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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为敌”必然逼出“以官为仇” (图)

 2008-10-24 21:2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网络图片)

杨佳案举国瞩目,对"杨大侠"的赞美遍及网络。此案的性质已远远超越一起特大刑事案件,而关系到中国司法制度的公共信誉。能否公正地审理杨佳案,不仅是对上海司法机关的考验,更是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考验。

上海警方没有给杨佳"一个公正的说法",杨佳就暴力杀警给了上海警方"一个复仇的说法"。惨案过后,公众期待中国司法能给杨佳案"一个公正的说法"。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即便杨佳难逃死刑,但只要遵循司法程序正义,在审理中做到透明和公正,杨佳也能死得明白,民意的期待才不会落空。

遗憾的是,从案发到一审再到二审,此案的进展让人失望甚至愤怒。以政法委书记吴志明为首的上海司法机构(公检法)公然违反司法程序和践踏司法良知,一面胆小如鼠,将杨佳案置于自己的垄断掌控下,严控相关证人(杨母失踪,郏啸寅被捕),不敢公布杨佳案的真相,不敢说清杨佳母亲的下落,不敢让杨佳聘请中意的律师,不敢公布关乎案情的全部录像,不敢让涉案的七名警察出庭作证,对外只发布有利于上海警方的一面之词,另一面胆大包天,宁冒千夫所指,也要滥用权力操控杨佳案的审理,毫不避嫌地担当办案主角,不顾忌精神鉴定单位的资格问题,拒绝杨佳父亲为儿子聘请的北京律师,执意指定"自己人"担任杨佳的律师,即便在杨佳本人的要求和强大公共舆论的压力下,二审时换了律师,但二审律师仍然不是杨佳的父亲聘请的北京律师,而是上海当局的"自己人"翟建律师。

更离奇的是,作为杨佳杀警动机的最直接证人的杨佳之母,在案发后就"人间蒸发"了,杨佳的姨妈和父亲通过各种渠道寻找,但杨佳案至今已经将近四个月了,杨母仍然渺无音讯,就连北京警方也不知其下落。而媒体中关于杨母的唯一信息,居然是由一审律师谢有明透露的。谢律师似乎具有神奇的功能,他一下就找到了杨母,而且拿到了杨母指定他为代理律师的授权书。

中国人爱面子,中国的掌权者尤甚。但在杨佳案的审理上,上海官权完全不要脸了,赤裸裸地公器私用,肆无忌惮践踏司法公正。中央政权也不要"亲民"、"和谐"的面子了,赤裸裸地罔顾民意、官官相护。

在党主司法的中国,除了来自北京的指令,再无其他力量能够阻止上海当局以秘密审判来尽快了结杨佳案。奥运大戏开幕前,中共高层阻止了上海当局迅速了结杨佳案的企图,将原本要在7月29日的开庭推迟到奥运落幕之后。但这种开庭时间推迟的决定,仅仅是胡温中央基于平安奥运的权宜之计,一旦奥运大戏落幕,中共高层便不再约束上海当局,任由其罔顾基本的程序正义和民意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使司法公正再次成为党国利益的牺牲品,使关注此案的公共期待完全落空。而在中国现行体制下,党中央庇护上海当局,一点儿也不奇怪。

首先,中央政府之所以任由上海当局的秘密审理,最直接的原因是对杨佳案真相的恐惧,进而是对真相可能引发的社会反应的恐惧。正是这种对真相及其民意反应的恐惧才是秘审杨佳案的动力。从中央到地方的官权都被这恐惧逼入黑箱,如同见不得阳光的蛀虫。如果说,瓮安民变和杨佳杀警戳破了和谐盛世神话;那么,秘审杨佳案就戳破了北京奥运吹起来的自信泡沫。

其次,中共政权的独裁性质并没有改变,它从来不是人权的保护者而是最危险的侵犯者,也从来不是自由的保护者而是奴役制的维护者。它非但不会让国人免受暴力的威胁,反而总是使用暴力对付民众。它制定了法律,但它是否依法行政完全取决于独裁党的私利和意愿,衙门可以做任何它想做的事,而国民只能在得到衙门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做。

在网上看关于杨佳案的争论,其中混杂有"京沪恩怨"的成分,我通过电邮询问上海友人对杨佳案的看法,我的一位上海友人在回复中说:上海警察在中国警察体系中算不上恶名昭著。即使如此,认同杨佳的上海市民依然占到很大一个比例,......与此前的各种事件不同,杨佳非常具有维权意识,并非天生的‘暴民',此次事件清晰地呈现了‘公民'被迫成为‘暴民'的过程,做不了秋菊、只能做杨佳。从某种意义上说,瓮安模式的盛行也与太石村模式的失败有关,太石村村民一败涂地、瓮安两败俱伤,既然如此,越来越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会选择同归于尽。拒绝对话、制造对抗,只会产生更多的杨佳和瓮安。"

