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记者陆蕊综合报道】Google TV作为智能电视的代表,一改传统电视只能被动接受有限节目的方法,能够主动选择网上的节目,用户通过位于电视荧屏上的搜索框,翻录节目,搜索网页,并在电视屏幕上呈现搜索结果。还可以使用画中画模式一边上网一边看电视,这些都为现代消费者带来了无限的期待。而Google本身则可以通过它的TV,使在线发布商利用种类繁多的在线内容,来展示具有相关性的广告并获得收益。
一、Google TV与内容企业的争端
好景不长,Google TV一经问世便遇到了来自内容商方面的挑战。就在前两周,美国广播公司(ABC)电视网、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电视网以及国家广播公司(NBC)环球电视网等三大电视台联合抵制谷歌TV,使得用户无法通过该服务观看这三家公司网站上的节目视频。理由是基于Google企业不可避免的盗版问题。
果真如此吗?有人认为电视台这样做是因为把Google TV视为有线电视的替代品。更有明眼人一针见血的指出,这本是广告用户与广告收入的利益之争,在Google TV未推出之前,Google列举了一系列有趣的数据:美国人平均每天花5个小时看电视,美国市场每年投放在TV上的广告费高达700亿美元,全世界有40亿TV用户。然而无论如何,争端已起,解除争端需要技巧、需要过程、需要时日。
二、商业利益的博弈
一种新产品的问世乃至于投放市场,都会带来各相关方面的利益重组,在重组的过程中,不仅会威胁到他人的利益,也会使自身利益的取得受到限制,从而形成一种博弈的局面,优胜劣汰是不变的法则。决胜方往往是最具有实力的一方。Google TV面对同样有实力的媒体,在这场利益博弈中能否取得有利地位,是对它的经营方针的一种检验,也是对其竞争实力的一种考验。
我们看到的是Google一方面采取避免树敌的方针,另一方面,采用了增强自身实力的策略。面对封杀,Google首先表现出来一种避免树敌,寻求和解和理解的姿态。在2010年11月1日~3日于美国洛杉矶市举行的“Streaming Media West”的主题演讲中,美国谷歌公司Google TV产品经理里什•钱德拉(Rishi Chandra)登台发表演讲,强调Google TV的目标是成为现有电视服务中的“另一个频道”。“行业里似乎存在Google TV是有线电视替代品的误解。我们的目标并不是取代有线电视,而是把Web内容追加到有线电视服务中”。关于大型内容企业停止提供Google TV用在线视频一事,他的回答是:“内容企业拥有决定其内容发送对象的自由”。
在表示理解与尊重的同时,钱德拉还表示,正与内容企业HBO合作,开发在Google TV上播放HBO内容的Web应用。此前谷歌也曾宣布:NBC、Amazon等媒体网络企业将为Google TV提供内容,谷歌还在同Hulu等视频网站谈判以丰富服务内容。这意味着Google并不乏内容企业方面的合作商。
至于Google的实力,除了有自行设计的服务接口,将Netflix、Youtube、Napster、VEVO等所有内容供应商的频道加在界面上外,更通过自家的Android OS与Chrome浏览器,让Google TV使用起来更接近电脑,同时也能与更多装置像是鼠标、键盘、或是Android系统的智能型手机互连使用,使用者可以轻松将手机中的影片上传到Google TV上观看,而在Google TV上也可以相当方便的结合(Sync)使用Google的网络服务像是Gmail、Calendar等等。另外,Google TV其中一间创始公司为Adobe Systems,因此支持Flash 10.1的运作,这就让Google TV比Apple TV多了许多的应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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