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三俗”批判(之一)
(1)“俗”,莫过于“伟大理想”和“远大理念”----共产主义机制成的那个意识形态
(2)“最俗的人是江贼民、胡紧套。
(3)“最低俗的话是“科学观”、“社会主义和谐”、、“八荣八辱”、“反三俗”……“三代表”、“主旋律”、”四句话”
孙丰的论证是:那能显现出“俗”的是现象,现象可加经验,现象虽显现出“低俗”,却不能说它是所以“低俗”的原因。因为现象是既成、是已经,所以说 “低俗”只是现象显现出来性质。胡锦涛的“反三俗”指向的只是现象所显现的性质。只把“低俗”做为现象性质来考察,只是“是其然”。这反法就绝对无效,因为“低俗”做为事物的性质是既成,已然,是最终之果。你无论怎么严励、怎么彻底地去反,去打击,所针对、所打击的都是末、终、果,不是因、不是始,不是本。“物有本末,事有终始”,“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胡锦涛之“反三俗”相反于温家宝对针对儿童袭击案说的:“不但要加强治安措施,同时还要解决造成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温家宝的不足是:没明确点出“深层原因”是什么,这不是他的智慧意识不到那“深层原因”----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限域不许他把“深层原因”照直说出。而胡锦涛根本就不知什么是本末、终始、因果。所以说直反“低俗”反不了“低俗”,只有去查“所以低俗”的那个“所以”才能有效。就是说“低俗”做为现泉的性质,乃是终端后果,是被造成的,若要抵制“低俗”,就得去追究并证明造成“低俗”的原因。只有清除了造成“低俗”的原因,“低俗”才能因没有源头而被抵制!
这胡锦涛是真正的二百五:他是元首,没人敢和他争,他何必捞着话就说呢,一说就滑大稽。他是该想想:他说的话,将来那写“二十七史”的人怎么去记载?全是病句!丢人啊!瞎胡啕你说说:这“低俗”与“庸俗”有什么不同?“庸”不就是“低”吗,既“低”它能不“庸”?”庸俗”、“低俗”本是一个词,一将之并列,就各赋了地位,好象各有意义似的。瞎胡淘呀瞎胡淘,你真是个瞎胡淘,正宗的不教竖子!
“俗”是评价词,评价总得对着对象,只有被评价的对象已在那里,且被感知了,才能去评价。只要人感知了要评价的对象,不管对象自身的成熟程度如何,都证明它存在了,存在了就是既成,是终是末是果,不是始、不是本、不是因。是被作用的,不是起作用的。无论要反什么,要指向的都应是那起作用的要素。
高雅也好,低俗也好,都是被评价对象显现出的品质。那被评价为有一定品质的对象就是既成,是终、是末、是果。----凡果、末、终都是已经的,被造成的。是受动的、被规定与被支配的,不能自身选择。既定事实显现的品质就不是由于它自身----它自身没有能动性呀!这一性质必是由因、由本、由始所加予。因而被评价对象身上的品质不管是高雅还是“低俗”都来于那支配它、规定它的原因。正像生物身上的DNA不是由它自主地选择的,也不是要来的,而是由派生者赋予的。要反“低俗”,就得去追踪并澄清那规定、支配出“庸俗”品质的原因是什么?
有一个永恒的真理叫做----任何结果都必有原因。胡锦涛能提出“反三俗”,证明他感知(经验)了“三俗”,他能感知到“三俗”乃是由于经验,而能发生经验的是外感官,能被经验到的是现象。可要追出所以“低俗”,就只能靠思维。思维是从经验所提供的已知里推出结论,凡结论都必是一个具有必然性联系的理,凡理就不会是单一要素,而是不同概念关系的严密联结。必须能够自圆,即各要素不发生矛盾。必须经得起逻辑的无情检验----它必须是能够被证明的。
要追究现实社会之所以“低俗”,须先澄清“低俗”这个词说的是什么?
