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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广:成都要办人民公社?

——论农业发展两条道路

作者:孙文广  2010-03-01 12:5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2010年春节刚过,中央电视台连续播出《春暖——一号文件进我家》。介绍成都新津县普兴镇“袁山社区”,多有溢美之辞,并配文艺表演宣传其优越性,成都副市长参加录制,村党支书是主要对话人。这个节目使我联想起五十年前宣传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优越性,很相似。

2010年1月31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 袁山社区”将原来五个养兔农户合并成“袁山养殖专业合作社”,还建立了兔皮加工厂。社员既是员工又是股东。年底袁山社区分红每人347元,不管男女老少,平均分配(这是公社时期的平均分配,像当年分配粮食一样)。农民集中居住到新建的社区,必须拆除原有住房,腾空出来的大片宅基地,让给公司使用,换来资金,投入社区建设。

尽管新社区可用自来水、煤气、光纤,但是很多农户不愿迁入新社区,农户不愿放弃旧院落,因为新社区不能养鸡、养猪、养鸭,不能在房前屋后种植蔬菜、果树。有一曾姓农户刚刚投资4万元建了个二层楼房,现在让他搬到新社区,拆掉自建楼房,他实在不愿意,书记六次到他家做工作。

(一)建“社区”很像五十年代的合作化、公社化

当年的合作化、公社化是要消灭一家一户的自主经营,建立集体经济,当时办社队工厂、养鸡场、养猪厂,现在把个体经养殖户合并起来办“合作社”,基本上没有区别,都是建立集体所有制,集体经营。尽管现在有的改叫“社区工厂”、“股份企业”,但本质还是合作经济、集体经济。公社化时取消了自留地,现在是取消自养家禽、家畜、自种果树。

现在要建设的农村新社区与合作化有很多相似。1958年公社化时,我在农村当农民,深深领会了合作化的弊端,去年我写了《1958我当农民见证公社化和饥荒》发表在网上,已收入网上《孙文广文集》。五十年前农村推行的合作化、公社化给农业经济造成巨大破坏,造成三千多万人饿死的惨剧,现在很多人不知道真相,当然也没有吸取教训。

过去的合作化、公社化与现在的新社区建设具有一些共性,就是不尊重社员的财产权和基本人权。

在新社区建设中,施行压力收回农民的宅基地,拆除农民的自建房屋,这是对农民财产权的侵犯,有人说现在农户是“被自愿”。要拆迁农民旧房,必须有合法合理的补偿,要完全自愿。根据很多农户反对搬迁来判断,肯定是原有房屋、宅基地折价不合理。所以农户不愿搬进新社区。应该反对强制拆迁、回收宅基地。

(二)中国40年前,合作化公社化的惨痛教训

回顾过去,1949年后实行土改,随即实行农户自主经营,53年开始推行合作化,经过互助组、初级、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几个阶段,努力推行农业集体经营,目的是在消灭私有制,走公有化的道路。

在合作化过程中,农民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当时建立的集中管理体制,造成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盛行,粮食大减产,在1960年前后发生全国大饥荒(注 2:见本人所写《1958年我当农民见证了人民公社和大饥荒》),全国至少饿死了3700万人带来了全国性的灾难,历经三十年,到了1980年代,当局只得放弃人民公社,放弃合作化,在农村分田到户,实行农户自主经营(官方称为农村联产承包制)。这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最重要的农村经济改革。这项改革是万里、赵紫阳等领导人积极推动的,结果立竿见影,使得农业生产飞跃发展,解决了全国温饱问题。但是变革之后,当局并没有认真的分析,为什么取消了人民公社,不走合作化的道路,分田到户会推动农业大发展。

(三)发展农业的两条道路

综观世界各国,发展农业存在两条道路。一条是社会主义国家搞集体化、合作化、计划经济的道路,在苏联,北朝鲜,东欧和中国都曾经走过这样的道路,要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个体农民的积极性受到抑制,创造力受到打压。这是一条黑暗的道路,是制造农业衰退、大饥荒、人吃人、饿死人的道路。

