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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文廣:成都要辦人民公社?

——論農業發展兩條道路

作者:孫文廣  2010-03-01 12:5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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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春節剛過,中央電視臺連續播出《春暖——一號文件進我家》。介紹成都新津縣普興鎮「袁山社區」,多有溢美之辭,並配文藝表演宣傳其優越性,成都副市長參加錄製,村黨支書是主要對話人。這個節目使我聯想起五十年前宣傳農業合作化、人民公社優越性,很相似。

2010年1月31日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

「 袁山社區」將原來五個養兔農戶合併成「袁山養殖專業合作社」,還建立了兔皮加工廠。社員既是員工又是股東。年底袁山社區分紅每人347元,不管男女老少,平均分配(這是公社時期的平均分配,像當年分配糧食一樣)。農民集中居住到新建的社區,必須拆除原有住房,騰空出來的大片宅基地,讓給公司使用,換來資金,投入社區建設。

儘管新社區可用自來水、煤氣、光纖,但是很多農戶不願遷入新社區,農戶不願放棄舊院落,因為新社區不能養雞、養豬、養鴨,不能在房前屋後種植蔬菜、果樹。有一曾姓農戶剛剛投資4萬元建了個二層樓房,現在讓他搬到新社區,拆掉自建樓房,他實在不願意,書記六次到他家做工作。

(一)建「社區」很像五十年代的合作化、公社化

當年的合作化、公社化是要消滅一家一戶的自主經營,建立集體經濟,當時辦社隊工廠、養雞場、養豬廠,現在把個體經養殖戶合併起來辦「合作社」,基本上沒有區別,都是建立集體所有制,集體經營。儘管現在有的改叫「社區工廠」、「股份企業」,但本質還是合作經濟、集體經濟。公社化時取消了自留地,現在是取消自養家禽、家畜、自種果樹。

現在要建設的農村新社區與合作化有很多相似。1958年公社化時,我在農村當農民,深深領會了合作化的弊端,去年我寫了《1958我當農民見證公社化和飢荒》發表在網上,已收入網上《孫文廣文集》。五十年前農村推行的合作化、公社化給農業經濟造成巨大破壞,造成三千多萬人餓死的慘劇,現在很多人不知道真相,當然也沒有吸取教訓。

過去的合作化、公社化與現在的新社區建設具有一些共性,就是不尊重社員的財產權和基本人權。

在新社區建設中,施行壓力收回農民的宅基地,拆除農民的自建房屋,這是對農民財產權的侵犯,有人說現在農戶是「被自願」。要拆遷農民舊房,必須有合法合理的補償,要完全自願。根據很多農戶反對搬遷來判斷,肯定是原有房屋、宅基地折價不合理。所以農戶不願搬進新社區。應該反對強制拆遷、回收宅基地。

(二)中國40年前,合作化公社化的慘痛教訓

回顧過去,1949年後實行土改,隨即實行農戶自主經營,53年開始推行合作化,經過互助組、初級、高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幾個階段,努力推行農業集體經營,目的是在消滅私有制,走公有化的道路。

在合作化過程中,農民積極性受到嚴重挫傷,當時建立的集中管理體制,造成共產風、浮誇風、瞎指揮風盛行,糧食大減產,在1960年前後發生全國大飢荒(注 2:見本人所寫《1958年我當農民見證了人民公社和大飢荒》),全國至少餓死了3700萬人帶來了全國性的災難,歷經三十年,到了1980年代,當局只得放棄人民公社,放棄合作化,在農村分田到戶,實行農戶自主經營(官方稱為農村聯產承包制)。這是上世紀80年代初最重要的農村經濟改革。這項改革是萬里、趙紫陽等領導人積極推動的,結果立竿見影,使得農業生產飛躍發展,解決了全國溫飽問題。但是變革之後,當局並沒有認真的分析,為什麼取消了人民公社,不走合作化的道路,分田到戶會推動農業大發展。

(三)發展農業的兩條道路

綜觀世界各國,發展農業存在兩條道路。一條是社會主義國家搞集體化、合作化、計畫經濟的道路,在蘇聯,北朝鮮,東歐和中國都曾經走過這樣的道路,要消滅私有制,實行公有制。個體農民的積極性受到抑制,創造力受到打壓。這是一條黑暗的道路,是製造農業衰退、大飢荒、人吃人、餓死人的道路。

