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下海将导致新一轮官商勾结。(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5月31日讯】香港《东网》刊发王思想的评论称,中国经济最恶劣的现象是官商勾结,再让官员下海,无异于让虎入羊群。市场竞争的不公平现象将会加剧,民营企业的困境将会愈加严重。
号召大学生创业,起因是就业困难。为了减少就业压力,就号召大学生创业,怎么看都是太随意了。大学生一没有资金,二没有经验,让他们创业,成功的机率有多大?10个创业者至少有9个失败,有几个大学生能承受得了创业的失败?如果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去支持大学生创业,基本上是打水漂,纳税人同意吗?
与大学生创业相反,官员下海,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官员有资金、有阅历、有经验、有关系,下海的成功率相当高。
那为什么还要反对呢?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低,反对;官员下海成功率高,也反对;这两者是否矛盾?
一点不矛盾。反对大学生创业,是为大学生负责;反对官员下海,则是为大家负责。
官员下海,并非新鲜事物。30年前曾有过一波。当时改革开放成效显著,做官的吸引力下降,许多官员下海经商,其中出现了不少商业巨头。今日的中国首富王健林,就是当年的官员。
随后,朱熔基时期实行分税制改革,导致税收收入大幅度上升,中央财政空前富裕;地方财政虽然未从分税制中得到太多好处,但是,仰仗着土地公有制,在房地产行业的爆发式增长中,地方政府利用土地招拍挂以及高额的房地产税,迅速收获了巨额金钱。这样,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全都是富得流油,官员们跟着享受了巨额经济利益。公务员成了炙手可热的职位。
现在,房地产行业疯狂吸血导致其他行业奄奄一息,而房地产也进入过剩阶段。眼看着两级政府的“钱景”堪忧,再加上习近平政府的强力反腐,公务员职位的含金量暴跌。离职现象渐渐成型。
可以说,两次公务员下海,都是在公务员职位含金量下跌的时候出现的。
郭学明文章认为:机构多冗员多对四个方面有害。对政府有害,降低了行政效率,增加了财政支出,削弱了政府权威;对企业有害,婆婆多了,扯皮多了,花费多了,麻烦多了;对纳税人有害,增加了纳税负担,挤占了公共财政支出;对公务员和官员也有害,上升空间太拥挤,大多数人很难获得与其能力相称的成就与地位----这些描述都没有错误,我都赞成;但是,由此得出应该鼓励官员下海,我是不赞成的。
官员下海,唯一的好处,是节省了纳税人要给其付出的工资、福利、日常办公费用。这些远远抵消不了官员下海的害处。
官员下海,毫无疑问会导致官商勾结。30年前,学生上街,喊出的口号是“反对官倒”,其实,与现在相比,30年前的官倒真不算个事儿,也就是倒腾几台彩电、几辆汽车、几顿钢筋。现在的官商勾结,则完全是大手笔:圈一块地,让警察或城管去强拆,一倒手,几个亿进账;买大量原始股,上市后翻10倍100倍....
中国经济最恶劣的现象是官商勾结;官商勾结的原因是政府权力太大。在这种情况下,再让官员下海,无异于让虎入羊群。市场竞争的不公平现象将会加剧,民营企业的困境将会愈加严重。
郭学明曾写过一篇美国市长收入太低、必须依靠开加油站养活自己的文章,令人印象深刻,但在中国,情况完全不同。
在美国这样机制非常完善的国家,为了限制政府官员与企业勾结,尚且有“玻璃转门”制度。对此不做赘述,不知道的朋友可以去网上查。在中国,面对官员下海,应该有更加严格的玻璃门制度,甚至是水泥门、钢筋门。
我总体的意见是:对于官员下海,不禁止,但要限制。尤其要有针对性限制------在下海后的几年时间里,药监局的官员不得进入医疗系统的企业,发改委官员不得进入实行审批制的企业,证监会的官员终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公检法人员不得担任律师....
郭学明建议:对主动下海者应给一段过渡期,如1年或2年照发工资,让他们有时间做出选择;对创业者还应当免几年税----对此我是同意的。但角度不同。郭学明认为那是“照顾”下海官员,而我认为应该“限制”下海官员,留出一段时间,要求公务员必须待在家里,不得去企业谋职,也不得私下做顾问。期间工资照发。
也就是说,宁愿用纳税人的钱养他们几年,也不能让他们去加大不公平竞争。
为了维护规则的公平,下海官员必须付出时间代价,纳税人也只能承担一些经济成本。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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