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和中国“坝”占全球(图)
——被挟持的最高决策
三峡(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看中国2017年6月16日讯】到目前为止中国的所有水电资源几乎开发殆尽,只剩下西藏高原上还有一些项目没有实现外。面对资源开发殆尽和水电严重过剩,拒绝采取经济转型的适合措施,而是选择了走出去的路,在国外建设水库大坝。同时也能帮助消化大量国内的钢铁、水泥等剩余产能。央企在国外建坝的最大优势是项目是带着钱来的,而高额投资风险则由中国纳税人承担着。从输出剩余产能的要求来分析,“一带一路”就是被挟持的最高决策。
目前中国央企已经在全球80多个国家中参与建造了至少350多个水库大坝工程,占有国际水电市场50%以上的份额。国外媒体称之为坝“占”世界。虽然国外建设水库大坝在“一带一路”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是中国媒体却没有明显地把它提出来。这是因为名气不好,名不正则言不顺。
一、三峡集团、葛洲坝集团等47家央企操纵一带一路?
中华研究所主任郭岩华先生提出了“47家央企操纵一带一路,挟持高层决策”的论点,并且点了47家央企中三峡集团、葛洲坝集团等公司的名。
简单地说,决策是在两个以上的方案中选择一个达到预定目标的最优方案。因此,“47家央企操纵一带一路,挟持高层决策”论点是否成立,取决于一带一路的真正目标是什么。
目前一带一路的口号多于准确定义的目标,国外任何地方、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装,在国外承包的水库大坝工程、(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建设、港口码头的建设、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城市和居住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核电站和直接投资购买或建设工业企业等等都可以往“一带一路”里装。习近平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说:“一带一路”是造福各国人民的“世纪工程”。胡鞍钢举例解释说,都江堰工程是世纪工程,是泽被后世的工程。其实如今的都江堰工程就只是一个摆设。自从实行西部大开发计划、周永康力主修建了紫坪铺水库大坝之后,都江堰工程的灌溉、供水和防洪功能都被废了,后人无法理解都江堰工程巧夺天工的设计理念。如果一带一路仅仅是一个类似都江堰工程的“世纪工程”,不用三峡集团、葛洲坝集团等公司挟持高层决策,一个公司就可以拿下这样的“世纪工程”。因此习近平所说的“世纪工程”应该比这更加大,甚至比千年大计的雄安新区更加宏大,尽管在用词上有严重的逻辑错误。
如果“一带一路”的目标是改变地域政治格局,传输中国社会主义理念和中国经济发展模式,那么这个最高决策是绝不可能被47家央企挟持的。在这方面,古巴做得比中国好。古巴是一个小国,一个穷国,但和中国一样,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内,古巴国民实行免费的医疗体系和高等教育体系。古巴的“一带一路”就是向国外输出医生和教师、医院和学校。目前古巴约有4万多名医生和教师遍布于107个国家,免费为当地居民提供医疗卫生、防治传染病、为妇女接生、教育等服务,工资都是古巴给的。当笔者在南美旅游时,发现许多地方有古巴建造的医院,有来自古巴的医生为当地人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为当地居民所津津乐道。所以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在拉丁美洲,古巴的政治影响并不亚于经济强大的美国。但从经济上来看,古巴的做法是百分之一百的撒币行为。
如果“一带一路”的目的是消化中国巨大剩余产能,维持中国扭曲的经济结构,为经济效益低下的国有企业找活路,用所谓的经济成绩来证明执政的合理性和优越性,那么“一带一路”很可能就是被挟持的最高决策。而造福各国人民的“世纪工程”只是被挟持事实的漂亮外衣。百度百科在解释“一带一路”决策的背景条件时特别指出,国内产能过剩是最主要的问题。
二、利在千秋三峡工程就是被挟持的最高决策
决策本来应该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进行的。但是如果目标是十分清晰地定义了,可选的方案只有一个(往往是由于决策者视野局限所造成的),那么这样的决策就是无可选择的决策,就是被挟持的决策。
被挟持最高决策,在中国政治生活中有不少实例。远的比如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往往被解释成只有用这个办法才能解决几千万知识青年的就业问题。又比如,2007年中共十七大提出行政改革,计划撤销水利部,将其归并于环保部或城建部。但由于有四万多座处于危险状态的水库大坝,直接威胁着几亿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无人敢要。所以水利部不但没有撤销,反而权力得到扩大。利在千秋三峡工程,也是一个世纪工程,也是一个被挟持的最高决策,对此三峡集团,特别是葛洲坝集团有亲身的经验。
1954年长江发生大洪水,洪水量和洪峰都超过1998年,荆江分蓄洪区三次开闸,防洪效益显著。之后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林一山以执行毛泽东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为名,故意在荆江分蓄洪区内安置大量永久居民,自废了荆江分蓄洪区的防洪功能。文革期间,中国从德国进口1700毫米轧机,用于位于鄂西崇山中第二汽车制造厂制造坦克和装甲车用。水电部和湖北省提出建三峡大坝,毛泽东以大坝安全为由加以拒绝。但因为进口轧机启动电流大,必须扩大华中电网能力,否则无法开机生产,毛泽东只得同意建设长江上的低坝――葛洲坝工程。这是被挟持最高决策。当时林一山反对建葛洲坝工程,坚持建三峡大坝。边施工、边设计、边修改的葛洲坝工程在开工不久就陷入干不下去的境地。周恩来亲自出马请林一山出山收拾残局,林一山先是拒绝,在周恩来做出巨大让步、给予林一山钦差大臣的权利后,林一山才接手。紧接着林一山从全国调兵遣将,在宜昌市聚集了二十多万二十多年来转战各地、没有固定家的水电建设工人。葛洲坝工程基本建成后,在过渡阶段又建设了清江上的两座大坝后,在宜昌市已经安家落户的二十多万水电建设工人的就业,就挟持了三峡工程的最高决策。程晓农曾就这个问题问过林一山,林一山反问道:二十多万工人怎么办?
