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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夜送一纸“陈克贵不上诉”却拒律师依法会见

作者:张敏  2012-12-17 22:4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侄子陈克贵“涉嫌故意伤害罪”案11月30日下午在山东临沂市沂南县法院庭审宣判,陈克贵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刑3年零3个月。陈克贵当庭表示不上诉。陈克贵家人依法提起上诉,但须确认陈克贵本人意愿。

12月12日家人和受委托的丁锡奎、斯伟江律师到沂南县法院等部门要求会见陈克贵确认意愿,被有关部门拒绝。14日夜里,办案人员送交陈光福一纸复印文字,上面有他儿子陈克贵落款和手印,表示认罪不上诉,陈光诚家人疑是陈克贵遭受压力的结果。

陈光诚:这“声明”非常明显是按照官方口径写出,可能是在公检法逼迫下。

现在在美国纽约大学学习的陈光诚听到这一消息后说:“星期三(12日)陈克贵的两位律师赴沂南为他提起上诉,对方以各种无理的借口拒绝。五十多个小时以后,陈克贵非常有可能在公检法的逼迫下,按照他们的口径,写了一份‘认罪服判不再上诉、在监狱好好改造,争取获得政府奖励’的这样一个‘声明’出来。
这个‘声明’非常明显是按照官方口径写出来的,然后由法院人员连夜送往东师古,在晚上子时交给陈光福。”

陈光福:“说明”未提我提出上诉,感觉作了手脚,见克贵之前不相信所传的真实。

当天夜里,陈光福先生接受我的采访,谈事情经过——

陈光福:“我已经躺下了,9点五十几快10点了,突然接到我们村书记一个电话,告诉我镇上张书记让我到村办公室有事。然后我就起来到村办公室,结果来的人是县法院的赵遵涛和来海滨,还带了3个保安,他告诉我来意是,接到我的《上诉状》以后连夜和克贵见面,让克贵写了一个‘说明’,接着给我送过来。他也对我讲,根据法律规定,我是克贵的父亲有权提起上诉,但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经过克贵同意。这和律师讲的一样。

克贵写的‘说明’内容是:‘说明 我叫陈克贵,男汉族,现年33岁,我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11月30日宣判,12月4日送达《判决书》,判决我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对上述判决我从内心认罪伏法。也请我的父母放心,我坚定服从判决不再上诉。我在对自己的判决生效后,我一定服从监狱部门的管理,好好改造,争取政府奖励,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做一个守法的公民。陈克贵(签字)按了一个手印2012年12月14日’”

主持人:“您收到这个以后怎么想?”

陈光福:“收到后感到有一个疑点,克贵只作了个‘说明’不上诉,但只字未提我提出上诉他同意或不同意。感觉里面还是作了手脚,法院方面没有把我提出上诉的情况如实转告克贵,让克贵做出选择——同意我的上诉,还是不上诉。

在见到克贵之前,任何传出的东西我都不相信是真实的。

这个‘说明’即使是克贵写的,尽管按了手印,也不排除他在不自愿情况之下违心写的可能性。”

陈光福:为何两天前法院拒收《上诉状》,拒律师依法会见,半夜又送这东西?

主持人:“是一张纸吗?”

陈光福:“对。是一张纸。不是原件,他们明确告诉我是复印件。”

主持人:“从字体看,是陈克贵写的吗?”

陈光福:“我也看不出来。我感觉起码从程序方面他们不应该有任何的隐瞒。我们12日已经到了法院,要求把《上诉状》交给法院,但是他们不收。丁锡奎律师当时明确地告诉他们‘这个问题隐瞒不了,也回避不了。你们现在不收,我们可以通过邮局再寄给你们’。今天法院来的两个人,明确告诉我,作为克贵的父亲我有权替克贵提起上诉。这也证实了律师的观点正确,我也提出这问题,他们说‘都是根据同一条法律,没问题’。但为什么我到法院去交的时候他们不要?我感到他们就是为难我。”

主持人:“您接到电话后,拿到这个东西是什么时间?在哪儿”

陈光福:“夜里22点半左右,在我们村办公室和法院工作人员见面的。”

主持人:“这夜里十10点半也不是正常的工作时间?”

陈光福:“对,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时间给我送来这个东西。”

主持人:“上诉期按律师算是到哪一天?”

陈光福:“从4日算10天,就是今天吧。”

主持人:“见您的人叫什么名字,是什么职务?”

