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等参考而已,不用当真?

最近一周信评机构穆迪调降日本电器大厂新力公司(Sony Corp.)的长期债信评等,由A2调降1级至A3。日本最大券商野村控股债信评等也遭穆迪以全球信用危机侵蚀获利为由,连降2级至"Baa2"。标准普尔最近也动作频频,将英国由最高 AAA等级债信评等展望,由"稳定"调降至"负面"等级。

信评机构现在可说是力挽狂澜,因为金融海啸以来,他们屡遭责难。主要是美国金融机构将高风险的次级房贷包裹成证券商品,信用评等机构还给予相当高的评等。如雷曼兄弟倒闭前,标准普尔给的评等为A,预警制度完全失灵。这些商品甚至在保险公司的认证后,四处在市场行销,导致金融机构与投资人纷纷踩中地雷。金融监理单位也过于轻信这些评等报告,放任垃圾等级的商品在市场上大力吸金。

华尔街日报就曾指出,国际信评公司在这波次级房贷泡沫中有推波助澜作用,它们给予问题贷款包装的债券很高评等,让这些商品看起来像美政府公债一样安全,结果害惨许多人。如巴黎银行旗下2档基金踩到美国次级房贷地雷,有1/3以上是属于债信良好的2个A等级。连专业法人投资机构都被信评公司害惨,何况一般投资人。

前一阵子信评机构被指控时,竟然有某公司说:"我们只依赖公开资讯做信评,如果公司的公开资讯有错,我们不是会计师,也不是检察官,自然会做出不正确的信评。"也有信评公司人员说:"我们讲的话就像电影评论一样,可以听,也可以不听。"实在是很离谱的辩白。但也要怪2006年美国《信用评等机构改革法案》及法官的判例中,仅将信用评等资讯视为言论自由的观点。这次金融海啸就完全暴露了信评机制的不完善。

另外,克鲁曼表示,现在有太多复杂的金融商品,信评角色因此非常重要,信评机构应主动了解新商品。信评失效主要是"结构上"的问题,被评分的金融机构付钱要求提供评等,当然会有问题。评等报告应该是公共财,一般人都能阅读。有人觉得既然如此,信评应该由政府来做。但克鲁曼不支持信评机构国有化,因为这可能会让信评成为政治工具,比较中立的方式是政府对信评机构采取严格的监督就好。

信评机构报告向来是投资人了解风险的重要依据。信评绝不是落后指标,而是必须扮演领先指标,具备预警功能的角色。G20高峰会在金融管理法规的决议,将金融法规与监督普及到所有的金融机构、投资工具,对信用评等机构也要严格加以管理。看来对信评的问题,该管的还是要管,国际上已经开始踏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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