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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事故何时了?(图)

 2011-07-15 12:1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北京市中心的一个市场,2011年7月7日(图:REUTERS)

香港新一期的争鸣刊出署名尚家的文章:题目是:中国食品安全事故何时了?作者认为,由于中国社会道德和社会诚信缺失的状况短时期内不会好转,所以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也是遥遥无期。

文章说:那边厢“瘦肉精”、“地沟油”等恶性事件还没全部处理完,这边厢又发生了“染色馒头”、“猪肉变牛肉”。这还不是中国食品安全事故的全部,毒奶粉、毒鸡蛋等等,咸鸭蛋裡吃出了苏丹红、银耳裡含有硫磺、牛奶裡有三聚氰胺、螃蟹饲养用避孕药、售出的大米经过矿物油润色……,中国的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花样繁多且屡禁不止。

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大概令中国总理温家宝也耐不住了,他大声疾呼: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单就中国这许多恶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的确如温家宝所言是社会道德、社会诚信的普遍缺失。可是,中国社会道德、社会诚信怎麽会普遍缺失呢?

文章认为,中国社会的道德传统、诚信意识正是被中共在其统治的几十年裡有意识地破坏殆尽。毛泽东统治的前三十年裡,不但将传统道德批得一钱不值,而且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把各种尚存一点道德之心的各色人等一个也不放过地整得死去活来。历史上大部分坚持自己道德底线的人们,譬如坚持不损害他人、坚持不迎合上司、权贵、坚持不说假话,确是需要付出代价,相反则可能得到好处,譬如升官或者得到一点意外之财。可是在毛泽东统治下坚持这些道德底线,付出的往往是生命的代价。这样的选择在一九四九──一九七八年的中国大陆一个人可以遇到好多次,能够坚持的人们基本上都熬不过这三十年,因此中共统治三十年后的中国社会还能有道德传统吗?

无论邓小平还是江泽民、胡锦涛包括温家宝甚至以后的习近平,都不可能承认中国的传统道德、社会诚信是被毛主席共产党彻底摧毁的,中共统治下也难以重建中国社会道德和社会诚信。明白了这一点,再来听温家宝对当今中国食品安全事故严重而责怪社会道德的愤激的呼声,不仅感到阵阵凉意,中国食品安全没指望了。因为中国社会道德和社会诚信缺失的状况短时期内不会好转,那麽中国食品安全也是遥遥无期?作为政府难道准备放弃在食品安全上的责任而诿过于社会道德?

文章作者继而又提出监管部门渎职卸责。文章说,每一次食品安全事故曝光之后,社会舆论总是异口同声地谴责政府的监管机构。

据说中国现在有二十多个政府监管部门在监管食品安全,可是这二十多个监管部门就是不能管住中国的食品安全。猪肉监管有十八道关,十八道关挡不住吃了瘦肉精的生猪,终于被双汇集团加工成熟肉进入市场端上市民的餐桌;上海生产“染色馒头”的盛禄公司根本没有一个像样的食品生产场地,整个生产流程及个人卫生、环境都不符合章程,可它居然卫生许可证、QS标志等什麽合法的证件都有;使用“牛肉膏”将猪肉变牛肉“在行内不是新鲜事”,在小吃店是公开的秘密,可广州的质监局却“不清楚牛肉膏为何物,是否食用添加剂,会否对人体有害”;上海有监管部门反映,有些食品小厂商小摊贩根本没有执照,而没有执照不是正式企业,他们根本不知道,所以也不会去检查、监管……。

中国政府监管部门的这些失责、漏责、渎职,有些是敷衍塞责的结果,有些是大陆官场一贯的不作为混饭吃的结果,也有些是“官匪一家”、“猫鼠勾结”的结果,更多的是政府“支持”、“照顾”的结果。

譬如有些小厂商小摊贩没有执照不是正式企业,卫生、食监部门确有难度针对性检查,但是没有执照的食品企业、摊贩,工商局是要对之取缔的;再譬如,是谁发给生产“染色馒头”的上海盛禄公司卫生许可证和QS标志的?监管人员只要去过盛禄公司的生产场所,只要不是存心为其打掩护,怎麽能够发给其卫生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呢?