光福:“一个是赵遵涛,刑一庭庭长或副庭长,《判决书》里有他的名字,应该是审判长。一个是来海滨。《判决书》里都有的两个人。还有三个穿制服好像保安的人,我12日和律师去的时候在法院里都见过。”

主持人:“你们在村里办公室停留了多久?”

陈光福:“时间很短。他们告诉我来意——把这东西给我,然后又写个东西证明我收到了,我签了字。他们就走了,一共十几分钟。”

主持人:“您当时说什么?”

陈光福:“我提出‘判决是不公的’。他们说今天不讲这个事情,只是送这个‘说明’。只要你收到了,我们的任务就完成了。”

主持人:“他们就说了这些话?”

陈光福:“对。”

陈光诚:公民权利遭侵犯案是镜子,照出社会的残缺不公,应看清独裁者实质。

得知这一经过情形,陈光诚先生说:“这非常明显,法院这种办事效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可能是很少有的。你想,连夜在11点来钟送下去,这样的事,我觉得……法院即使白天都经常打电话让人去拿诉状,而不给你送,现在做这样的工作,说明背后非常大的问题。我觉得克贵是绝对写不出这样符合官方文件要求标准的东西。很显然这是在强大压力逼迫下,而且是照着对方的稿子抄出来的。这点根据我自身经历,可以肯定地这样说。如果当局对此有异议,咱们就请国际机构来调查。”

主持人:“在陈克贵这个案件上,您认为与依法办事是什么关系?”

陈光诚:“我觉得道理都不讲了,何谈法啊!你想想,律师去了,开始不让会见,说有指定律师。现在开庭结束,指定律师使命结束,属于上诉期,总应该让见吧?还是无理拒绝会见。就算是出了上诉期,律师还可以随时会见当事人,而且有随时代理申诉的权利。你还是拒绝律师会见,这是什么道理啊?哪条法律有这样的规定?所以根本谈不上法。

每个案子都是社会的一个杠杆,在撬动社会进步。同样,像这样每个公民权利遭到侵犯的案子,也是一面镜子,照出这个社会的残缺不公。这镜子会使更多公民明白,这也是社会可能发生变化的一个必要因素。所以,我觉得很多人应该通过这些案子,看清楚一些独裁者的实质。”

回顾:12月12日律师沂南。律师依法要求会见陈克贵被拒,工作无法进行。

这是12月12日当天晚上,陈光福先生接受我采访的录音。

陈光福:“律师临时通知我们他过来了,我们(与四弟陈光新)就和他们见了面。律师主要提出想见克贵,然后落实是否上诉的问题。但是这个工作没法进行。

在以亲属的名义提出上诉,但要经过他本人确认,如果同意,这个程序就可以启动;如果不同意,这个程序就到此结束。现在律师想见克贵,让他确认,他们不让律师见,也不传达这消息给克贵。提出我面见克贵征求意见,他们也不同意。现在没有办法传达这个信息给克贵。”

主持人:“律师现在哪儿?刚才我打两遍电话都不通。”

陈光福:“已经在(返回的)飞机上。”

主持人:“今天整个事情的进行……你们联络法院,还有别的地方吗?”

陈光福:“法院、检察院、看守所都去过。他们的口径都比较统一,就是说克贵当庭表示不上诉。因为最高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里有个180条,其中有一项就是亲属可以代表被告上诉,但前提条件是要征求被告同意。今天的焦点是设法让陈克贵做出选择。但是谁去和陈克贵沟通?按理说看守所有这个责任,但是他们没做。法院讲他们也没有这个责任。”

陈光福:12日律师去要才拿到《判决书》原件,依法应给家属寄一份,法院没寄。

主持人:“为这事情你们今天在这几个机构中一共花了多长时间?”

陈光福:“从中午10点左右到,先到法院要出《判决书》。开始他们不给,律师拿出最高法院的一个实施细则182条,他们看后说‘应当给’,我们就把《判决书》原件拿到手了,直到今天才拿到这原件。我今天在法院也问‘我们今天来要,你说应该给我们,假如我们不来要,就不给我们了?’他们说‘应该寄一份给你’,但他们根本就没寄。如果不是律师来要的话,可能这个《判决书》我们就拿不到手。”

丁锡奎:拒绝律师会见,不转达亲属提起上诉,无形当中剥夺了亲属上诉权

第二天12月13日,我采访了从沂南回到北京的丁锡奎律师,他谈此行临沂遇到的障碍。

丁锡奎:“陈克贵的亲属要上诉,这上诉权的行使附条件——经被告本人同意,这上诉权才完善。现在他父亲提出上诉,要去征求他同意。律师要去征求,他们不让见;他父亲要去征求,也不让见;让他们看守所去转达,也不给转达。在这种情况下无形当中就剥夺了他亲属的上诉权。而且我们给法院交《上诉状》,法院不收。然后我们邮寄送达。”

主持人:“按时间算,在上诉期到期之前应该寄达了?”

