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贵经济与官位世袭

今年中国有135万人通过报考公务员的资格审查,再创历史最高记录;有些岗位考录比例高达4080:1,可谓万里挑一、竞争残酷;在135万应考大军中,90%以上有本科或更高学历......

网上《公民》月刊刊出颜言的文章:"公务员膨胀的恶果"。文章认为:从08年开始暴发到09年蔓延全球的经济危机,导致大量企业倒闭、职员下岗待业。中国也不例外,从07年底开始出现企业倒闭潮,到08年愈演愈烈,其中广东一省就有数万企业关门,仅东莞港商企业20%以上退出市场(──实际情况可能更严重)。值得一提的是,发达国家的经济危机目前冲击最大的受害群体是金融领域(高收入群体首当其冲),接着才到中等和低收入群体,并且作为市场根基的实业系统并未受到破坏;相比中国,率先遭罪的是沿海大量的底层劳工,他们要忍受毫无保障的失业困境。换一种说法:就目前看,经济危机下,洋人再如何损失,也不过是肥骆驼变瘦骆驼,怎么折腾都比马大;而国内底层百姓就一步触底,直面生存的严峻考量!

坏消息还在继续,不少专家预言未来一、二年,才是最困难时期。所以,毫无疑问,刺激经济成了各国政府刻不容缓的工作。减税是最好的经济刺激手段。因此,最近的时间无论在美国、欧洲还是中国,政府都推出或提出减税措施。其中美国最积极,不仅减税而且返税,把财政金按人头返还公民。

然而,中国的情况却略显"矛盾"。一方面政府年前发出减税的积极信息;另一方面,除了公务员加薪的呼声时有起伏和提高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外,公务员招聘一样与减税政策背到而驰,其后果极有可能对经济起到雪上加霜的作用。

首先,新增的公务员意味新增的财政开支,即税赋增加(──税收通常扭曲激励,导致资源配置低效,进而抑制经济发展)。请注意,衡量一个国家的公务员是否超编,关键不在公务员的数量或占总人口比例,而在于公务员的"消耗"。如果领取低薪和运作成本小,那么公务员人数多,恐怕纳税人也不会介意。可是观察公务员使用的办公楼及设备、公车、公款招待、差旅费、工资和各类奖金福利补贴等等,不难得出结论,我们的公务员开支大、待遇高──政府的消费目前达到GDP的 15%,并且呈逐年攀升姿态。与此同时,城镇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从2000年开始便逐年下降(2007年占GDP的26.4%),而农村居民消费占 GDP的比重从1983年就已经维持逐年下降的趋势(2007年占GDP的9.1%);待遇方面,中国公务员的人均收入(含退休金)是所有劳动者平均收入的2.4倍,相比美国和法国公务员的人均收入分别是其国内劳动者人均收入的1.3倍和1倍,中国公务员明显偏高。需要指出,中国公务员的收入这里还未包含其他名目众多的福利和补贴以及一些因法治滞后造成的灰收入。简而言之,很长一段时间来,政府的花费增长是年年飙升,老百姓的花费增长是年年滑坡。显然,这不是正常的现象和走势。

其次,高学历人才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物力作准备、投身到过五关斩六将的职场博弈、甚至4080人挤向1个公务员岗位,表明公务员依然是社会各职业群体中待遇最高的(并且将来还会继续维持这一高度);同时也表明市场经济的资源正在萎缩,企业吸纳人才的能力锐减。这种局面,很大原因在于权力对市场的渗透和政府对市场的政策。在发达国家,一流人才往往集中在金融、高科技和其他商业领域,并经市场自由定价成为最高收入群体,公务员的待遇和社会其他职业群体比较,只算中等。鲜明对比的是,在中国一流人才更愿意成为公务员,任何企业都比不上公务员应聘场面火爆。这无外是公务员意味着"旱涝保收"和"高收入"。人往高处走,似乎未可厚非。但必须明白:创造财富的是那些在市场环境下辛苦忙碌着生产和服务的人,富裕只有在这些人的身上才算实至名归、才能拉动经济,做到民富国强;靠税收养活的公务员成为高收入群体的合理性牵强、乃至合法性也勉强。别忘了公务员的另外一个名字叫公仆,公仆比绝大部分主人的收入还要稳定和高,道理何在?可以说,什么时候公务员岗位的竞争不再激烈或引起大量一流人才蜂拥而至,市场上驰骋的企业和工厂雇员越来越 "吃香",那么,我们才算步入依法建国和建设市场的轨迹上。

