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了“红卫兵”代表。宋任穷的女儿宋彬彬给毛也戴上了“红卫兵”袖章。毛在得知宋的名字是“文质彬彬”的彬后,就说了一句“要武嘛”,宋因此改名为“宋要武”。
风风火火的“武斗”随即在全国展开,这些中共用无神论教育出来的年轻一代没有任何顾忌与惧怕,在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以毛泽东的指示为准则,以其疯狂、愚昧和无法无天开始了全国范围的打人、抄家活动。很多地方对“黑五类”(地、富、反、坏、右)采取“连根拔”的灭绝政策,大兴县尤为典型,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
“把人活活打死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沙滩街上,一群男‘红卫兵’用铁链、皮带把一个老太太打得动弹不得,一个女‘红卫兵’又在她的肚子上蹦来蹦去,直到把老太太活活踩死。……这次活动中,在崇文门附近‘抄’一个‘地主婆’的家(孤身一人的寡妇),强迫附近居民每户拿来一暖瓶开水,从她脖领灌下去,直到肉已经熟了。几天后,扔在屋里的尸体上爬满了蛆。……当时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用棍棒打的、有用铡刀铡的、有用绳子勒的,对婴幼儿更残忍,踩住一条腿,劈另一条腿,硬是把人撕成两半儿。”(遇罗文《大兴屠杀调查》)
比大兴屠杀更野蛮的是广西吃人事件。郑义将其分为三个阶段:
1、开始阶段:其特点是偷偷摸摸,恐怖阴森。某县一案卷记录了一个典型场面:深夜,杀人凶手们摸到杀人现场破腹取心肝。由于恐怖慌乱,加之尚无经验,割回来一看竟是肺。只有战战兢兢再去。……煮好了,有人回家提来酒,有人找来佐料,就著灶口将熄的火光,几个人悄悄地抢食,谁也不说一句话。……
2、高潮阶段: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此时,活取心肝已积累了相当经验,加之吃过人肉的老游击队员传授,技术已臻于完善。譬如活人开膛,只须在软肋下用刀拉一“人”字形口子,用脚往肚子上一踩,(如受害者是绑在树上,则用膝盖往肚子上一顶──)心与肚便豁然而出。为首者割心、肝、生殖器而去,余下的任人分割。红旗飘飘,口号声声,场面盛大而雄壮……
3、群众性疯狂阶段:其特点可以一句话概括:吃人的群众运动。如在武宣,像大疫横行之际吃尸吃红了眼的狗群,人们终于吃狂吃疯了。动不动拖出一排人“批斗”,每斗必吃,每死必吃。人一倒下,不管是否断气,人们蜂拥而上,掣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匕首,拽住哪块肉便割哪块肉。……至此,一般群众都卷入了吃人狂潮。那残存的一点罪恶感与人性已被“阶级斗争的十二级台风”刮得一干二净。吃人的大瘟疫席卷武宣大地。其登峰造极之形式是毫无夸张的“人肉筵席”:将人肉、人心肝、人腰子、人肘子、人蹄子、人蹄筋……烹、煮、烤、炒、烩、煎,制作成丰盛菜肴,喝酒猜拳,论功行赏。吃人之极盛时期,连最高权力机构──武宣县革命委员会的食堂里都煮过人肉!
千万不要以为,这些吃人的宴会是民间自发的行为,中共作为一个极权组织,对社会的控制深入每一个社会细胞,没有中共在背后怂恿和操纵,这一切根本不可能发生。
中共常常给自己唱赞歌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而这一场场的人肉盛宴却折射出:中共可以使人变成豺狼魔鬼,因为它本身比豺狼魔鬼更加凶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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