“庸俗”也好,“低俗”也好,与什么相对?答曰:“低俗”与“高雅”相对。相反于“高雅”的才叫“低俗”。了解到这一点,便可以领会“低俗”与“高雅”虽是反义词,却可以被归属进同一个更基层的概念,这个能把绝对相反的两个摡念纳于其下,却又不显丝毫矛盾的概念是什么呢?它就是----趣味。是人对待生命的态度,是某个人的趣味高雅或低俗。这属之人生境界。“高雅“与“低俗”说的都是生活趣味。趣味是人对生命的实现活动发生的体验:对引起生命满足的方面或内容有明现的喜好、向往,有积极的反应,伴之以愉悦、兴奋的情绪,会积极地去求取。这便构成一条从低到高的垂线,处在较高阶段的人蹬过巫山,经过论海,其体验就高远且雅致,因为他的体验更多的是由学养和阅历所造成,更关注于精神满足。处在较低阶段的人则受本能的支配,其生命体验更多地是依于本能的需要,其享受就低级而俗气。对待人生的态度,我们把它叫做人生“境界”。
人生怎么会有境界呢?
因为人在自然那里只是存在:即只有空间性(物理性)和时间性(生命性)。人既存在了,就不能不在下去,存在下去就免不了要与环境事物相作用,这便形成意识机能。因人是个体的,世界的同一性与具体环境的个别性使发生作用在机率上表现为偶然与狭窄,各个人是在他所处的具体环境里经受作用。再加上人的精神成熟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开放,所以就参差不齐。而自然的赋予和后天形成的精神都是能力,都有需要,也都要求满足。故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品位----品位即境界。所谓“低俗”也就是更多地受本能支配,所满足的是自然性,在满足方式上当然就原始、直接、粗糟,表现得贪婪、野蛮……
人,只要成了群,便绝对不可能处在同一个境界层面,趣味也不可能一致,群里的人绝对参差不齐。表现出参差不齐的虽是人,造成不齐的却是能力,即参差不齐的只是人的主观方面,那“相远”的只是“习”,不是“性”。个人能力的参差不齐就是“习相远”。可人做为物质事实却还是客体,是齐一的----所以 “习相远”并不妨碍公共的联系,因在“习相远”背后还有“性相近”这个不可抗拒性起支配作用。由“相近的性”来保证着“相远的习”的运用。由于社会有“天命之性”,且“性(又)相近”这个不可动摇的根原,所以社会是由“人之生也直”来支持和规定。所谓“直”即内不自欺,外不欺人,心有好恶如其实出”。即便所处的境界较低,趣味不够高雅,可因“人之生那性是直的”,也就保证了社会处在道德的面貌之下:“君子义为质,礼以行之,孙(逊)以出之,信以成之”。 “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要问的是:你们共产党肯让国民表现真性情吗?“人之生也直”说的是“生”呀,“生”属之天,这天的禀授是 “命”,能违抗吗?社会的原则、制度必须合法,并且先于人的合法。合法就是“畏天命”,即符合天之命,法什么?法自然!“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只有正,只有畏天命,只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才有“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我说胡阿涛。
孙丰叙述到此是希望你懂得:“人之生也直”才是人的趣味的条件:你得让人的主观能力的应用出自天命所赋予的性。你所谴责的“低俗文化”不就是因人不能自主地表达他的自然品性所导致的吗?你们让人服从的是共产主义这个“远大理念”,可人是天命事实,人又不是共产主义这个理念造的事实!管它远大不远大呢!人应服从什么早就被天所不容商量地规定了,你叫人服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不是和天对着干吗?你这一对着干所造成的又是什么?不就是对“天命之性”的公然对抗、歪曲、限制吗?是你瞎胡啕对抗违、犯天命在其先,这才有社会的“低俗”在其后。你们共党的违天命才是社会“低俗”的真正原因。你胡锦涛违天命的后果就是中国人人格的分裂,人性的异化。
人格的裂,人性的异化在现象层面就是社会道德的沦丧,崩溃。这叫做礼崩乐坏。
小结:这一节的叙述说的是什么呢?
说的是胡锦涛眼里的“三俗”,其实是人的天命之性在受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毒化、干扰、对抗之后发生的人性异化。证明了社会“低俗”的原因不在国民,而在社会的理念、制度。“低俗”不过是人性异化在社会现象层面的表现。社会的“低俗”是因官方文化与人的本性不相一致的必然后果。
所以“低俗”的根原是:社会贯彻的文化是对人性的违背。共产主义这个控制形态的文化才是社会低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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