最后,"体积"庞大的公务员群体,必然导致政府与民争利的事情屡屡发生,这无疑为建设和谐社会添加不利因素。实际上,经济萧条为我们提供了包括裁员在内的公务员编制改革良机,为缓解职业的不公平性打下基础(──在我国,公务员毕竟特权太多)。暂缓或停止招聘公务员是一种温和的公务员裁员方式,在经济上不仅起到激励作用,在政治上也是政府与民同甘共苦、同舟共济的表率。要知道在美国,由曾经的好莱坞明星阿诺斯瓦辛格司职州长的加州,全体公务员不仅减薪,还面临大量无情的裁员,公务员成了经济萧条最先倒霉的群体(之一)。然而遗憾,在中国我们看到的是沿海地区大量工厂关闭、大量劳力无保障待业的同时,政府却没有"节食减肥"的意思,给人以"再难也不能难政府"、"再穷也不能穷公务员"的强势姿态。

总之,减税和阳光税制、给企业积极的银行政策以及缓招或停招公务员乃至裁员让大量人才和劳力涌入市场,这些措施,才是刺激经济的有效手段。

权贵经济与官位世袭有何关系?署名北方可可的文章说:"截至2006年3月底,中国内地私人拥有财产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在超过1亿元以上的富豪当中,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他们占据了亿元户的91%,拥有资产20450余亿元"。前些时候,这组数据经由一家境外网站和一家境内媒体的报道,很快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多家媒体和网站纷纷转载;然而此后不久,有官方媒体就刊文称,这个数据并无权威出处,并通过专家提醒社会公众阅读此类信息时应保持一种质疑的态度。

关于这组数据的真实性,我无法做出个人判断。不过我想,即使这组数据属于所谓"以讹传讹",官方媒体的"辟谣"也显得苍白无力,因为中国官方并没有这个相关数据的发布,而这个问题事实上它属于公众的知情权范围,政府当然有告知公众的义务。众所周知,在民主、法治国家,像这样的数据属于极为普通的信息,而中国则至今尚无"官员财产申报"等相关制度。我想,无论怎样,中国贫富差距加大、官员腐败高发、权贵经济出现......,这些问题就连官方也不能否认吧,因为它已是某种社会共识。其实,至少在中国的普通民众之间,上述这组数据本身已无多大意义,因为有关这一问题的定性结论社会公众当然有着各自的判断,上述数据只不过是将其具体量化而已。我想,没有人能够否定这样的现实,即在中国这个行政主导的社会,权力之手始终在生意场上挥舞,权力寻租、官商勾结等现象也始终存在,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权贵经济的出现就成为一种必然,而高干子女在生意场上如何赚钱也就不难想象。

权贵经济破坏社会公平,它当然不能被社会公众所接受,而最近的一条新闻报道则又向人们传达出了另一种讯息。8月25日的一则新闻报道说,一篇题为《河南固始县公选乡长黑幕:多半是官员子弟》的帖子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该消息称,河南省固始县在2008年全县选拔正科级干部和县局级干部中,最后确定的12名乡长大多是当地官员的亲属,给人"继承"之感;而固始县委组织部对此也承认 "情况属实"。值得注意的是,该县这种事实上的"官位世袭"的操作,它是在披上了一个所谓的合法外衣后出笼的,这个"外衣"就是所谓的公选程序。据该县县委组织部长周辉介绍,这次"公选"共有三个步骤:第一步,在符合43周岁以下、任副科级两年以上等条件下自荐,最后自荐270多人;第二步,经县里处级、正科级干部以上,还有老干部代表300多人投票,推出来60多人;第三步,经过数天考查,由县委常委等官员50多人投票选出乡长12人。可以看出,这实际上就是赤裸裸的官选,而非什么公选。事实上,河南这种以公选之名行官选之实,只不过是以往领导干部"内定"的一个翻版罢了。而从权贵经济的存在,到官位世袭的浮现,到社会不满情绪的积累,再到群体性事件的频发......这之间是否存有某种逻辑上的联系呢?我想这是执政党应该深思的一个问题。