三、输出剩余产能
三峡工程开始建设后,中国开始了一个建设水库大坝的热潮,从东向西推进,从汉族居住区向少数民族居住区推进,从国内河流向国际河流推进,五大国电企业和三峡集团瓜分了西藏高原的水电资源,葛洲坝集团成为最大的建造者,就连武警水电部队(对外称安能建设总公司)也参与了几乎所有的项目,水库大坝建设形成了一条巨大的产业链,包括水轮发电机组、输变电设备和线路。目前只剩下西藏高原上还有一些项目没有实现外,中国的所有水电资源几乎开发殆尽。随着水电生产的蓬勃发展,出现了水电生产能力严重过剩。云南、广西应对水电过剩,就是将一部分电以比卖给本国居民低廉许多的价格卖给越南、泰国;四川水电过剩,只能弃水;就连西藏自治区现在也是水电过剩。面对资源开发殆尽和水电过剩,拒绝采取经济转型的适合措施,而是选择了走出去的路。
为了消化水电国内剩余产能,就必须到海外去建设水库大坝。三峡集团、葛洲坝集团等公司必须说服或者更准确地说压迫最高决策者支持。除此之外还有三大理由:第一,在国外建设水库大坝工程,用的是中国的钢铁、水泥、水轮发电机和输变压设备,这对于消化国内过剩的钢铁、水泥和机械制造等有很大的帮助。比如在国外每消费一亿吨钢,就保证了国内一百钢铁工人的就业,同时又拉动了六千万吨煤的生产,保证了七万多万煤炭工人的就业,连锁反应;第二,可以用水电换取中国需要的石油资源、木材资源、可可原料等;第三,为中国提供垃圾包括核废料埋藏地。
用水库大坝建设来带动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区域的发展,这个经济发展模式产生于美国,在二十世纪三十至六十年代曾经风靡一时。通过对埃及阿斯旺大坝工程的反思,人们发现,水库大坝工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社会结构的破坏,远远超过所谓的经济效益,而且所谓的经济效益只落入大国公司和当地官员手中,当地老百姓难以获得真正的好处。从二十世纪七十年起这就成为一个过时的发展模式。西方国家放弃了这个发展模式,世界银行停发对水库大坝项目的贷款,发展中国家又缺乏建造水库大坝的资金。中国是唯一的例外。那么中国的资金又从哪里来呢?国家垄断了电力供应,建设水库大坝缺乏资金,不是从老百姓的口袋中收取特种税——水电发展基金,就是提高电价,政府就是不告诉老百姓,钱都用到哪里去了。
四、坝“占”世界
中国央企在国外建造水库大坝工程是全球开花,规模十分可观。根据世界河流网络的资料,截止到2012年8月,中国央企在全球70个国家中参与建造了至少308个水库大坝工程,主要分布在分布在东南亚和南亚,如缅甸、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越南,其次是非洲和拉丁美洲。2012年后更是以更快的速度发展。目前中国央企在全球80个国家中参与建造了至少350个多个水库大坝工程。
原水利部长汪恕诚在2015年底说,在“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带动下,中国已与80多个国家建立了水电规划、建设和投资的长期合作关系,占有国际水电市场50%以上的份额。中国是国际市场的制高点。
截至2016年末,三峡集团在20余个国家投资建设与并购,实现海外装机相当于三分之二个三峡工程。截至2016年3月底,中国电建集团承担在建工程项目共计329个,合同总额约230亿美元。可见在国外建造水库大坝工程是“一带一路”中最主要的角色。
国外媒体称中国央企在国外建造水库大坝工程是坝“占”世界。
五、央企海外建设水库大坝的最大优势和最大弱点
不可否认,中国央企在国外建设水库大坝工程有优势。最大优势就是,中国人是带着钱来的,所在国不需要投资一分钱或者只需投入很小一部分钱(多以大坝场地和被淹没的土地作为投资)。
央企在国外建设水库大坝工程多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工程、采购和施工(英文简称EPC)与统包合同