发展农业的另一条道路是欧美、日本、南韩、台湾的市场经济道路。

农业生产作业面多在野外,农田(或水域或林区)地域分布非常广阔,地形环境各不相同,而且作业受到气象、季节、灾情影响,天有不测风云,不像工业生产,可以高度的集中,多数劳作人员固定在厂房中,有条件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生产。所以自古以来,农业经营都是一家一户农民的个体经营。直到今天,在美国经营上千亩地的农场都是家庭私人经济。

(四)1995我去台湾农村访问

1994年我指导了一个台湾研究生, 1995年我应邀去台湾参加两岸管理教育研讨会,会后在学生陪同下,到屏东林边乡他家住了几天。让我了解台湾农家的生存环境和经营,他家父母两人经营一个果园,住的三层楼房就在果树环抱之中,几个子女有的进城,有的念书。家中剩下两位老人,种植槟榔、芒果、龙眼等果树,男主人还搞一些副业。开一辆奔驰轿车。因为住宅就在果园里,所以照看特别省事,既可方便出工,又可看守果园,防偷防盗,这种家庭就是台湾现在农家缩影。

两岸大三通已经开始,为什么我们不去考察一下台湾的农业经济?为什么不去研究一下,调查一下,台湾的三农问题?台湾是亚洲的四小龙之一,我们不应该回避台湾经验。与台湾的交流不应仅限于物质,应该重视思想观念上的交流。

最近我的好友李昌玉去云南旅游,回来后对我说,在怒江旁边盖了很多新的房子,原来是希望农民能搬到这里住,但是至今很多房子仍然空着,动员住在山腰中的农户下山来住,结果有些农民不自愿。这大概是和“袁山社区”相似的一些社区建设。为什么有的农民不愿到新社区去住,这自有他们的考虑。因为这些农民以农为主,他们住在山腰上屋前屋后就是耕地、果林。他们的住在山腰当然离劳作地很近,可以节省很多走路时间,而且屋前房后可以养鸡、养鸭、养猪,栽上些果树。燃料有取之不尽的柴草,他们为什么要搬到山下住新区呢?虽说那里有自来水煤气,但是能免费供应么?搬到新社区要交水费、煤费,不能养鸡养鸭养猪这会减少收入,本来是卖鸡蛋有收入,现在要买鸡蛋吃,增加支出,减少收入,是一个很不经济的政策。农民拒绝搬迁,拒绝拆毁自建房屋,这是维护他们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和经济利益。这种维权活动应该受到鼓励。

(五)农村要改革不要倒退

有人说进入新社区可以到社办工厂打工,但是社办企业的产品要受市场经济的制约,如果产品滞销卖不出去,不能赚到钱。如果社(区)办企业,一旦像50年前的社队企业、20年前的乡镇企业那样云消雾散,农民将如何生存?

私人经营农业的模式,在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了非常成功的经验,创造了农业的辉煌。这是一条建筑在保护私人财产的基础上,以私人经营为主的农业发展道路,是一条广阔、光明、成熟的道路。我们应该尊重前人的经验,中国如何发展农业,要走什么路,现在应该认真的思索讨论。上个世纪就有人提出讨论,两条道路的问题,结果被一位大人物压了下来。

当前农村的“社区建设”,“城乡统筹”,“搞合作化”的方向包括 “袁山社区”的事例,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不能将其当做一种楷模,一种范例,加以美化,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其“优越性”,利用现代的媒体文艺演出将其包装渲染,进一步推广,这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1960年前后的“合作化”,“公社化”的惨剧不该在中国重演。

上世纪八十年代,改合作制为农民自主经营,那是大大的进步,袁山社区是要改变延续三十年的农户自主经营,改行合作制,这是倒退,倒退是没有出路的。

2010年2月27日 于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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