丁锡奎:“应当是。按邮戳发出的时间就可以。”

主持人:“您看现在事情到目前状况,在法律上有什么救济手段?”

丁锡奎:“下一步就是再去找法院交涉,实在不行再申诉。”

主持人:“能再详细些讲讲您昨天(12日)在沂南所作的努力吗?”

丁锡奎:“我们先到法院交涉领《判决书》。因为亲属也有获得《判决书》的权利。领了《判决书》后上午赶到看守所,一开始说‘不给会见,中午要吃饭了’,也说‘这个案子就不让见’。下午我们又去,交涉半天终于见到看守所一个姓王的警官,不知什么职务。我提出会见陈克贵,他一口咬定陈克贵当庭不上诉,不让我们见。我给他讲了半天法律,说现在陈克贵亲属要上诉,要征求陈克贵意见,他就是不让见。
我们回过头又去找法院,法院也不接我们的《上诉状》,后来我们寄给法院的。”

主持人:“是您自己去沂南还是和斯伟江律师……?”

丁锡奎:“因为斯伟江正好时间安排不过来,派他一位同事和我一块儿去的。”

主持人:“实际接受委托的还是您和斯伟江律师?”

丁锡奎:“对。”

主持人:“在您的律师生涯中,遇到过这种情况吗?”

丁锡奎:“在我们做的案子中,很少有亲属上诉这个环节,一般他本人就上诉了。这个案子比较特殊,陈克贵上诉的意愿我们无法了解,亲属无法了解。亲属提出上诉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被他们变相剥夺了,如果亲属这项权利行使不到,法院和看守所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主持人:“对于他们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您会做出什么反应吗?”

丁锡奎:“现在看这个情况怎么发展,还得跟法院交涉。他们瞪着眼违法,法律也没有赋予律师更多的救济手段。”

陈光福:《判决书》离事实有多远?需要还原事实真相。

在11月30日陈克贵案庭审那天,陈光福要求旁听,一直守候在法院门口,都没有得到允许。陈光福说他是在判决后多日,才第一次间接看到《判决书》。

陈光福:“是老四陈光新去找王海军复印了一份。”

主持人:“您怎么看这《判决书》?”

陈光福:“看到《判决书》,说实在的当时非常气愤,这是他们流氓嘴脸的再次暴露。

2006年曾经暴露过一次,是对陈光诚的所谓公开审判。就陈克贵案始末,我想确实需要还原几点事实真相。

第一点,事情起因。2012年4月20日,陈光诚从自己家里冒死突出重围。4月26日当局发现围困对象陈光诚已经脱逃。这对某些当权者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因为这7年多来,他们花了那么多维稳经费,浪费了纳税人那么多钱,投入人力物力都很大。现在在围困之下光诚逃跑了,他们怕得要命。

我们怎么知道这个消息?是听来的。4月26日中午9点半左右,克贵的母亲任宗举在村口听到一个陌生人在打电话,说‘光诚家里只有袁伟静和老太太,光诚不见了’。她听到后就把这个消息用电话告诉我,我正从临沂打工地回家途中。尽管知道当局已知道光诚逃跑了,但整个白天还是相安无事的过去了。

到夜里接近12点时,我的孙子正发高烧,用体温表测一下,38度9。我看时间太晚了,感觉这时不好意思喊医生拿药打针打扰别人,就在家里给他喂了点药,然后用酒精擦洗了一下,又耽误一段时间。

刚熄灯躺下没几分钟,我听到院子外边有汽车刹车的声音,明显感到该发生的事将要发生,肯定有不速之客到来。

我迅速起床穿衣。但动作还是不如他们快。刚穿好裤子,拿起上衣准备穿,他们已经翻墙进入我的院子,然后砸开屋门,到了床前。

这在《判决书》中,他们承认翻墙进入院子这一点,但说是个人行为,并且用了‘用力推开房门’。这个‘用力’,他们不是用手,而是用脚来‘推’的。我的房门从里边插着,插子是12号的钢筋,都让他们踢弯了。

