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媒体公布的魏志刚照片
肇事者魏志刚接受询问
魏志刚被带上法庭
【看中国记者孟阳综合报导】8月28日,杭州"8.4"交 通肇事案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魏志刚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经庭审查明,2009年8月4日晚,被告人魏志刚酒后驾驶浙A892E9号保时捷凯宴牌小型越野客车回杭州市文二西路世纪新城的租住处。当晚21时26分,被告人魏志刚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莫干山路111号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门口人行横道南侧约十米处路段时,由于超速行驶,未注意观察行人动态,致使车头保险杠左侧撞上由西向东横过马路的被害人马芳芳。马芳芳被撞至引擎盖并与挡风玻璃相撞后弹离,再跌至车辆前方路面,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 晚22时40分因颅脑损伤而死亡。
事发路段标明限速为每小时60公里。经警方鉴定,魏志刚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74至83公里之间,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为0.36毫克/毫升。法院认为,被告人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车辆在城市中心道路上超速行驶,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酌情从重处罚。 鉴于被告人魏志刚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其亲属积极赔偿,同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魏志刚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被法庭予以采纳。
案发后,一直有网友不断对警方公布的案发过程和数据提出置疑:
疑点一:人车相隔2米撞上?
视频显示,撞人后保时捷车尾离斑马线最多3米远,加上保时捷长度4.9米左右,也就是说保时捷车头离斑马线边缘约8米,但警方宣布马芳芳是在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被撞上。离斑马线10米左右的马芳芳,被离斑马线8米的保时捷车头撞上,中间隔空了2米,难道是"隔空打穴"?
疑点二:保时捷撞人没滑行?
按警方公布,魏志刚车速仅74~83公里/小时,以保时捷官方公布数据,这种速度即使急刹 车也至少要滑行15到20米,但魏志刚却丝毫未滑行就停下,我们稍稍懂得物理的都知道惯性。有网友通过警方公布的距离初步测算,保时捷在肇事时的时速应该超过了100公里。
疑点三:录像为何少了关键的29秒?
闭路电视视频没有事发当时的画面,没有事后的画面,只是显示模糊不清的马芳芳顺着路边行走,并非横穿斑马线,恰恰少了事发当时的29秒钟。网友据此下结论:"警方提供的录像不能说明什么,也不能证明什么"。难道新闻发布会还会差那29秒展示的时间吗?为什么摄像头只是照人行横道呢?不是有照机动车道的摄像机吗?
疑点四:拖鞋为何在斑马线上?
事故发生后,杭州媒体记者曾赴现场采访。新闻照片显示,马芳芳的拖鞋是在斑马线上,网友据此表示,事发地距斑马线太远不合常理。还真的是蛮奇怪的,难道那个拖鞋事后懂得自己走回到斑马线上?
疑点五:车速仅74~83公里/小时?
保时捷都撞成那样了,稍有常识的人都懂得这个车速有多可怕,得有多大的撞击力!人都撞的当场死亡了,这个撞击力得有多大?是否因为时速超过90公里,即超过限速的50%,那这个案件就不得不升级了。有网友强烈要求公布所谓的专家的详细推理过程,详细的测量数据,估算办法,估算过程,看看这个官方公布的车速是怎么算出来的?
疑点六:魏家与公安系统的不一般关系?
网友相信魏家不会坐以待毙,所以要求杭州警方把这方面的事公布出来以显示公安系统的清白和廉洁,如何的浩然正气,大义凛然,如何的视金钱如粪土。可是大家都知道,受贿有罪,行贿也有罪。如此说来,一公布岂不魏家就有罪了吗。
疑点七:忽略了马芳芳是未成年人?
马芳芳是未成年人,其具有特殊被忽略了的保护和照顾。《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这个时候到哪去了, 这本应该十分重视的事实怎么就给忽略了呢?
事发现场发现的疑为马芳芳遗物
疑点八:肇事的保时捷有14次交通违规,其中11次已经处理,未处理的三次
在大陆交通违章可不只是罚钱,还有"扣分"这一说,所以如果一次扣1分的话,11次刚好应该扣了11分,要是12分全给扣完了,就要掉销驾照的,那可是无证驾驶的大罪呀。事情这可真就是凑巧到这个地步了?!
据记者的进一步了解,现在最大的疑点是肇事车辆当时的时速。有网友提醒大家当时保时捷撞人之后,两个安全气囊都打开了,按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这个时度应该不低于100公里。并且出事时,在靠近路边14楼的人都能听到,这样的车速至少也要100公里。一位杭州网友说:"可以负责任的透露,杭州莫干山路还有附近的天目山路、环城北路、文一路文二路这些路段,那监控探头叫一个多,我们驾车经过这些地方,都是万分仔细的。杭州警方出示的视频如果没有捕捉到当时的车祸场面是没有意义的,怎么能作为证据呢?只要将凯宴通过斑马线的视频调出来就可以说明了。"不少网友呼吁,警方能否提供更多的现场录像,对肇事车辆的行驶过程和速度进行更有说服力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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