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了婚,本该为对方负责,成为对方一生的伴侣。(图片来源:Pexels)
我原是父母生命中的女儿,出嫁了,就成了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其实我们两家,门不当,户不对。他家是旧式人家,重男轻女。女儿虽宝贝,却不如男儿重要。女儿闺中待字,知书识礼就行。我家是新式人家,男女并重,女儿和男儿一般培养,婚姻自主,职业自主。钱钟书家呢,他两个弟弟,婚姻都由父亲做主,职业也由父亲选择。
钱钟书的父亲认为这个儿子的大毛病,是孩子气,没正经。他准会为他娶一房严肃的媳妇,经常管制,这个儿子可成模范丈夫;他生性憨厚,必是慈祥的父亲。
我最大的功劳是保住了钱钟书的淘气和那一团痴气。这是钱钟书最可贵之处。他淘气、天真,加上过人的智慧,成了现在众人心目中博学而又风趣的钱钟书。他的痴气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但是,这个钱钟书却是他父亲一辈子担心的儿子,而我这种“洋盘媳妇”,在钱家是不合适的。
但是在日寇侵华,钱家整个大家庭挤居上海时,我们夫妇在钱家同甘苦、共患难的岁月,使我这“洋盘媳妇”赢得我公公称赞“安贫乐道”;而他问我婆婆,他身后她愿跟谁同住,答:“季康。”这是我婆婆给我的莫大荣誉,值得我吹个大牛啊!
我1938年回国,因日寇侵华,苏州、无锡都已沦陷,我娘家、婆家都避居上海孤岛。我做过各种工作:大学教授,中学校长兼高中三年级的英语教师,为阔小姐补习功课,还是喜剧、散文及短篇小説作者等等。但每项工作都是暂时的,只有一件事终身不改,那就是:一生是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常使我感到人生实苦。
但是苦虽苦,也很有意思,钱钟书承认他婚姻美满,可见我的终身大事业很成功,虽然耗去了我不少心力体力,不算冤枉,钱钟书的天性,没受压迫,没受损伤,我保全了他的天真、淘气和痴气,这是不容易的。实话实説,我不仅对钱钟书个人,我对全世界所有喜读他作品的人,功莫大焉!
附注1:杨绛的原名为杨季康。
附注2:2008年冬,《听杨绛谈往事》繁体字版在台湾出版后,受到读者欢迎,台湾学界有意组织座谈,议题之一即为“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并希望杨先生能赴台湾与读者见面。杨先生因年事已高没成行,便以此为题写了这篇短文,却未交出。近日杨先生整理旧稿时不意发现此文,遂欲收入筹备出版的《杨绛全集》中)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