文章认为,中国的食品监管是没有哪个人需要对哪件食品安全事故负责的。只见每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各监管机构大张旗鼓的开展检查,可是这种“运动式”的工作模式正是中共领导已成惯性的思维方式的反映。古代中国官场中还有个追责制,某官犯法,要追责之前举荐他的官员,即使该官员没有与之沆瀣一气,但在中共体制下是没有这种制约和制度的。

作为政府,未必存心保护那些製假企业,但是中共各级政府是真心保护那些大企业,即使那些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大企业。上市公司双汇集团是中国最大的肉类企业,更是河南省漯河地区最大的企业。如果双汇垮台,不仅可能使漯河地区经济垮台甚至将严重影响河南经济。因此当地政府无论是从政绩还是个人利益考量,必定全力保护双汇。双汇“瘦肉精”事发之后,漯河政府急于了结事情的心情溢于言表。依靠这样的政府及政府监管部门去监管食品安全,能安全吗?

作者在文章中还提出,政府掺合其中,市场规律不灵。

无论什麽地方依靠健全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才是最可靠的。可中国的市场缺乏这样的功能。市场是个链条,如果消费者个人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无法识别安全的食品,那麽作为市场链条一环的渠道商应该是能够识别的。

以上海的“染色馒头”为例。“染色馒头”的市场链中一环是渠道商──华联、联华超市和迪亚天天超市。顾客虽然没有足够的食品专业知识,但是顾客相信华联、联华和迪亚天天超市,相信这些超市的商品是合格的,才来此放心购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渠道商才有权有资格向供应商索取高额的进场费。可是,联华、华联超市等偏偏放弃严格检查商品进场的责任。

按照一般市场规律来说,庞大而真实的市场需求是推动进步和创新的最有效最有力的动力。中国现时对牛奶和瘦肉有著庞大的市场需求,照理应该培育出中国企业专利的高产高质乳牛和瘦肉型生猪,就像国际上有“荷兰良种乳牛”和日本“红富士苹果”等著名品牌,可是现时的中国却只能搞出三聚氰胺和瘦肉精。中国现时仍有庞大的白酒需求,可是现时中国已经搞不出类似祖宗的“茅台”,只能出假酒!

为什麽现在的中国企业不能像外国人或者自己的祖宗那样,在庞大的市场需求刺激下,创出新牌子呢?原因很简单,搞假的来钱快。试想一下,通过高科技的种群改良技术,经过无数次的杂交、嫁接,将普通的乳牛和苹果培育成“荷兰乳牛”和“红富士”,需要投入多大的研发成本?经历多长的时间周期?又要承担多大的失败风险?……而三聚氰胺和瘦肉精,几十块钱就可以买一大麻袋,往奶粉裡和饲料裡一掺……省时、省力又省钱,暴利随即滚滚而来。两者如何能相提并论呢?

可为什麽荷兰人和日本人不也都去搞些三聚氰胺和添加剂,而是偏要吃力不讨好地培育良种乳牛和红富士呢?莫非他们的道德比中国人高?或许他们比现在的大陆中国人道德修养高些?但更重要的是,在市场体制比较规范的国家裡,企业,尤其是像食品企业这样的事关国民身体健康的企业,一旦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它基本上就不会再有为自己辩解或改正错误的机会了。倒不是说政府会用行政命令强行关闭它们,政府的确会课以重罚,但那对企业来说通常并不足以致命;关键是各种消费者权益组织的无穷无尽的索赔官司,特别是媒体的持续曝光等,使企业今后不可能再有任何市场生存空间。因为企业根本犯不起错误,于是就非但不敢主动坑蒙拐骗,还必须克勤克俭地时刻进行著自我检查,以防疏漏。

如果中国也能实行西方国家的赔偿制度,譬如引进美国股市中的集体诉讼制度。在“染色馒头”一案中,联华、华联超市现在按照“以一赔十”的比例赔了六千多顾客。如果借用集体诉讼制度,那麽在该超市的目标销售范围内的所有居民都有权利要求索赔,证据由被证明售假的超市提供,即索赔依据不是由顾客拿出收银条或者商品本身,而是超市拿出该顾客确实没有在本超市购买过有问题商品的证明,才可以将他排除在索赔范围之外。如此,任何一个胆敢製假售假的企业面临的都是破产的风险。

然而,中国政府愿意制订这样的保护食品安全、保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规则吗?以“染色馒头”为例,上海市政府可以将製造“染色馒头”的盛禄公司关闭,拘捕其主要责任者,但决不让联华、华联超市破产,甚至不会让联华、华联超市遭受严重经济损失,因为联华、华联超市是上海市政府控股的。

文章最后说,中国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只能继续严峻下去,各种匪夷所思的食品安全事故还会层出不穷的出现。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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