——建设-经营-转让(英文简称BOT)承包合同
——建造合同
——项目管理承包合同。
采用工程、采购和施工(英文简称EPC)与统包合同或者建造合同大多是由中国政府向所在国提供贷款或者经过援助,条件是中国央企取得合同。在这里,中国央企的一个优势就是工程报价低,这是战胜竞争者的主要武器。一般水库大坝的平均造价只是国内的二分之一,这从另一面也暴露了央企在国内大肆剥削百姓的事实。按道理,工程完成之后几十年中,所在国应该归还贷款和利息。往往到最后(也有提前到工程完工开始运行时),所在国宣布无法偿还贷款和利息,中国政府则宣布免除债务国的债务云云。当然在此中国政府也不是一无所得,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所在国政府在政治上做个姿态,比如坚决支持一个中国的政策云云。
目前采用越来越多的是建设-经营-转让。所在国政府或者管理机构向水库大坝工程建造商颁发建造运行许可证,允许在一定的期限(称特许期)内由其开发和运行水库大坝项目。特许期结束后,将水库大坝工程的运行权归还所在国政府。一般的运行期为30年到50年,加上建造时间,特许期在35年到60年件。获得建造运行许可证的中国央企程项目是带着钱来的,大多由中国的银行投资,由另外的中国银行担保,所在国不需要投资一分钱。为了提高竞争能力,中国央企往往会无偿出让一部分电力给所在国政府和官员。这种模式对于缺少资金、又急于用经济发展来维持政权的政府,有极大的吸引力。所在国的政府和官员对水库大坝工程缺乏知识,以为特许期后,央企留下的水库大坝工程还是一大笔财产,其实这些水库大坝工程已经成为坏资产,一文不值。
央企建设水库大坝的最大弱点,就是经济效益差。三峡工程是国内经济效益最好的,但是在国际上一对比就露馅了。三峡工程发电装机容量2250万千瓦,2014年发电988亿千瓦时,为最高纪录;巴西和乌拉圭的伊泰普发电装机容量1400万千瓦,最高纪录为2013年发电986亿千瓦时。伊泰普工程用不到三峡工程三分之二的发电机,生产出几乎相同的电量。三峡工程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5元,加上电网输送费,到居民家的电价不低于每千瓦时0.50元;伊泰普工程到居民家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04美元。三峡工程是中国经济的缩影,发电装机容量世界第一,看上去胖,但是是虚胖,规模大但经济效益不好。中国电力部门也公布一些世界电价对比,比的都是发达国家,没有发展中国家。刘植荣在《中美国电价相当于中国的每度3分钱》一文指出,世界发达国家居民消费1000度的电能的费用占全国月平均工资的6.79%,目前中国这一数字是30.68%,也就是说,相对中国的平均工资而言,目前中国的电价是发达国家的4.52倍。
到目前为止,央企在海外建设水库大坝工程,投资总额很大,很鼓舞人心,几百亿美元,几千亿美元,但是总体上还是赔钱买吆喝的买卖。经济效益最好的三峡集团,目前拥有海外发电装机容量1400万千瓦,2016年发电量为250亿千瓦时。伊泰普的规模也正好是1400万千瓦,但年最高发电量为986亿千瓦时,两者一比,就可以看出巨大的差距。在一带一路中,央企的虚胖毛病不但没有改,反而更加发展。
五、坝“占”世界的后果
中国央企在国外建造水库大坝工程是全球开花,堪称坝“占”世界,但是在“一带一路”的宣传中却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对此汪恕诚也多有怨言,汪恕诚说:“水电“一带一路”宣传得不够,核电和高铁走出去的品牌影响力已经形成,虽然水电现在走出去的也不少,但是没有明显的把它提出来,借助“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水电也应该冲到前头去。”。
为什么在“一带一路”对坝“占”世界这样辉煌的成就宣传不够呢?
