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原招辦主任蔡榮生使用假護照外逃時被抓
【看中國2014年03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李一鳴綜合報導)據大陸網際網路報導,分析近年來中國「裸官」外逃的案例,能夠得出非常一條清晰的路徑:轉移資產——家屬先行——準備護照——猛撈一筆——辭職/不辭而別——藏匿寓所——獲得身份。 在這一外逃鏈條中,轉移贓款與準備護照的環節非常關鍵。一些被查獲的貪官,不少都擁有一個或多個真假護照。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在案發時,辦案人員就搜出貼有胡長清照片的假身份證兩個,化名高峰和胡誠,護照兩本,化名陳鳳齊和高峰。貪官們是怎樣拿到假護照的呢?他們的贓款是怎樣轉移到國外的?本文將對這個途徑做一個大起底。
利用假身份證和權力 貪官可輕易獲得護照
外逃貪官,有些人是利用不上交的私人護照,更多人是用假身份證再辦一個護照,這些都不在審批、報備之列,單位根本監控不到。也有貪官利用手中所握權力,能夠通過公安機關辦理真護照--當然,是改名換姓的。胡長清案發後交待,其假身份證是南昌市某派出所副所長給辦的,胡長清也給妻子和子女辦了假身份證和因私出國護照。又如,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茂名市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都被查出持有多個身份證。在這種情況下,官員使用其他身份因私出國自然很容易得逞。
浙江省永康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朱兵也栽在「假護照」上。2008年底,朱兵以看望在美國讀書的女兒為由,向金華市委組織部提出出國申請,由於發現朱兵與一外逃企業家關係密切,他的要求未獲批准。於是從2009年初開始,朱兵策劃冒名頂替騙取護照。他讓人找到了一個與自己年齡、身高、相貌等相似的外地人冒名頂替辦理護照,然後朱兵與「替身」一同開車前往江西弋陽縣公安局,用「替身」的戶籍資料,以前往馬來西亞、新加坡旅遊為由冒名申辦護照,被順 利受理。朱兵覺得冒名申辦護照容易,因此又夥同「替身」到弋陽縣公安局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第一次因該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不在未辦成,第二次再辦時,在上饒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審核時被識破,朱兵因此被抓。
在「裸官」利用假護照外逃的途徑中,違法辦理的「人情證」、「關係證」頻頻出現,暴露了在嚴格控制的證件上存在的腐敗以及背後的權權、權錢交易,中共政權的腐敗體制使裸官獲得真假護照屢屢得手。
轉移贓款與外逃出國四途徑
中共治下的貪官們耳聞目睹了一般老百姓難以瞭解的官場黑幕,所以即使擁有了錢財也沒有安全感。他們通過與外商接觸的機會拉關係,或先把家屬送出國外接應,轉移贓款並外逃出國的途徑有以下四種:
途徑一:直接轉移出境。隨著大陸與南亞、東南亞國家商貿、旅遊往來的增多,出入境極為便利,這就為一些貪官潛逃境外、轉移資產提供了條件。 2000年轟動全國的瀋陽「慕馬大案」重要主犯之一、瀋陽市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就曾通過來遼寧投資的商人,把178萬美元全部轉移到東南亞。
途徑二:洗錢出境。為了迅速轉移非法資產,一些貪官往往不惜代價,願意花10%~15%的手續費,將錢通過地下錢莊、黑社會轉移出去,最後在境外香港或其他城市拿到原贓款的85%~90%。2004年落網的中昊財務公司原董事長陳勇就曾想通過「資本運作」將1.43億元資金轉移到香港,為外逃做準備。
途徑三:隱秘「截流」。一些涉外公司企業負責人,為達到佔有巨額公共財產的目的,往往通過做假賬、扣佣金等方式,將贓款直接截留並藏匿境外。如江蘇省化肥工業公司總經理孫伯榮、副總經理孫祝興等人,從1998年開 始,從某國代理進口經銷硫磺業務中,每噸「提取」2美元代理費截留藏匿境外。至案發後,共截留250萬美元,用於在境外、國外購置房產、開辦公司等。
途徑四:虛假投資。貪官們為達到對贓款進行「漂洗」使其合法化的目的,往往打著境外投資的旗號,將貪污的資產轉移至境外,然後再假借「損」等名義,將贓款隱藏下來。如1992年4月,江蘇省供銷(集團)總公司在境外註冊成立港大國際有限公司,總經理周秀德夥同下屬胡某與香港黃某,通過在進口化肥業務中加價、調用小金庫資金等形式,截留港幣1000萬元。1993年3月,周稱港大公司嚴重「虧損」,無法經營,將公司註銷。1996年5月,周及胡經簽署相關轉股文件,將價值人民幣848萬餘元的資產轉至黃名下,由3人佔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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