他们当时只问了一句‘你是陈光福吗?’我答应了一句‘是’,他们就用我还没来得及穿的褂子把我的头包上,好几个人把我的双手反剪,绑架走了。

据说在庭审过程中法庭认可是‘翻墙进院,大门是从里面拿开的’,这个‘拿开’,他们说的非常简单,实际上我这个大门有两道锁锁着。他们肯定有什么工具,把我的锁破坏掉了,这两个锁他们都拿走了。并且说翻墙入院属于个人行为。事实上是从里面破坏大门门锁,房门需强调是用脚踹开的。

《判决书》里有个证人叫王运庆,7年多来一直在迫害光诚中确实是个见证者,也是个迫害者。他的证言说了一句实话,就是‘进屋以后一、二分钟便出来了’。因为从他们进入我房间,到床前把我绑架起来,然后又出房间,确实只有一、二分钟时间。

张健在证词中讲‘向陈光福说明来意,是因陈光诚以非正常方式进入美国大使馆,需协助调查’。这句话完全是鬼话,可以说是人都有没听到,这是事后编的。

事实上,这第一批人全是沂南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工作人员,包括队长薛克伟在内,但都没穿制服,也没有认何法律手续。张健当时并没有露面,我在被包上头之前,张健如果露面的话,我是能够看到的,张健也是认识我的。

把我抓到车上,出村到公路上后又停了一下车,把我包着的头又敞开让人辨认了一下,‘是陈光福吗?’车下的人答‘是’,然后把我的头重新包上。如果当时张健在场,就不需要确认是不是我。他们采取的手法完全是土匪绑架,接下来是四十多个小时的酷刑。

绑架走了我之后,也就是10分钟左右,又有张健带领众多带着洋搞把的不明身份人员闯入我家,无任何法律手续便同时对各个房间开始翻箱倒柜搜查。后来我知道,他们抢走了家中的部分现金、我的两个手机,还有克贵妈妈一个共3个手机,有通讯录、资料等一些物品。并对克贵妈毒打,打的结果后来在蒙阴县孟良崮医院诊断是创伤性肩周炎。

当场砸坏了电视机、缝纫机,还有部分家具,并将多个上锁的抽屉撬坏。我的书桌本来是上锁的,锁全部被他们破坏掉。

克贵被闯进来的土匪用木棍群殴,从里屋打到外屋,从屋里打到院子里,其间数次被打倒,脸上,脖子上,胳膊上,腿上多处被打伤。从《判决书》看,说克贵是‘轻微伤’,也是他们做了手脚的。克贵当时向母亲呼救,克贵的母亲抱住克贵想保护他,克贵说‘妈妈,我都快被打死了,你还抱着我’。他妈妈抱着克贵的时候,身上不知挨了多少棍子。这时,这些毫无人性的暴徒抓住克贵妈妈的头发暴打。

试想,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母子二人再不反抗,就有被打死可能。克贵在这个危险时刻,拿起菜刀,但并没马上还手。他拿着菜刀被张健发现后,喝令带来的打手说‘他手里有刀,把他抓起来!’我的邻居当时听到了‘打死他’或者‘砸死他’的声音。这些打手一听到张健的命令后便蜂拥而上,克贵在这个时候挥刀自卫。从《判决书》当中也可以看出来,是当有人去抓克贵的时候,他才还了手。”

任宗举:三拨人到家里打我,抓我到派出所九天,两天不让睡觉轮番审,被迫按手印。

陈克贵的母亲任宗举女士回忆当时的情形:“我一想起来,心就发抖。我挨了好几棍子,就吆喝‘快来人!救命!’我挨棍子,儿子这时也挨棍子,我就想往外跑叫人,就喊。有个人在我家大门口,说‘你喊,也没有来救你的’。我这时才想起来,屋里小孙子还在床上呢,屋里卧室还有五个人在那儿翻东西。我跑出来的时候,空着手、光着脚,棍子就往我身上落、打。孩子在床上发着高烧,儿媳妇在县城那边。”

主持人:“在外边打工?”

任宗举:“是,都在外边,那天(陈克贵)是回来送花生,从过完春节,是头一次回家来。他砍张健的时候,我跑过来说‘克贵,咱屋里还有那么些人,孩子在床上呢’。那孩子今年5岁,他知道孩子发高烧。他跑到屋里来,屋里那些人拿着小椅子,举着小椅子打俺。那些人就出去了,张健在屋里被砍了以后,又在门外蹲乎着。张健被砍的不重,他自己站起来走的,谁也没管他。克贵进屋里来,他一动手那些人就都走了,院子里那些都跑了,克贵这屋里还有四、五个。都是摸着黑,他(《判决书》)说‘亮灯’,那都是假的,瞎话。我们家里没亮灯,摸着黑他打我们,他手里拿着筒灯。我那天晚上就忘了拉灯,没亮灯。”

主持人:“陈克贵怎么走的?”

