色纯正、鲜活的牛羊等动物,最初的本意是名词,没有动词的意义。
在中国古代的祭祀活动中,除了用“色纯体全”的动物作“牺牲”供奉和祭祀祖先、神灵外,以活人为“牺牲”作贡品祭祀、供奉神灵也曾经普遍存在。除中国古代外,用活人做“牺牲”祭祀祖先和神灵也曾经是世界各大陆许多国家、民族、部族普遍流行的习俗之一。
世界各地的祭祀活动
从世界各地各民族留下文字材料和考古发掘的器物中,可以看到这种祭祀活动基本情况。据《汉字与动物世界》一书的描述,在中国上古时代的殷商王朝用于占卜的甲骨文中,记载有许多殷商王朝把俘虏的羌人作为“牺牲”,通过活埋、砍杀、焚烧、肢解等方式,供奉自己的祖先和神灵的卜辞,描述了活人祭祀的目的、仪式规模。
在美洲的玛雅文明和阿兹达克文明留下的文字材料和绘画材料中,以活人做“牺牲”的祭祀活动的场景非常残酷血腥。在祭祀日,作为祭祀贡品的“牺牲”,有战俘也有以其它方式的被选定的人被带往神庙,由祭司用长矛把他们刺死,挖出“牺牲”的心脏,或由祭司用匕首直接从“牺牲”的活体中挖出“牺牲”的心脏,作为贡品献给他们信仰的神灵,以希冀获得神灵的保护。
玄奘险成“牺牲”的祭祀品
古代印度,把人作为“牺牲”祭祀自己信仰的神灵的行为也曾经非常普遍,唐僧玄奘就在西天取经时就被强人劫掠,险些作了中印度一伙强盗祭祀神灵的“牺牲”。据《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的记载,唐僧玄奘在西行取经从中印度的阿逾陀国坐船前往阿倻佉国的途中,受到了强盗的抢劫。这伙强盗信奉突伽天神,每年的秋天都要寻觅劫持一个质状端美的人,杀死后取其血肉来供奉祭祀突伽天神,以求获得庇护和福份。由于当年祭神的时间即将过去,又没有捕获到这样可供祭祀的人选,所以就在抢劫财物时,顺便选择了形貌皆美的玄奘作为祭祀的“牺牲”。
在劝阻不成、他人自愿替换不许的情况下,玄奘被二强盗持刀牵上强盗们在树林里建起的祭神土坛。玄奘从强盗那儿获得了自我入灭的许诺后,发愿往生弥勒菩萨处,得正法下世救度杀害他的人,然后平静的诵经入定。这时,突然天昏地暗,狂风四起,那些信奉突伽天神的强盗,认为拿唐僧玄奘作“牺牲”,触怒了神灵,觳觫战栗下跪求饶,并皈依玄奘改信正法。
誓
另外一个与中共关联度很大,也是共产党邪教组织活动的核心之一的词汇就是发“誓”或宣“誓”。根据《说文解字》的记载,“誓,约束也”,文字从“执”、从“言”。古代的甲骨文是左半部上边为草木之形,下边为言;到小篆时,字体变化为上边为斧钺砍伐草木之像,下边为言语之意,斧钺砍伐草木之像说明“誓”词对发“誓”双方的强制性的约束。
“誓”字既然从言部,意为约束,是人之间或人类的群体之间以一定的仪轨、在特定场合用一种言语形式订立的承诺或契约,所以发“誓”时都要举行比如沐浴、斋戒,建坛等特定的仪轨。有时为了加重“誓”的分量,还把斩草折木为“誓”的形式,改变为刑“牲”为“誓”。比如汉朝时有刘邦和大臣们发的“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的白马之盟“誓”、满清初年和蒙古贵族的刑白牛之盟“誓”。根据中国古文字专家对盟字的解读,盟字下边的皿,就是盟“誓”双方刑牲时接收血的器皿,所以“盟”和“誓”两个字就联系了起来,也就有了歃血为盟的成语。
“誓”描述的活动,必须具备一些特定的要件(一)参加发“誓”、“盟誓”的双方--有个人与个人,也有个人与群体,也有群体与群体;(二)“誓”词的基本内容--包括“誓”内容和违约背“誓”的惩戒方式;(三)发“誓”或“盟誓”活动的见证者和最终的监督者、执行者。
