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反腐”没有正当性

【看中国2016年04月21日讯】人类做任何事情,要想让人心服口服,首先就要符合人类社会起码的伦理价值规范,在整个行为过程中,能让人从中窥见这种行为的天然道义根基,从而不会对该行为的正当性和正确性产生质疑。

而党国全力演绎的“反腐”,到目前为止也还不能自我证明其正当性。真意义的反腐,譬若清廉团体向腐败团体的出兵讨伐,既然是出兵讨伐,那就一定得师出有名,而“反腐”至今是师出无名。

全局性腐败之下,实质鲜有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你要说别人饿虎吞羊、纸醉金迷,首先就要证明自己栖冲业简、两袖清风,这样才有居高临下的天然道义根基,否则就不具有讨伐的资格和正当性。

党国的“反腐”在整个演绎过程中,一路缺失必要的程序正义,时至今天就连县乡级公务员财产的公示都做不到,“反腐”团体未能印证一琴一鹤,不能自证为官清廉,这不符合反腐的国际惯例。

这也意味着所谓的“反腐”,完全有可能只是权力斗争的一种掩体,完全有可能只是贪官在反贪官……不能证明自己的屁股底下比别人更干净的所谓“反腐”,就连已落马的贪官都不会心服口服。

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反腐”的过程中,一批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公民被捕,太多进京控告地方腐败的访民,进一步遭到暴政的悍然打压……“反腐”不像是阳光工程,在坚拒着百姓的参与。

无透明度的“反腐”,不能证明其正当性。“反腐”的收缴所得,具体多少?到哪去了?不见公示。倘若收缴所得只是进了官员腰包,或是献给“友邦”,那么这样的“反腐”反与不反有何区别?

在部门利益和行业利益至上的党国,腐败无孔不入。利益当前,可以官商勾结,可以杀人、整人、抢人,可以变着法子经营受害者……天天“打土豪”却从不“分田地”的“反腐”,没有正当性。

纪委监督官员,谁在监督纪委?纳税人凭什么要承受高额的监督成本?何以不能是零成本的监督?抓完这批贪官,怎么保证不冒出下批贪官?……“反腐”无长效机制且经不起追问,没有正当性。

“反腐”捧出的是一盆迷魂汤,独裁服食的是一粒延寿膏。人民的苦难在“反腐”中未得到丝毫的消减,各种社会期望值在暴政和惰政中也在进一步落空。愤怒的国人将因此重新考量各自的走向。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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