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恶叫绝对服从(图)
1989年11月9日柏林墙倒塌,东西德统一。(网络图片)
对于那些已经被恶政派到现场的施害者,那个“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寸的权力”的故事应该听过吧?
这个故事发生在柏林墙倒塌之后的德国。1991年9月,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举世瞩目的柏林围墙守卫案将要开庭宣判。这次接受审判的是4个年轻人,30岁都不到,他们曾经是柏林墙的东德守卫。 两年前一个冬夜里,刚满20岁的克利斯和一个好朋友,名叫高定,一起偷偷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几声枪声响,一颗子弹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脚踝被另一颗子弹击中。克利斯很快就断了气。他不知道,他是这堵墙下最后一个遇难者。那个射杀他的东德卫兵,叫英格·亨里奇。当然他也绝没想到,短短九个月之后,围墙被柏林人推到,而自己最终会站在法庭上因为杀人罪而接受审判。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他的律师辩称,他们仅仅是服从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法官当庭指出:“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东德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1991年8月21日,苏联局势严峻,群众上街示威游行,抗议苏共,国防部长亚佐夫奉命调集军队镇压示威民众,他断然拒绝:“不,我不能派小伙子们去。”之后被捕入狱,13年后,普京总统向81岁的亚佐夫授勋,表彰他坚持不向民众开枪的抉择。
还听过一个故事,有一次曼德拉庭审之前,公诉人突然撂摊子不干了,他跑过去跟曼德拉握手,说:我鄙视我所做的事情,我不想把你给送到监狱里去。
“我鄙视我所做的事情”。显然,这些人在制度中随波逐流时,漂着漂着突然触到了一种叫做底线的东西。他们低头一瞧,这是哪儿呀?再伸手一摸,这上面都沾满了什么东西?于是他们想,老子不干了。
这里的底线,是人与兽的界限。 这里所说的良心义务,提到的人与兽的界限,做人的底线,诉诸的是每个人的另一重身份:你是一个人,你面对的是你的同类。人,是我们每一个人最本质的一种身份。当一个人脱去所有社会身份之后,就会看到,你和所有人都是同类,和所有人一样,是一个人。正是这个人的身份,让我们共同分享一种叫做普世价值的理念;让我们虽然使用语言不一样,但仍然可以沟通,并且可以互译成对方的语言;虽然肤色不同,思维活动、心理活动都遵循着大致相同的方式,都能够接受对方创造的各种文明成果,诸如文学艺术、科技成果。而且人类文明发展日益呈现出一种趋势,肤色、种族、国籍、文化、语言……都不像过去那么重要,展现出一种多元共存多元共享的趋势。
不论在什么时候,都要记住,你是一个人,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其他那些身份,什么时候都要守住自己的人性,不要失去悲悯之心,不要听不见同胞的呼号,不要面对同胞遭受的痛苦视而不见,更要避免那些痛苦由自己亲手造成。否则,悔恨会追随你一生,特别是到了老年,会让你的面目变得扭曲,让你的灵魂终日不得安宁。希望记住这句话,善待同类,就是善待自己。善待同类,守住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