奥运前后,中国社会弥漫着日益严重的暴戾之气,其主要根源,不是来自民间的暴力偏好,而是来自官权的暴虐统治。即便中共高调宣传"无与伦比"的奥运,这种暴戾之气并不会被金牌老大的成绩"和谐"掉。现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海当局在杨佳案上的滥权,中央政权对上海当局滥权的默许,只能证明执政者仍然迷信暴力专政的统治方式,现行体制仍然是滥用警力和司法不公的庇护所。官权如此作为的民间效应,只能加强民间逆反,成倍地放大了这种暴戾气氛,产生更多的民间暴力反抗,制造出更多的"大侠"或"英雄"。

君不见,胡温中央庇护上海当局完成二审,非但不能平息公共舆论对此案的穷追猛打,反而让杨佳在民意中的英雄形象继续发酵,现在,呼吁重审杨佳案和特赦杨佳的民间公开信,已经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赢得越来越的支持者。即便依靠时间的流逝,可以让关于杨佳案的公共舆论渐渐消失,但中国司法所遭遇的信任危机,不但无法挽回,而且只能加深。"仇官"和"仇警"的民间情绪也会不断上升,使已经愈演愈烈的警民冲突、官民冲突雪上加霜。

事实上,"以民为敌"的独裁思维必然逼出"以官为仇"的民间逆反。杨佳案所引发的滔滔舆论,杨佳在民意中的大侠形象,已经进入历史。民间怀念杨佳的方式,很可能演变为为杨佳树碑立传、每年祭奠杨佳,每有爆烈的官民冲突发生,民间必定想起杨佳。

中国改革已经三十年了,讲究阶级斗争的毛时代似乎早已远去,但在中共政权的独裁本质不变的制度环境下,今日的官僚们,仅仅在物质上远远超越了毛时代,而在政治上和精神上仍然是毛的子孙,永远"以民为敌",把民众当作"刁民"和"愚民"。

今天的官员们,也许不会背诵"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的毛语录,但"敌人意识"已经渗入他们的骨髓,非但不信任不尊重民意,反而把民众当作"潜在的敌人"。所以,对民众的不同政见和权益诉求,对官民冲突事件,官员的思维仍然是敌我先于真假、是非、善恶,只能用以民为敌的老套来为这些事件定性。

今天的官员们,也许不记得老祖宗"上智下愚"的古训,但中共作为"先锋队"的特权意识,让官员们深谙"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驭民术。所以,每有官民冲突事件发生,官方必然把绝大多数参与者称为"不明真相的群众",仿佛数亿国人都是弱智或白痴,不会看、不会听、不会想,也就自然不明真相和轻信谣传,不辨是非和永远错判,只有等待父母官来揭开真相、辨别是非、扬善惩恶。这种独裁制度特有的"喂养论",既是衙门霸道对民意的侮辱,也是权力狂妄对民智的贬低。

然而,今日中国的民间,不再是愚昧而训顺的羔羊,而是权利意识逐渐觉醒和维权活动高涨的民间。今日中国的信息传播,也不再仅靠官控媒体一途,而有了难以封锁的互联网平台。所以,共产党永远伟光正的自我标榜,早已变成了"皇帝的新衣";草民永远愚昧无知的教主面孔,大都变成讽刺性新民谣的素材。当官方版本的"瓮安事件"变成网络民意的"俯卧撑",当官方版本的杀人犯杨佳变成民间版本的"杨大侠 ",凸显的是比事件本身更严重的官民对立。"以民为敌"的官权思维,必然带来"官逼民反"的冲突,也必然造就一种普遍的"以官为仇"的民间逆反心理:每当发生官民冲突事件,民间的反应肯定是官逼民反,官府的说辞都不可信。因为,在民众心中,衙门本身就是邪恶的,撒谎是官府的本能,当官的没有一个好东西。

如果胡温政权还不放弃独裁治国,还不开启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政治改革,那么就只能是"以民为敌"和"以官为仇"的相互激荡,只能让民间的怨恨越积越深,官民对抗越来越强,抗争方式越来越烈,极可能引发出失控的大规模暴乱,使中国再次陷于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

2008年10月24日于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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