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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冤案:法学院学生暑期实习经历(组图)

 2016-10-17 07:3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油画:含冤的老人

【看中国2016年10月17日讯】“辩冤白谤,第一天理。”——胡适

2016年7月28日晚五点,我孤身一人来到北京,开始了这段四十多天的律所实习生活。我刚踏进律所之门,就迎面看到一幅油画。画中的老人满脸皱纹,双目浑浊,眼中含着泪水,像是要开口对你诉说什么。而她头上包着一个白色的头巾,头巾上一个醒目的“冤”字,在提醒着我们为何她会有这样的表情。

客厅内共有四幅书法作品,分别写有“守护正义”、“只向真理低头”、“公义揽狂风”和那句胡适的名言“辩冤白谤,第一天理”。这几幅书法作品似乎也在提醒着我,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品质。

第二天迎接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看案卷(吉林金哲宏案)。由于父亲是律师,我以前也接触过形形色色的案卷。但这份案卷是我第一份完完整整地看完的案卷。即使并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只是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这些案卷,也能发现其中的诸多疑点。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金哲宏案本应作出无罪判决。而现实的情况是,金哲宏已在狱中含冤21年。律师会见金哲宏的会见笔录,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金哲宏向律师诉说当时被刑讯逼供的细节,残忍程度简直令人不忍心看下去。本是退伍军人的他,现在已落下残疾,只能靠双拐行走。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当他向律师诉说刑讯逼供的细节时,却多次放声大哭。尽管会见笔录上只有“痛哭”这两个字,可这两个字背后的冤屈痛苦又有谁能深切体会?


被冤判的金哲宏(网络图片)

一星期后,我根据案卷做出两份文件,一份是关于此案所有笔录的总览,以比对其中矛盾之处;一份是对2000年终审判决中几个问题的质疑,希望尽我所能,推动申诉的开展。

8月9日,我与一起实习的西北政法大学的学生一起前往山东聊城旁听庭审。

庭审当天早晨刚到聊城中院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发生了。

法院大厅站着一二十法警,如临大敌般地看着我们。当同行的律师助理想要进去旁听时,被法警告知每位辩护人只能带一名助理进入法庭。

经过不断的交涉,法院才同意十名家属进入旁听。而上诉人王协力的妻子竟然也被拦在了门外,理由是一审时她曾出庭作证。

除了进去的十个人,在安检口外还有同行的律师、法学学生、上诉人家属十几人。

法警为安抚我们的情绪,又谎称“暂时”只能进去十个人,让我们等待通知。

我们只好在门口等候。

期间休庭时,法警通知我们找出五人去旁听。没过五分钟就从楼上下来一个法警说带五个法警上去占位置。

眼看快要争取到的旁听机会就要溜走,我们赶紧上前和法警商议看能否参与旁听。这时法警又告诉我们法庭只有十个旁听席。

努力无果,同行的两位法学学生打算不旁听这个案子了。此时另一个民事案件也在开庭,她们就询问法警是否能进去旁听那起民事案件,也得到了否定的答复。她们两人便到法院的行政楼去找法院领导要个说法。一位法院的办公室领导告诉她们,由于今天王协力的案子开庭,所以其他案件的庭审也不允许他人旁听。

整个上午就白白浪费了过去。

下午的时候聊城中院依旧只允许十个人进入法庭。上午进入法庭的家属不想让我们再白白浪费一个下午,就将宝贵的旁听资格让给了我们几个随行的律师和法学学生。

进入法庭后,我发现法庭共有32个旁听座位。我们旁听人员与法警、检察院工作人员、为了防止王协力发生意外而来的医生加起来也不到20人,法庭上还有十五个左右的空余座位。

我们向法官询问是否能让法庭外还在等待的家属进入法庭旁听,得到了法官的允许。而此时聊城中院法警的领导就立即说他们人还没来齐。

这时王协力的辩护人徐昕老师向法官一再申请。法官再次允许。法警领导才允许再进入五人参与旁听,结果只进来了三名家属。

最终,我们总共进入了13人参加下午的旁听,而旁听席中占座法警的数量都快与我们旁听人员的数量相当。

旁听庭审本是公民正当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除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案件只要携带身份证件安检通过便可进入法庭。聊城中院为何宁可让十几名法警在法庭上占着座位睡大觉,也不让我们参与庭审的旁听?是心虚还是害怕?恐怕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明白了。

从聊城回来之后,我又相继看了几份案卷,对当下的法治环境也算是有一些自己的理解。我想起约翰.罗尔斯的那句名言“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很多冤案即使平反之后,这个人的一辈子也毁了,往往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们的亲人大多在申诉的途中积劳成疾,到离开这个世界时也没能看到正义的降临。法律,对于他们来说,已经失去了公平与正义。

冤案终得平反,还算是幸运的。还有很多冤者,喊冤无门让他们彻底失望。

前几天刚收到一个让人悲伤的消息,陈满的父亲在8月27日病逝。其实相比于于英生父亲那样的,到死还等不来正义的人来说,老人家已经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可是这种幸运背后的不幸却让我不知怎么评价。

造成一个冤案的原因来自方方面面,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检察机关的穷追不舍,法院的随意审判,这些缺一不可,可为什么公检法三家机关竟能沆瀣一气,去追求冤案的形成?而为一个冤案平反遇到的阻力就更大,法院不允许律师阅卷,监狱不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当初一手促成这些冤案的人,早已因此立功升职,如果冤案被平反,那这些人的乌纱帽怎么办?

现在呈现在世人面前的冤案仅仅是冰山一角,究竟有多少冤案谁也无法给一个确定的数字。而在这个不确定的数字背后,却是一件一件的人间惨剧。

这些案卷越看越让我感到没有希望。可是如果身为一个法律人(现在还不能称自己为一个法律人,大概就算半个法律人吧)都对法律失去了希望,那那些含冤者该怎么办?

这次实习使我收获良多。我见识了很多著名的刑辩律师,真正领悟到了“今吾睹子之难穷也,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的意味。网络上有人对这些律师肆意羞辱,甚至形容他们为古时的“讼棍”。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如果没有这些律师,那等到他含冤的时候,就不会有人帮他维护权利。这些刑辩律师才是律师中的中流砥柱,追求正义与真理的“战士”。

“正义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仅仅等待正义的降临还不够,更应该去追求正义。而为了追求正义,就更应该付出百分百的努力,才能对自己负责,对那些含冤者负责,对这个社会负责。

办公室内那副“只向真理低头”的书法作品是法学家江平赠予李金星律师的,落款处写道“金星律师勉之”。我想这句话值得所有法律人铭记于心。

法学实习生

2016年9月7日于洗冤行动办公室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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