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右)與毛澤東在一起的合影。(網路圖片)
劉少奇被打倒之後,全國各地都有因不贊成打倒劉少奇而獲罪的現行反革命分子,僅浙江淳安縣就有二十八人因受劉少奇冤案株連被判刑,被槍決的全國各地到處都有。
福建福清縣有一位公社黨委委員,堅持自己的觀點,認為「沒有理由發動群眾批判劉少奇主席」,於一九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被槍殺。
甘肅寧縣某農場職工朱守忠,不贊成斷章取義地批判劉少奇,拒絕表態同意劉少奇是「叛徒、內奸、工賊」,於一九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被處死。
因現行反革命罪被判十年徒刑的原《新湖南報》編輯鐘叔河回憶:「我還曾親眼看到白髮斑斑的老太婆,因為‘為劉少奇翻案’被判處死刑,當場槍斃示眾。」
河北省電信工程隊青年電纜工人張坤豪公開說「劉少奇打不倒」,被勒令檢查。他繼續堅持己見,在紙上寫道:「我熱愛劉少奇主席。」被判死刑,立即執行。不通知家屬,屍體無人收埋。
湖北安陸縣財稅所王竟成,認為處理劉少奇是強權代替公理,在巨大壓力下拒不改變觀點,說「砍頭也只矮五寸」,一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槍決。
遼寧省委機關女幹部張志新,一九六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寫下《劉少奇是我們黨傑出的領袖之一》一文,稱:「劉少奇是不是叛徒、內奸、大工賊,我有懷疑。」「對劉少奇問題的決議,我是有疑問、有保留的,是不信服的。」為此,張志新成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現行反革命分子,後被割喉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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