这是因为中国“一带一路”中的水库大坝工程与古巴的输出医疗和教育截然不同,名声很差,特别是能源供应和水资源是关系到一个国家生存的命根子,是十分敏感的部门。
建造水库大坝工程不是中国传统文化技术,都江堰工程是无坝工程,这是中国传统的治水技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人在东三省和海南岛建造了十几座大坝。这就成为掠夺中国资源的罪证。后来毛泽东从苏联取来建造水库大坝的“真经”,用前教育部长的话说,这是西方的价值理念。中国坝“占”世界,难道不会有一天被人指责为掠夺资源?中国坝“占”世界,难道不是在帮助扩大西方的价值理念?
中国最新颁布的《网络安全法》第二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做出规定,第三十一条: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第三十七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一带一路”中的名义,在海外大规模建设水库大坝工程,涉及的都是所在国的关键基础设施,中国央企能保证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不拿到中国来存储?再说,在中国哪个外国企业能进入能源生产和供给的关键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生态环保意识的提升,央企在海外建设的水库大坝工程往往遭到当地人民和非政府组织的极力反对,如苏丹的麦洛维大坝、埃塞俄比亚的吉贝三级水坝、缅甸的密松大坝和马来西亚的巴贡大坝等等,在国际上多受到谴责。
苏丹的麦洛维水电站发电装机为125万千瓦,水库淹没476平方公里的土地。2006年,瑞士的联邦水科学与技术研究所对该项目进行了独立的环境影响评价。他们预测强烈的水位波动和沉淀会将对水生生物生态、水质和公众健康有着非常负面的影响。
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考察缅甸密松大坝项目后写道,人们经常说,密松水坝会破坏环境,影响某些鱼类的生存;会淹没大片森林,影响下游水情;坝址位于地质断层,地震时会有垮坝危险。背后更深层的文化背景是:根据当地克钦人的传说,密松是龙的父亲及他的儿子Hkrai Nawng和Hkrai Gam(就是东西两源)的诞生地,人们相信如果这龙脉被破坏,龙就会不安,从而祸及众生。这当然是信不信由你,但反正克钦人是信的。而他们才是这里的主人,不是吗?从历史上讲,当初藏缅语先民(包括缅人与克钦人)从青藏高原南下,就是在这里走出崇山峻岭,进入伊洛瓦底江河谷,从而诞生了后来的文明。所以即便不管神话,克钦人也有理由把密松当成自己的文明发祥地来崇敬。
央企在海外建设水库大坝碰到另一个最大问题就是移民。无论在采取何种合同形式,中国央企在合同中都已经明确把移民问题推给了当地政府,但是被涉及移民却不这么认为,认为背后是中国公司使坏。苏丹麦洛维水库大坝工程涉及5万移民。移民拒绝搬离尼罗河河谷,并提出了迁徙到新水库的岸坡居住的要求。但政府不理睬移民要求,出动部队镇压,造成四人死亡,引起联合国住房权利特派调查员对该项目违反人权的事实表示“密切关注”,目标直指中国央企,要求立即停工。水库移民还和中国员工发生争抢水井的事件。最后麦洛维水库大坝工程还是不能说服几千移民离开家园,就采取了“以水驱民“的办法。面对不断上升的库水,拒绝搬离家园的民众不得不离开生长的故乡。这个经验是否来自中国,还需调查。到头来,丹麦洛维水库大坝工程未能按预定计划完工,而是延误工期十个月。对方要求中方支付几千亿欧元的延期赔偿。中方则反告对方妨碍施工共计十三个月,要求更高的误工赔偿。双方害怕事情闹大,只得不了了之。
前世界贸易组织负责人Supachai Panitchpakdi批评“一带一路”,只符合中国自己的利益,特别是湄公河的水电开发项目。印度政府反对中国三峡集团等在巴基斯坦的印度河上多座水库大坝的建设,并拒绝参加2017年5月14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会议》。
央企在海外建设水库大坝的风险很大,这是因为所在国政治不稳和爆发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大。一有风吹草动,中国的大笔投资很可能是血本无归。由于工程项目多是中国国家银行担保,形成坏帐,最后还是由中国的纳税人承担,缅甸密松大坝就是最好的例子。
到目前为止,央企在海外建设水库大坝工程,投资总额很大,很鼓舞人心,几百亿美元,几千亿美元,坝“占”世界,但是总体上还都是赔钱买吆喝的买卖。承担水库大坝建设的央企是赢得盆满罐满,提供贷款的中国银行上的数额是越来越大,按合同归还本利的可能性越来越渺茫,承担贷款保险的中国银行的风险越来越大。从最终结果来看,赔钱是不能避免的了,差别只是撒币数额的多少。解决的办法已经有了,电费上早已有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原三峡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等,再加个新的什么基金,每千瓦时增加一分钱,就是三百五十亿元,可以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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