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 其实不安乐(公有领域 Pixabay)
【看中国2018年6月13日讯】两年前,加州允许安乐死的条款在六月九日正式生效执行。但是今年的六月一日,加州心理学学会发函通知,这项条款最近被一个法官以违宪之由驳回,暂时无效,提醒加州的执照心理医生们不能帮个案做评估。
加州关于安乐死的法令条款,是在2015年通过的。当初各界在辩论安乐死在道德,法律,自由意志各方面的冲突时,我是赞成安乐死的,因为在意识型态上,我支持个人在走到人生尽头时,应能有选择权让自己以一个比较有尊严的方式辞世。
我当初对安乐死的支持,来自于我一部分的临床经验。十年前的一个机会,我受聘到一个老人疗养院工作,每周去巡房两天,为住院患者提供心理谘商。这些患者有些有家人,有些孤苦无依,有些中风昏迷不醒,有些失智语无伦次,但是每个人都在病痛缠绕中,无法自由行动独立生活。即使有家人的,也不一定每周有人探望,所以除了每天照顾他们的超级忙碌的轮班护士,我常常是他们一周内讲最多话的对象,而讲话的内容,不外乎是各种忧郁焦虑的想法。
那两年在疗养院工作,只有一位103岁但看起来只有80岁的爷爷会让我开心。他乐天知命,每次看到我就说:“吃鱼,吃鱼就对了!你就也能长命百岁!”其他的病患,总会让我替他们感到些悲哀。渐渐我也被强迫着要习惯,可能昨天讲到话的病人,今天突然就不在了。后来我不愿再续聘,也在心里跟自己说,未来的我如果生活状态如此不堪,我一定要提早了结。
但是当安乐死的法令正式在加州通过后,我身为一位可能参与把关的医疗人员时,却反而犹豫了。合法的安乐死,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包括必须有医生判定说患者只剩六个月不到的生命,并且必须有心理或精神医生的评估,证明患者是在心智健全下做出要安乐死的选择。我自己的意识形态是一回事,但是要成为替患者或他们的家人在安乐死的选择前当那把关的人,承担那么大的责任,我不禁却步。
三年前我在一个医院驻诊,来了一个犹太人家庭,患者是一位60岁左右的太太,坐在轮椅上。当时她被各种疾病纠缠,糖尿病已经严重到肾衰竭,必须每天洗肾,她还有类风湿关节炎,让她时时刻刻疼痛不已。但是她最受不了的,是吃饭洗澡如厕都需要靠人帮忙,于是她拒绝再洗肾,因为她只要停止洗肾,大概就活不过两星期。陪她一起来的是她先生和两位超过30岁的儿子,对于他的拒绝洗肾(相当于慢性自杀)非常焦虑,跟我说他们非常爱他们的妈妈(太太),希望我能帮她改变想法。但是这位太太非常坚持,说她已把两个儿子培育成青年才俊,不会再需要她,她也不要成为他们的累赘。更何况,她疼起来时脾气就不好,讲话会很难听,她不想给他们精神上和生活上的负担。当然,她也打出西方个人主义的牌,说她该有生命的自主权。
我看着这一家人,沉默了半晌。医院的诊都排得很满,同一个病人最快的回诊也要一个月以后,我不能用传统的心理谘商方式慢慢讨论剖析,只能用最真诚的态度说出我的看法。我对这位太太说:“我很难想像你每天在生理上及心理上受的折磨。坦白说,如果我是你,我应该也很想一死了之。但是,你比许多人幸运的是,你有非常爱你的老公和儿子,他们都无怨言的照料你。所以你之前说他们不再需要你,这我并不同意。我们不管活到几岁,在精神层面上,我们永远都需要有好的父母在心理上给我们支撑。我们的生命来自父母,当父母不在了,我们一部分的生命也跟着消逝,所以你主动放弃你的生命,对你的小孩而言,有一部分的他们也被你放弃了。反过来说,你继续为你的生命奋斗,不但给了你的家人机会回报你多年来的付出,也让他们在未来遇到挑战时,能想到你在这么艰难痛苦时仍为他们努力着,给他们力量。”
我让这位太太答应我,再继续洗肾一个月,并好好思考我说的话。如果一个月后来复诊,她还是不想活了,我会帮她和她的家人沟通。很幸运的,她一个月后回来了,她先生很开心的说,太太现在很配合各项治疗,也比较少因为病痛发脾气。太太跟我说,“医生,我这么说你可能会觉得很cheesy(俗气),但是,真的是有爱就能带来希望。你跟我说的,我为生命奋斗能激发我家人未来面对任何艰难的勇气,这句话给了我坚持下去的目标!”
从我的角度看,想选择安乐死的患者,基本上就是想自杀的患者,只是他们有个比较有限的未来。于是,谘商的重点,往往变成在对生命的诠释做辩论,替个案们找到活下去的理由。曾经有个年纪较大的患者问我,他死或不死都不关我的事,我干嘛管那么多?我开玩笑回他说,死神说他太忙了,要我帮他缓一缓。
安乐死,其实让很多人不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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