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企业、民间资金手拿石块砸碎民企头顶的玻璃天花板,却十分艰难,天花板之硬出乎人们的预料。
新一轮的破窗行动正在开始。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将集中在四个方面,即扩宽民间投资的范围、推动民企自主创新、鼓励民企参与国企改制及清理阻碍民间投资的法律法规,完善民间投资环境。
民间议论纷纷,盼望尽快出台细则。2005年2月,非公经济36条出台;2009年9月,国务院再次出台了国发〔2009〕36号,为中小企业明确了29条措施。29条新政涵盖了中小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相对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为什么细则迟迟难以出台?是因为市场环境对民企不利。
一方面民企所获得的资源成本过高,一方面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出现大企业化倾向。从美国、澳大利亚到中国,两拓的合并、美国大金融机构的重生、中美汽车公司的合并案等等,大企业化的倾向说明企业生存需要更多的资金,缺乏银行与政策保护的民企处境更难。在全球货币流动性过剩、政府扶植企业大到不能倒、企业寻求资源全球配置的情况下,市场大环境对于跨国大型企业有利,而对中小企业不利。
对于民企而言,主要问题还不是大环境不利,不是在信贷等方面受到不公待遇,而是产权、利益的合法所有权无法得到保障,对投资不能产生明确预期,导致投资行为短期化。
托三十年改革开始之福,民企并不缺钱。温州民间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的就有数千亿元,也能够承受比国企略高的信贷利率。以民企生产成本之低、生产效率之高,进入航空等领域不至于只有倒闭的命运,民企之间的资金链条、合资合伙形式,都能够解决资金难题。事实上,苏浙一带的民间资金除了房地产投资之外,在风险与货币市场的介入很深,通过风险投资的方式间接投资实体经济。不过,由于预期短期化,民资很少进行长期投资,更无法做到投资前学习、投资中计划、投资后管理,大多要求一年投资两年收益。
民间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最大的障碍在于受益权与经营权的边界不清楚。目前民资的出路较为狭窄,除了与央企结合之外,以股本金的方式进入铁路等领域,却未能得到大股东相应的管理权与收益权,因此在浙江等地的试验中,民资最终退出参股铁路项目。
如果我们调动民资的力量是为了促进市场的长期完善,那么,解决民资进入实体经济领域的受益权、管理权与产权保障极为关键,如此一来,可以不分资金属性为中国经济发展所用。如果使用民资仅仅是因为“在经济下滑期间,企业利润下降,民间投资审慎,通过采取贴息、补助等措施,以及通过让民间资本参与有利可图的项目等方式,争取引导民间投资”,一旦经济过热,当初应邀进入矿产等行业的民资是否会再次受到整肃呢?
仅仅因为钱不够,需要资金就青睐于民资,恐怕无法让民资恢复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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