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原招办主任蔡荣生使用假护照外逃时被抓
【看中国2014年03月13日讯】(看中国记者李一鸣综合报导)据大陆互联网报道,分析近年来中国“裸官”外逃的案例,能够得出非常一条清晰的路径: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不辞而别——藏匿寓所——获得身份。 在这一外逃链条中,转移赃款与准备护照的环节非常关键。一些被查获的贪官,不少都拥有一个或多个真假护照。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案发时,办案人员就搜出贴有胡长清照片的假身份证两个,化名高峰和胡诚,护照两本,化名陈凤齐和高峰。贪官们是怎样拿到假护照的呢?他们的赃款是怎样转移到国外的?本文将对这个途径做一个大起底。
利用假身份证和权力 贪官可轻易获得护照
外逃贪官,有些人是利用不上交的私人护照,更多人是用假身份证再办一个护照,这些都不在审批、报备之列,单位根本监控不到。也有贪官利用手中所握权力,能够通过公安机关办理真护照--当然,是改名换姓的。胡长清案发后交待,其假身份证是南昌市某派出所副所长给办的,胡长清也给妻子和子女办了假身份证和因私出国护照。又如,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茂名市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都被查出持有多个身份证。在这种情况下,官员使用其他身份因私出国自然很容易得逞。
浙江省永康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兵也栽在“假护照”上。2008年底,朱兵以看望在美国读书的女儿为由,向金华市委组织部提出出国申请,由于发现朱兵与一外逃企业家关系密切,他的要求未获批准。于是从2009年初开始,朱兵策划冒名顶替骗取护照。他让人找到了一个与自己年龄、身高、相貌等相似的外地人冒名顶替办理护照,然后朱兵与“替身”一同开车前往江西弋阳县公安局,用“替身”的户籍资料,以前往马来西亚、新加坡旅游为由冒名申办护照,被顺 利受理。朱兵觉得冒名申办护照容易,因此又伙同“替身”到弋阳县公安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第一次因该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不在未办成,第二次再办时,在上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核时被识破,朱兵因此被抓。
在“裸官”利用假护照外逃的途径中,违法办理的“人情证”、“关系证”频频出现,暴露了在严格控制的证件上存在的腐败以及背后的权权、权钱交易,中共政权的腐败体制使裸官获得真假护照屡屡得手。
转移赃款与外逃出国四途径
中共治下的贪官们耳闻目睹了一般老百姓难以了解的官场黑幕,所以即使拥有了钱财也没有安全感。他们通过与外商接触的机会拉关系,或先把家属送出国外接应,转移赃款并外逃出国的途径有以下四种:
途径一:直接转移出境。随着大陆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商贸、旅游往来的增多,出入境极为便利,这就为一些贪官潜逃境外、转移资产提供了条件。 2000年轰动全国的沈阳“慕马大案”重要主犯之一、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就曾通过来辽宁投资的商人,把178万美元全部转移到东南亚。
途径二:洗钱出境。为了迅速转移非法资产,一些贪官往往不惜代价,愿意花10%~15%的手续费,将钱通过地下钱庄、黑社会转移出去,最后在境外香港或其他城市拿到原赃款的85%~90%。2004年落网的中昊财务公司原董事长陈勇就曾想通过“资本运作”将1.43亿元资金转移到香港,为外逃做准备。
途径三:隐秘“截流”。一些涉外公司企业负责人,为达到占有巨额公共财产的目的,往往通过做假账、扣佣金等方式,将赃款直接截留并藏匿境外。如江苏省化肥工业公司总经理孙伯荣、副总经理孙祝兴等人,从1998年开 始,从某国代理进口经销硫磺业务中,每吨“提取”2美元代理费截留藏匿境外。至案发后,共截留250万美元,用于在境外、国外购置房产、开办公司等。
途径四:虚假投资。贪官们为达到对赃款进行“漂洗”使其合法化的目的,往往打着境外投资的旗号,将贪污的资产转移至境外,然后再假借“损”等名义,将赃款隐藏下来。如1992年4月,江苏省供销(集团)总公司在境外注册成立港大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秀德伙同下属胡某与香港黄某,通过在进口化肥业务中加价、调用小金库资金等形式,截留港币1000万元。1993年3月,周称港大公司严重“亏损”,无法经营,将公司注销。1996年5月,周及胡经签署相关转股文件,将价值人民币848万余元的资产转至黄名下,由3人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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