發展農業的另一條道路是歐美、日本、南韓、臺灣的市場經濟道路。

農業生產作業面多在野外,農田(或水域或林區)地域分布非常廣闊,地形環境各不相同,而且作業受到氣象、季節、災情影響,天有不測風雲,不像工業生產,可以高度的集中,多數勞作人員固定在廠房中,有條件進行標準化規範化的生產。所以自古以來,農業經營都是一家一戶農民的個體經營。直到今天,在美國經營上千畝地的農場都是家庭私人經濟。

(四)1995我去臺灣農村訪問

1994年我指導了一個臺灣研究生, 1995年我應邀去臺灣參加兩岸管理教育研討會,會後在學生陪同下,到屏東林邊鄉他家住了幾天。讓我瞭解臺灣農家的生存環境和經營,他家父母兩人經營一個果園,住的三層樓房就在果樹環抱之中,幾個子女有的進城,有的唸書。家中剩下兩位老人,種植檳榔、芒果、龍眼等果樹,男主人還搞一些副業。開一輛奔馳轎車。因為住宅就在果園裡,所以照看特別省事,既可方便出工,又可看守果園,防偷防盜,這種家庭就是臺灣現在農家縮影。

兩岸大三通已經開始,為什麼我們不去考察一下臺灣的農業經濟?為什麼不去研究一下,調查一下,臺灣的三農問題?臺灣是亞洲的四小龍之一,我們不應該迴避臺灣經驗。與臺灣的交流不應僅限於物質,應該重視思想觀念上的交流。

最近我的好友李昌玉去雲南旅遊,回來後對我說,在怒江旁邊蓋了很多新的房子,原來是希望農民能搬到這裡住,但是至今很多房子仍然空著,動員住在山腰中的農戶下山來住,結果有些農民不自願。這大概是和「袁山社區」相似的一些社區建設。為什麼有的農民不願到新社區去住,這自有他們的考慮。因為這些農民以農為主,他們住在山腰上屋前屋後就是耕地、果林。他們的住在山腰當然離勞作地很近,可以節省很多走路時間,而且屋前房後可以養雞、養鴨、養豬,栽上些果樹。燃料有取之不盡的柴草,他們為什麼要搬到山下住新區呢?雖說那裡有自來水煤氣,但是能免費供應麼?搬到新社區要交水費、煤費,不能養雞養鴨養豬這會減少收入,本來是賣雞蛋有收入,現在要買雞蛋吃,增加支出,減少收入,是一個很不經濟的政策。農民拒絕搬遷,拒絕拆毀自建房屋,這是維護他們的財產權、土地使用權和經濟利益。這種維權活動應該受到鼓勵。

(五)農村要改革不要倒退

有人說進入新社區可以到社辦工廠打工,但是社辦企業的產品要受市場經濟的制約,如果產品滯銷賣不出去,不能賺到錢。如果社(區)辦企業,一旦像50年前的社隊企業、20年前的鄉鎮企業那樣雲消霧散,農民將如何生存?

私人經營農業的模式,在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已經有了非常成功的經驗,創造了農業的輝煌。這是一條建築在保護私人財產的基礎上,以私人經營為主的農業發展道路,是一條廣闊、光明、成熟的道路。我們應該尊重前人的經驗,中國如何發展農業,要走什麼路,現在應該認真的思索討論。上個世紀就有人提出討論,兩條道路的問題,結果被一位大人物壓了下來。

當前農村的「社區建設」,「城鄉統籌」,「搞合作化」的方向包括 「袁山社區」的事例,都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不能將其當做一種楷模,一種範例,加以美化,通過各種方式宣傳其「優越性」,利用現代的媒體文藝演出將其包裝渲染,進一步推廣,這會造成極其惡劣的後果,1960年前後的「合作化」,「公社化」的慘劇不該在中國重演。

上世紀八十年代,改合作制為農民自主經營,那是大大的進步,袁山社區是要改變延續三十年的農戶自主經營,改行合作制,這是倒退,倒退是沒有出路的。

2010年2月27日 於山東大學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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