任宗举:“等人家都走了,他说‘我也得走,还来人呢,要我的命了,他说出去打110’。打那走了到现在没见他。”

主持人:“后来他给您打过电话了吗?”

任宗举:“没有。他走了,我就去叫医生,我孙子发高烧40度了,我叫医生来给孙子打针,我那时才把灯拉着。医生又给我点药,这就来了第三拨人。来了很多人,我把药倒在碗里,冲点水。这时候又进我屋里四个。薅着我头发就打我,把我要给孩子吃的退烧药都打泼撒了,孙子都看见了。他们打我打够就走了。”

主持人:“第一次是几个人打?”

任宗举:“也说不清了,我就想着去护我儿子啊,棍子落我身上。给孩子喂药时是第三拨人打我,公安局的都来了,有拿着盾牌的。进来的几个可能是当官的,揪着我头发打我。”

主持人:“第一次打人的不包括张健,第二次包括张健,第三次……”

任宗举:“就是公安局的了。拿着盾牌的都在院子里没进来。进来的四个没拿盾牌,都穿便衣,进来就薅着我头发打我。”

主持人:“拿着盾牌的穿警服了没有?”

任宗举:“有穿的,有不穿的。”

主持人:“前边两拨穿没穿警服?”

任宗举:“没有。他们打够了我走了。穿着便衣的在两个屋里住下了。那边屋里人满满的,十五、六个人都住下了,在我床上、炕上躺着,沙发上、围着我的被子、盖着我的被子躺着的,睡着的。拿着盾牌的走了。两点多不到三点的时候,有个当官的过来了,还带着两个年轻点的。说‘你儿子报案了,打110了’我说‘我儿子说的是打110’,我就知道他也被抓起来了。

第二天我上了县城那边把孙子交给儿媳妇,上了医院,挂上吊瓶,就下来了七、八个人把我抓住,送去派出所。一共九天。头两天两夜,不让我睡觉,他们倒替着审,倒替着问,我也不识字。说要听他的,让说什么就说什么。他说‘你听我的好好配合,我就把你和全家都送回去’,说把我儿子、我老公光福都送回去,说‘听我的我就叫你回家’。他写了,我不认字,叫我按手印,晚上12点的时候,一个人说‘老太太,你喝杯水,清清脑子,你把手印按了,就把你送回家。我不按,不按他就骂。我就按了。”

丁锡奎:官方违法指定律师,践踏法律,陈克贵案《判决书》不合事实颠倒黑白。

我问丁锡奎律师:“您作为陈克贵家人委托的律师,在最初一审之前已经受了委托,但是后来没有办法介入,由当局指定另外的律师介入,就这件事,您怎么看?”

丁锡奎:“我觉得当时那种指定当然是违法的,当时我们根据法律规定都办好了手续,我们也有权去见他,但是他们非法不让我们见。这是他们在践踏法律,我们也没办法。”

主持人:“您因为受了委托,所以对这个案件情况都很清楚,后来是这样一个判决结果,您怎么样看?”

丁锡奎:“我们接受委托以后,去跟亲属了解了一些情况,包括陈克贵的母亲、父亲,包括其他亲属。我们了解的情况和《判决书》上认定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我们认为《判决书》认定的情况不符合事实,是在颠倒黑白。”

丁锡奎:近年“维稳”,司法倒退,会带来社会不公,整个社会秩序的破坏。

主持人:“从陈光诚案到陈克贵案,前前后后这么长时间,您觉得陈克贵案与陈光诚案有关系吗?”

丁锡奎:“这个《判决书》里已经承认列明了。”

主持人:“既然如此,整个全过程就可以放到一个更长的时间段里。您看整个反映出的,就此案相关司法部门和中国目前整个司法状况,您有什么看法吗?”

丁锡奎:“过去这些年,整个司法是倒退的,好多专家学者都有这种看法,而且事实也是如此。这种‘维稳体制’确实是一种倒退。”

主持人:“一个国家司法的倒退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丁锡奎:“司法的倒退当然带来社会的不公,当然带来整个社会秩序的破坏呀。”

主持人:“在现在来受理这样一个案子,接受这样的委托,您有压力吗?”

丁锡奎:“压力当然是有啊。”

主持人:“在压力下还是接了,您是怎么想?”

丁锡奎:“既然是接受委托,还是依法去作努力吧。他们违法是他们的事情,我们还是要依法去做。”

 

以上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

(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201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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