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6年12月28日讯】近期,中国大陆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问题备受关注,而温州一批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也有了答案。
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温州当地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而接近中国国土部的知情人士透露,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免费续期可能只是短期过渡性政策。该人士认为,就目前中国土地制度管理法而言,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是肯定的。但短期内不会实行,因为会影响三四线楼市去库存。该人士称,即便续费,也不是直接续交土地出让金,很有可能会与房地产税结合起来考虑。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实际上涉及《物权法》关于土地自动续期如何理解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立法明确。因此,就温州事件,国土部的态度可以理解为“先不去动它”。
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认为,“国土部所说过渡性,一是未来怎么做,还需要法律来定,现在也拿不准;二是大范围的还没到来,先临时性处理。”
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免费续期,尽管国土部给出的仅是针对个案的指导性意见。但不少舆论已经将此理解为可供参考的“风向标”。
有经济学者表示,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的过渡办法,并没有解决当前土地出让制度的矛盾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中共政府规定中国的土地不能个人私有,实行土地公有制,1990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居住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常见的有40、50、70年三种。
针对土地使用年限到期,2007年的《物权法》中提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但是,两者都没有提到续费的问题。
有分析认为,在大陆这种土地制度下,如果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续费,将给房屋住户增加沉重的经济负担;但如果不续费,当前的土地出让制度在住宅方面就会难以为继,老房子不再需要交土地出让金了,大家就更倾向于去买二手房,房地产市场会出乱子。
《纽约时报》2013年曾经报导,土地出让制度是目前大陆一些乱象的根源。一方面,土地的运作、土地出让金的定价、收取和使用等基本都处在无监督状态,政府官员尽量将土地出让给自己人或能让自己得益最大的人,拿地的人将获利与官员分享;土地受让人有了转让、互换、出租、赠与或者抵押的权利,开始合法炒地牟利。
这导致大陆的房地产市场官商勾结、层层得利,最终只有购房者埋单,承担高房价的重负。
另外,政府垄断土地的土地出让制度,导致过去出现大量强拆事件,不断曝出普通居民在政府强拆中受伤、死亡的事情,土地腐败问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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