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文革冤案平反:致南京市委朱善璐书记公开信
胡春生,男,现年64岁,现为山东宁阳县海化魁星化工公司退休职工(原籍为江苏南京市人),身份证号370921194403241216。有关胡春生文革遗案平反落实政策问题情况报告,特别在文革冤案中被中共警察刑讯逼供(见附),造成终生伤残害。即1970年,非法审迅中的刑讯逼供手段,造成伤害后遗症十几种,有充足的证明材料。由此形成伤残害后遗症,达三十五年之久,有省级医院诊断证明,急需要治疗或救治,如被踢伤的睾丸,落下常期疼痛的后遗症,被打伤造成的心脏病,手术治疗中要用到心脏支架,被打伤的腰部,眼睛、胆囊及肝,医嘱均需手术治疗。
中共南京建邺法院对胡春生,以莫须有的罪名三十五年的迫害,从未正式道赚,中共对文革刑讯逼供,那种置胡先生以死地而后快,并放任这种暴行的发生,造成伤残害讳言不忌,现在中共官员竟廉不知耻只拿出伍万元就算官了(罢诉息访)。
自2005年以来,中共宣布胡春生无罪后,近三年来未给任何经济补偿。在奥运前夕,因害怕胡春生这样人去北京上访,才不得不花伍万元企图买平安。
但三十五年中共的迫害,特别是刑讯逼供,造成伤残十几种后遗症,区区伍万元仅仅是杯水车薪。在大陆医疗费高昂的环境下,胡春生按医嘱,安一只心脏支架即10万元以上,所以,拿伍万元小恩小惠就蒙混,简值是滑天下之大嵇,这样残暴的行为,只有也只能发生在中共独裁专制中,对这样灭绝人性的施暴,法院只用伍万元想打发或是想搪塞,也是对人权入宪原则亵渎,这样残无人道的行为所落下残疾,只用伍万元想打发或是想搪塞,说明法院蔑视人权,暴露南京建邺法院人性缺失。亦可看出中共人权入宪是假,其反自由、反人权的狼子野心暴露无遗!
更不用说又以种种酷刑,造成胡春生三次自杀(见http://www.huchsh.com).国家对此讳莫如深,竞以自杀行为咎由自取而不予处理,足见国内人权之一般。可见中共对人权的蔑视已疯狂无以复加!
附刑讯逼供原稿
1970年6月14日后,军管会刑讯逼供,突然升级即敞开惩罚,他们口口声声说,为了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打死亦活该的观念,纵使刑讯逼供为酷刑。
一、批斗会前的惩罚
由于我在隔离室内吵闹不安,要求见首长翻案,在批斗会前夕的一个下午,我被再次提审。
一进提审室,桌子上放着绳子、铐子、屋内密不透风(闷热),白天还开着灯。
那个男军人劈头就责问道:胡春生,你要见首长,有何话讲?我就把冤情一股脑儿倒出来,咬定毛主席像纸不是我撕的,那个提审员恶狠狠的讲:不是你撕的,你为什么要承认,你为什么要签字?我刚想争辨,那个军人脱下军衣,拿起桌子上的棕绳,就抽我的头,一面抽打,一面说:"上次头破了还好心给你包扎,这次打烂了,也不会包扎的,顿时,我的右额被打破,热呼呼的血与汗交融在一起,火辣辣地顺流下脸面,就像跳进油锅中受着煎熬,由于一根棕(绳)丝,刷到眼珠,当时一阵刺痛,泪水哗哗像涌泉,眼前直冒金星,为了缓解疼痛,我咬紧牙关,咯咯地响......
最后提审员恶狠狠地告诉我:很快一个全市性的万人批斗大会召开,你若再不老实,便对你不客气,下场可悲。
二、砸烂他嘴,看他(怎么)翻案。
万人批斗会后,我决心用仅有的条件申诉,书写材料(在押回山东前,材料全部被没收),由于我坚定翻案立场,我被升级为拘留。
一天晚上,我被从号子叫出,带上铐子拐一个弯,我被黑布蒙上眼睛,仿佛带到似乎与上次相同的房间,一进门即一股闷热气袭来,一个声音洪亮的男子问:你叫什么名字,在我回答后,另一个男子(声音沙哑)说:你好大胆,你不但是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案,也是翻我们首长的案子。
我要求摘除蒙眼布,并坚决否认进入现场,否认撕像情节时,那个洪亮声音男子说:打烂他嘴,看他敢不敢翻案。话音刚落,我突然被一重物撞击到嘴边,感到一阵剧烈的疼痛,我预感他们是用铐子砸的,所以我本能的缩脖低头,并左右转动,他们一会儿砸到左边,一会砸到右边,一会儿砸到头上,一会砸向额头,我漫无目的的转动着身体,头部,一边拼命大喊,不巧那个重物,碰撞到牙上,嘎崩一声,一阵钝痛,流遍全身......
因为我的血气方刚,初生牛犊不怕虎,绝决的言辞直冲他们面子,恶言相对,甚至骂了他们。
他们二人说,给他来个厉害的,他们猛踢我的下身,我一阵剧痛,心中如翻江倒海一样,跌倒在地下,我觉得双脚被捆紧,很快觉得自己脚,吊在上面,头朝下,身上汗水沿着脖子、脸颊融合为血水,一滴一滴流淌着。
隔了好大一会儿,那个声音洪亮的来问我:(底朝天被吊)滋味很好受吗?又说:你哥都承认了,你母也交待了,你姐也说是你干的,你还抵赖,你这个反革命分子,十恶不赦,今晚,你再不老实,就别想活着出去,讲话中我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
当时"左"的思想欲望如同野兽,虽至圣大贤,也会让强烈的私欲,引入歧途。
那个声音沙哑的人似乎好意、友善的慢慢问道:还要翻案吗?再翻案今天就整死你。
由于我当时心一横,坚持要翻案到底。
我要翻案到底的话还没说完,我的嘴皮又被皮鞋多次光顾了,我撕心裂肺地哭喊,要找首长,非要翻案,他们恼羞成怒,我再次遭到猛烈打击。其中一次皮鞋的尖,踢到嘴里牙床上,一声牙齿断裂的嘎崩声,还有泥沙带入嘴中,我边吐好几次,痛的我钻地无门,直像是落入了十八层地狱。
最后一次,我的头额(右)被踢中,便先失去了知觉......
第二天醒来时,浑身上下疼痛,呼吸困难,嘴肿得胀不开,一跳一跳地痛,不能吃饭、喝水,额头伤口流着血,(后来伤口发炎、化脓、溃烂)吐痰带出的血丝中,还有碎牙,发现右边牙床,一下子少了好几颗牙,下腹睾丸肿痛,阴囊饱满光泽,连着几天不能出去放风洗脸,特别是右眼疼的争不开。(1977年,此眼不得不进行手术治疗)
1970年8月22日被押回山东,原单位同事皆看到我受伤的情况,皆能为我证明,特别右额头大疤痕,有医疗专家称为重伤痕,牙被打掉七颗,也属于重伤害(见损伤鉴定规定)。
被刑讯逼供的岁月中,我有时陷入癫狂,常常紧攥着拳头,或者伸出食指乱抓乱撕,将我的衣物撕的粉碎,或者抓住肥皂之类的东西紧捏,非捏扁不可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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