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右)与毛泽东在一起的合影。(网络图片)
刘少奇被打倒之后,全国各地都有因不赞成打倒刘少奇而获罪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仅浙江淳安县就有二十八人因受刘少奇冤案株连被判刑,被枪决的全国各地到处都有。
福建福清县有一位公社党委委员,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没有理由发动群众批判刘少奇主席”,于一九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被枪杀。
甘肃宁县某农场职工朱守忠,不赞成断章取义地批判刘少奇,拒绝表态同意刘少奇是“叛徒、内奸、工贼”,于一九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被处死。
因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十年徒刑的原《新湖南报》编辑钟叔河回忆:“我还曾亲眼看到白发斑斑的老太婆,因为‘为刘少奇翻案’被判处死刑,当场枪毙示众。”
河北省电信工程队青年电缆工人张坤豪公开说“刘少奇打不倒”,被勒令检查。他继续坚持己见,在纸上写道:“我热爱刘少奇主席。”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不通知家属,尸体无人收埋。
湖北安陆县财税所王竟成,认为处理刘少奇是强权代替公理,在巨大压力下拒不改变观点,说“砍头也只矮五寸”,一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枪决。
辽宁省委机关女干部张志新,一九六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写下《刘少奇是我们党杰出的领袖之一》一文,称:“刘少奇是不是叛徒、内奸、大工贼,我有怀疑。”“对刘少奇问题的决议,我是有疑问、有保留的,是不信服的。”为此,张志新成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后被割喉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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