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9月26日讯】加拿大资深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所著的《血腥的活摘器官》一书中记载了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该报告发布后,引发国际社会对中共活摘器官的关注。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也展开了深入调查,并将其调查结果写成《屠杀》一书,揭露中共军方医院参与活摘器官。
“如果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确实发生了,那么现场人员要么是行凶者,要么是受害者,不存在旁观者。因为受害者被谋杀后焚化,找不到任何尸体,无法验尸。没有幸存者来讲述自身遭遇。行凶者不大可能坦白自己犯下的反人类罪。但经过调查,我们还是收集了数量惊人的承认证词。”作者在《血腥的活摘器官》内写道。
《血腥的活摘器官》提及,2008年7月,大卫•麦塔斯采访了一位曾经在中国坐过监狱的证人蓝尼(Lanny,化名),他讲述了自己在狱中的骇人经历。
行刑前被提取血样
蓝尼,并不是法轮功学员,但他在监狱里曾听闻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的事情。在2005年3月至2007年初两年多的关押期间里,他曾被换了17个监号,超过10次与死刑犯共处一室,亲眼目睹犯人行刑前被提取血样,处决当天被数名身着白大褂、戴白手套的人用带红十字标志的白色救护车带走,牢头告诉他,白车是摘器官用的。
在里面关押时间长的犯人则告诉蓝尼,在2002年到2003年期间,每个监号里面都至少发生过2-3起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情。
蓝尼在狱中曾有超过10次和死刑犯共处一室,因此对死刑犯被处决的方式有相当程度的了解。
脖子上插著一支针筒
他说:死刑犯在被执刑的前几天,一个身穿白袍的人会从死刑犯身上抽取血样。处决当天,4、5个身穿白袍、戴白手套的人会把犯人带走;透过监狱的窗子,可以看到有一辆带着红十字标志的白色救护车在外头等著。
有一次蓝尼被提审时,他看到一个死刑犯就在隔壁,脖子上插著一支针筒,里面有半管液体。一小时后,人还在,但针管空了。
蓝尼从牢头那里得知这些死刑犯的器官将被活摘,用于移植。他们的死刑执行日期由监狱和附近一家医院安排。当医院需要器官时,即是行刑之日。器官移植的收费由医院和狱警对分。至于那人脖子上的针筒,牢头说那是一管麻药,用来麻醉死刑犯并维持他的器官机能,直到被割下为止。
被殴打折磨后 器官被活摘
2006年11月,蓝尼在江苏省无锡市(临近上海)第一监狱的另一个监室,被转到311号牢房。转过来不久,狱警要求他在一份见证在押犯人陈启东死于疾病的声明上签字,但陈启东在蓝尼转来的四天前即已死亡,因此蓝尼拒绝在死因声明上签字,但同室其他犯人都签了字。其后,狱警将把这份声明出示给陈的家属。
311号的牢头王耀虎和其他7、8个同室犯人告诉蓝尼,陈是一位法轮功学员,因拒绝放弃修炼,并在关押期间坚持打坐炼功,狱警为此而殴打和折磨他。
陈启东以绝食抗议虐待。于是狱警将管子插进他的喉咙并灌进热粥,轮流对他强行灌食。粥太热,灼伤了陈的消化系统。陈启东发起了高烧。在陈被带离牢房的前几天,穿白袍的人抽取了陈的血样。其后,4个身着白袍和白手套的人把陈带走,他从此一去不返。
但是,一个被提审的犯人在当天看到陈在隔壁房间里,脖子上插著一支针筒。从311号牢房透过窗子,可以看到一辆带有红十字标志的救护车等在外头。牢头告诉蓝尼,陈被摘取了器官。
名单上的人被带走再也不会回来
《屠杀》作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和他的助手利夏•莱米访问了一位法轮功学员于新会,他亲身经历并印证了蓝尼的描述
于新会曾被关押在广东四会监狱,监狱的医生是他的老乡,这位医生劝于新会不要和共产党作对,否则,器官去哪里了也不清楚。于新会说:“当时这个医生跟我讲,法轮功的人,是炼气功的,经常锻练身体,他们的身体,这么好,那器官当然好,那你说我们是挑你们呢,还是挑那些犯人呢?那犯人是吸毒的,喝酒的,不良习惯又多,拿去不知道是什么破东西,你们那些(器官)才是最好的。”
于新会在广东四会监狱被关押了六年。他说在他关押的地方,犯人中已经形成了常识,就是每当有人需要器官的时候,(监狱里)就会有人被带走。有时,别的犯人或者是狱警会威胁他说,如果你不老实,我们就杀了你,然后卖你的器官。监狱里的人都知道,确确实实存在着一份名单,每年都会有一次,名单上的人会被带走,再也不会回来。
他描述道,每次大车开进来,有时是两辆、三辆,或者四辆大汽车,在监狱的各处兜一圈,然后停在监室的楼外。警察手里拿一个名单进不入不同的监室,按照名单叫名字并核实身份。“好,你是这个人,拿上你的鞋和外套,跟我们走。”他们带人走时甚至不允许带任何其它个人物品。然后到下一个房间,找到名单上要的人,整个过程令人恐惧,因为谁也不知道谁会被带走,为什么被带走,带到哪里去。深更半夜里,这些大汽车装满人,然后拉走,从此这些人再也没有任何音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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