盟誓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发“誓”活动,一般发生在民间,所以见之于史书的数量很少。个人与群体或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发“誓”、“盟誓”活动见之于史籍较多。如在中国古代的典籍《尚书》中就有许多这样的“誓”,比如《甘誓》、《泰誓》、《牧誓》等“誓”词,就是古代帝王对他的属民群体发的“誓”词。满清初年和蒙古贵族的刑白牛之盟“誓”,就属于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盟誓”。
之所以要发“誓”、“盟誓”,主要源于发“誓”或“盟誓”的双方彼此之间对对方能否兑现、履行彼此订立契约的一种怀疑和担心,所以在整个的发“誓”或“盟誓”活动中,超越发“誓”或“盟誓”双方的所有恩怨、善恶、对错、是非,具有无边法力的神灵,才是整个发“誓”或“盟誓”活动的核心所在,是真正能够见证、监督发“誓”或“盟誓”双方的履约程度,并能对违约背“誓”给予强制制约的力量。所以,发“誓”、“盟誓”就绝不是简单的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缔约活动,真正的内涵是人对神的信,是借助于一定仪轨,发“誓”或“盟誓”双方分别与神订立的誓约。
遵守“誓”
发了“誓”就是要遵守,违背“誓约”的承诺和契约,有关违“誓”应受惩戒的承诺就要被兑现。所以古人对“誓”的约束是非常惧怕的,决不轻易发“誓”。据《左传》记载,郑庄公杀死弟后,把母亲姜氏放逐到城颖,发誓说:“不及黄宗,无相见也”(不入黄泉,不相见)。不久庄公开始后悔自己的所为,想见到他的母亲姜氏,但是又害怕自己违背誓言,而受到神灵的惩罚,让他和他的母亲同时死去。后来还是他的一个大臣发明了一个执中的方法,挖了一个地下有水如河的地洞,让他们母子分别从两头进入,在洞中的地下河相见。
《新元史》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元太宗四年(1233年),元太宗窝阔台率领托雷等将领伐金。到五月时太宗窝阔台感到身体不适,六月时病情已经十分严重了。随军的萨满巫师说太宗的病是由于金国的山川神灵,怪罪蒙古军队杀戮过多而致,必须以太宗的子或弟为“牺牲”才能禳送。于是拖雷向天祷告,愿意自己作为“牺牲”替代元太宗,并喝下了禳送神灵的符水。结果元太宗没几日就康复了,而拖雷则从避暑地官山启程北返蒙古草原途中,走到一个名叫阿喇合的思的地方时暴疾而终,时年只有四十岁。
古人彻知“牺牲”二字在中国神传文化中的作为献祭的“贡品”的本意,也明白“誓”对于发“誓”者超越世间常理的制约。鉴于此理,古代社会没有人自愿去献出自己的生命去做祭祀的“牺牲”,所以古代以人为“牺牲”的祭祀,献祭的“牺牲”一般都是战争中的战俘。在历史有枭雄之称的曹操,也因为对其先祖与汉高祖刘邦有“白马之盟”所发之“誓”的忌讳和畏惧,虽然长久觊觎汉室大宝、垂涎皇帝的宝座,但终究未敢僭越。
统观古今中外,只有在中共利用暴力和谎言掌握了国家政权后,在篡改“牺牲”、“誓”等词汇原有语意的话语环境下,迫使受其奴役的国民通过发“誓”的形式,在发誓、起誓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自愿以“誓”的方式和共产党组织签订契约。
希望神州大地的善良的中国人,不要再被欺骗,自己得明白真相,为自己选择光明的大门,行善积福,做一个真正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