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许志永的法庭前
【看中国2014年01月27日讯】新公民运动参与者陆续受审,但是微博哑然失声。专家认为,不能容忍异见的中国难以做到科技创新。香港人在《明报》风波中体会到言论自由的更多意义。
1月26日,中国新公民运动的发起者之一许志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名 判刑四年。此消息被新华网等官方媒体传播,但是网络评论被大量删除,侥幸未被删除的是少数,例如网民“信王军”说:“在中国,坐牢会变成一种荣耀。多次参加许志永的公民聚会,目的明确为推进中国公民社会的建设及推动努力着,揭露官员腐败的公开运动以及和平表达自己的观点努力着。……许志永入狱四年的代价,换来社会对体制的清醒绝望。”
与许志永同案的活动人士侯欣,在法庭上发表了激情洋溢的最后陈述《我做的太少》。发言稿在网络得到上万次的转发之后被删除。侯欣在最后陈述中说,“如果要求官员履行最基本的职责,公示财产,是有罪的,那么我们这个时代就是荒谬的时代,我们每个人,无论是高高在上的衮衮诸公,还是为生计奔波的平头百姓,都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伊力哈木·土赫提(2010)
同一天,乌鲁木齐警方发布消息说, 中央民族大学教师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掌握了伊力哈木•土赫提涉嫌分裂国家的确凿证据。”此消息在新浪微博传播,但是搜索“伊力哈木”出现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伊力哈木”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任何赞赏和怀念伊力哈木的微博都被删除,例如作家黄章晋说,“在我家看NHK纪录片世纪映像中的《漫无尽头的民族悲剧》时极为震撼,觉得有必要让学生知道民族仇恨的可怕,特意拷贝后在公开课上播放。而且,有关部门一直派人旁听伊力哈木讲课,到底是他疯了?还是有关部门疯了?”
为什么中国赶不上美国?
中国会在科学和工程创新方面超过美国,成为凌驾于美国之上的科技强国吗?康奈尔大学荣誉教授斯蒂芬•L•萨斯(Stephen L. Sass)在《纽约时报》发表文章:《不容忍异见的中国能够做到科技创新吗?》( Can China Innovate Without Dissent?)。萨斯说,“作为一位曾在中国教学的科学家,我也不相信中国很快会在创新上占据优势 - 至少在中国的体制文化从压制异见者朝着支持言论自由和鼓励批判性思维转变之前是不行的”。在过去的几百年中,几乎所有的“范式转移”创新,都出现在政治和思想自由程度相对较高的国家。
萨斯说,首先,自由社会鼓励人们心存怀疑,提出批判性的问题。其次,虽然政府对研发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但创新往往是自下而上地产生的。第三个原因是政治上的。自由社会吸引了外国人才。
媒体不是一般的企业
香港《明报》换总编风波仍未平息。评论家练乙铮在《信报》发表评论《 从<明报>事件看自由的声音在风雨中成长》,认为《明报》事件“必将令更多人站起来、站出来,为保育自由特别是新闻自由而奋斗。可以说,事件定义了港人真正要争取、要付出的开始”。
香港读报人
练乙铮说,开放媒体之所以能够是一块块有价值的筹码,必然因为统治者恨之入骨、务必去之而后快。正因如此,这些媒体的“坏孩子”身份对财团而言便是其价值之所在;一旦“坏孩子”变成“好孩子",筹码的作用便消失。因为这个利益机制的存在,媒体之愈是公器,其私用的价值便愈大。
香港《苹果日报》发表《守护明报,守护香港》。作者林昊燊认为,报章是公器,并不是一般的企业,更何况《明报》是一间历史悠久的知名传媒机构,如果真是空降一名不熟悉香港事务的非本地老总上场,就意味着其他的企业也可以有样学样的输入外劳。因此,即便如何不喜欢《明报》,全港市民也不可让《明报》再度失守,如果没有传媒监察社会对你不重要、重推洗脑国民教育对你又不重要,那么,保住现有饭碗及升职加薪的机会对普罗市民来说一定是件头号重要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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