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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间要求政府与大陆签署“人身安全及自由保护协定”

 2011-03-03 00:1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中国大陆上周再度传出异议人士可能在多个大城市组织茉莉花聚会,两名台湾电视台记者在北京试图采访这条新闻时,遭公安逮捕、扣留。多个台湾民间团体周三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表“给马英九的一封公开信”,要求马英九政府优先与中国大陆协商、签署“人身安全及自由保护协定”,以制度化的方式,保障在大陆的台湾人,以及在台湾的大陆人能够享有符合国际标准的人权保护。

包括两岸协议监督联盟、台湾人权促进会等团体,周三上午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日前菲律宾以“一个中国”为理由,将十四名台籍诈欺嫌犯送到中国大陆受审。马政府为此向菲律宾强力施压,但却没有看到政府对中国大陆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除了这批诈欺犯外,台湾两名电视记者,上月二十七日在北京采访茉莉花聚会时,也遭到公安扣押。两岸协议监督联盟召集人赖中强说 ,这几起案例,显示两岸目前最重要的,是商签一份人身保护协议,确保台湾人在大陆,或者大陆人在台湾,一旦涉入刑事案件,能有一套符合普世人权标准的制度加以保障。

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颜厥安则具体呼吁,两岸政府应该互派人权专员,专员有权利在对岸探视己方受拘留、羁押的公民,协助这些嫌犯选任辩护人,或者向法院申请提审。

此外,在稍早一场由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举办的座谈会中,台湾师范大学王冠雄教授认为,菲律宾与中国间有引渡条约,是根据这个基础,将嫌犯送往大陆。但王冠雄说,菲律宾令人质疑的部分,是在本案中抛出 “一个中国原则”,混淆了政治与法律,损害了台湾主权。为避免其它国家将此案作先例,未来将台湾罪犯一概送往中国大陆 ,他支持外交部做出强烈抗议。

知名律师陈长文则提出另一种看法。他认为,在本案中,台湾、菲律宾和中国大陆三方都可以主张管辖权,由于受害人和主要证据都在中国大陆,站在防制犯罪的角度,由大陆管辖可能更有利。换言之,在这种情况下,主权或许可以放在第二位。

但陈长文也提到,台湾与其一直在管辖权上做文章,要求将嫌犯交还台湾,不如藉此机会,检视大陆目前刑事诉讼法中,对嫌犯人权保障是否足够等制度问题,更可以依照台湾法律的标准,要求中国大陆要跟上世界水准,这样会比单纯的抗议更有意义。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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