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无以遏制,大学尊严何处寄托
【看中国2014年05月12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某大学多名教授身陷“抄袭门”,其中一名大学教师张世友,从教21年,10篇论文被指抄袭,其间职称从讲师一路晋升到了教授,并调入另一所大学。该校官方信息显示,2004年该校曾有教授因抄袭受到校方处分,但也在同一年该人升任学院副院长。
应当说,这已经不是一桩能引起公众足够多惊讶的新闻,尽管媒体披露的论文抄袭情况本身足够恶劣。一位年轻的高校教师,从教伊始便以大篇幅、大比例的抄袭出道,在随后的高校考评、学术考核过程中,几乎得不到丝毫有效的甄别和监督,这很难说只是个别教师、个别学者的个人学术道德问题。据中青报的报道,由网友举报牵出的这桩连环剽窃案,当事人所在学校本身就不只一人涉案,甚至有曾经被查实剽窃的教授,在接受学校处分的同年就升任学院副院长的前例。
高校教师爆出抄袭丑闻,这样的事情并不鲜见,而且知名度较此次涉事大学更高的学府,同样面临着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侵蚀,而且同样缺乏有力的防御、应对和惩处。此前曾掀起大波澜的西安交大教授李连生学术造假事件,最终引发科技部撤销奖项、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的公告,涉事当事人被大学解除聘用合同。但彼时,外界对事件的处理不乏“严厉”的评价,如此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之所以被认为处罚严厉,是因为比比皆是的高校学术腐败,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更多的高校教师甚至知名教授,虽然也因抄袭丑闻缠身,但大多能被冷处理,最终往往安然无恙。这一现象,在此次事件的事发地,显然也可以寻到影子。
按照抄袭事件当事人张世友的说法,“时代不同,基本要求和标准也不太一样”,这同样是不少抄袭者事后不肯认错的常用理由,将罪错推给时间、推给历史,好像一提到“历史原因”就可以让一切不合理行为变得众所周知、为人理解。但事实上,即便是倒退几十年,上世纪80年代适用的版权保护条例,同样对引用他人作品的总量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如果说抄袭是一种学术不端行为,那么当抄袭被揭露后的不认账和狡辩,显然更让学术尊严丧失殆尽。在这样一种不堪的学术环境中,大学所扮演的角色怎么才能不尴尬?
该校在媒体报道后承诺已经着手调查,称校方启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对比。而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在于,目前已经在国内高校学生毕业论文中普遍适用的电脑检测系统,为何在大学教师职称评定、考核过程中却鲜有使用。教授的论文抄袭与否,高校常设的学术委员会发现不了,居然需要网友匿名举报,已足见学术评审机制的僵化与效率低下。况且,十几篇文章,即便是通过系统比对,也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大学在调查上的拖延,是否在为当事人(以及高校自己)寻找托词、寻求应对之策?此前西安交大的学术造假事件中,多位高龄教授实名举报多年,不仅看不到有关机构的响应,反而招来威胁、“做工作”,仿佛举报者成为影响大学学术声誉的罪魁祸首,以致以维护学术声誉为己任的学术委员会,都不约而同地选择站在学术不端者一边,直到中央级媒体介入报道,才让事件有了转机,显然不是孤例。
高校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学术不端行为变得态度暧昧?又为什么会对这样严重有损大学声誉、学术尊严的人和事出奇地宽容?学术行为有其自身的规则,要求学术领域的参与者普遍遵循和信守一些最基本的学术底线,其中当然要包括“不抄袭”。但是,规则形同虚设的现实原因或在于,长期趋利化学术研究导向的浸染之下,高校教师的科研写作被掺杂进太多外在的影响因素,金钱的、职称的,以及大学行政化所带来的权力崇拜与世俗之风。“学者安心做学问”这个最起码的要求,不光是大学无法提供给教师这样的环境,甚至大学教师本身也无心就学。包括学术期刊本身的不堪,收费发论文现象的猖獗,虽然引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管,但依然没有大的改观。
大学,被视为社会文明的最后堡垒,被寄托以道德典范和职业底线的维护者,学术不端行为的肆虐,令大学失色。律师浦志强曾在其代理的一起著名高校抄袭案件中引用古语“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来形容学术道德之于大学、之于社会的意义,学术腐败个案的雪崩式爆发,瑜学术信用而言可谓危如累卵。学术不端对大学、对整个社会的伤害,几乎无须赘述,但又不能不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