事实上,这种"领导干部的亲属‘当选'领导干部"的事情已在多个地方相继发生,而没有被媒体曝光的全国同类事件我们便可以合理想象了,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小的地方有这种官位世袭,大的地方有裙带关系,有买官卖官,有特殊利益阶层,有"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等等,问题显然已经指向了相关的制度设计了。

说到制度问题,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难产最为社会公众所诟病。无论是权贵经济,还是官位世袭,直至已呈井喷状的贪污腐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是一项急迫需要建立的基本制度。然而就在9月22日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这样向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发问:"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监督,而且特别强调了对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加强监管。既然说了依法,我就想问人大在立法方面对这几个具体的方面是不是会有具体的配套措施和动作。中国政府一直强调反腐的问题,您能给我们说一下法治建设中有哪些立法可以反映出来吗?"而这位负责人的回答就再次传达出一个令遗憾的讯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尚未确定形式。由此我就想到了网上曾有过这样的言辞:国人抗日也只"八年抗战",而一个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设立,至今喊了二十年仍遥遥无期,贪官贪官真的比鬼子还难打吗?其实,我们如果从宏观角度来看中国的改革,其难易程度实际上就与改革的对象直接相关,比如这个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它之所以长期难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项制度的约束对象为权力阶层自身,而中国的改革事实上又主要是由行政主导。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其实就是要官员"自己革自己的命",不难产想必就是怪事了。

治理贪污腐败是靠官员自觉、自律,靠党的教育工作,靠整日里吟诵"八荣八耻",还是靠制度的刚性约束?我想,这样的问题已没有议论的必要,因为在民主、法治国家, "官员财产申报"属于一项最基本的制度,它也算是一个常识吧。然而,这样的基本制度为何在中国就"水土不服"了呢?有关方面的说法是"条件还不具备",相关的专家就说"是因为各方阻力太大"。真的"条件还不具备"吗?有学者的结论就正好相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的最好时机,应当是在利益集团形成之前,或是在腐败还不是很严重的时候。谈到"各方阻力太大",笔者以为,这里其实并不存在什么"各方",而就只有"一方",即这项制度的约束对象--官员。有关这一点,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做过的一项调查也可提供佐证--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的官员竟高达97%!

然而,如果因为官员们反对,中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就难产至今,这实际上也是一个讲不通的逻辑。因为全国人大才是立法机关,为什么因为官员们反对,全国人大就陷入了"欲立而不能"的境地呢?这恐怕就只好用"人大拍手"、"橡皮图章"、"表决机器"这样的词汇来解释了。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非要征得政府官员们同意吗?如果这样,这项制度在其它国家当然也无法建立了。事实上外国并不是这样,因为在人家那里的官员是不可能影响立法工作的,立法机构是真正意义上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不仅仅是写在纸上。问题的关键或者症结正在于此,因为中国的很多人大代表本身就是政府官员,你又如何让这些"代表"自己给自己套上"紧箍咒" 呢?

其实,官员反对建立这项制度也并不奇怪,想必任何一个国家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出台之前,同样会遇到官员们的阻力,但这并未影响人家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出台,因为法律是大多数人的意志体现。瑞典早在230年前就有了"阳光法案",英国的官员财产申报法律则诞生于1883年,而美国的该项法案至今已作出过多次修改和完善。那么,中国的该项制度何时可以出台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只要拒绝社会公众的介入,中国的反腐败就会是一条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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