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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第一野蛮拆迁

作者:陈孝芳  2008-04-15 14:4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我叫陈孝芳,安徽巢湖市人,已经退休,爱人周斌武在电力疗养院工作(今年10月4日周斌武因工右脚内外踝骨被钢化玻璃砸成骨折,至今行动不便)。2007年12月24日,我和往常一样上街买菜回家,还未来得及吃早饭,就看到警车、搬家公司车开到我们大院。市建委张正生(副主任)带着特警、公安、城管、搬家公司、开发商、拆迁队等有一两百人,手拿大铁撬、大铁锤,将我家的北大门、南护院围堵起来,接着南北打砸声连成一片。

三楼住着徐安木、李永华一对老人,气愤的说:"政府这样目无王法,怎能叫百姓遵纪守法,这叫什么和谐社会"。退休处级干部李克尧夫妇愤概的说:"政府太不象话,我们都是合法住房,你们在知法犯法";离休干部王德胜愤怒的说:"你们的行为和过去国民党相比有什么两样?巢湖市乱套了。"而我只好用自来水喷洒自卫,但寡不敌众。南院墙砸通,几名特警将我强行按倒在地,顺地倒拖十几米,拖得遍体淋伤,鲜血直淋,围观的群众愤怒的说:"这简直是土匪、强盗!过去土匪强盗见有钱人抢,现在共产党连老百姓都抢!"

我哭喊着、挣扎着。这时家里一片混乱,只见有搬家的、打砸门窗的、有拾破烂的、有收旧货的、有围观群众的。周斌武拖着病腿,要求市建委张主任(代表市政府)停止打砸,让我们家里人配合你们搬行不行?我的脚骨拆未愈,请你们讲点人性道德。

张说:"我们今天是按领导指示办事!"从早上8点到下午12点45分左右,房屋砸烂、屋内搬空、水电消毁,家里的贵重物品,房顶存储的现金(给孩子买房子的),小院名贵花木、兰花(素心梅叠瓣、多芯叠瓣、金叶荷、三星叠瓣各一盆)、引进国外摩罗哥薄荷、日本甜叶菊(新品种)都不知去向,价值百万的名贵花卉倾刻间被践踏得荡然无存。在这5个小时内,我们的住房权、财产权、人身权、隐私权都将受到严重侵害。这时天空下着雨,是老天爷在为我们流泪。央央大国、法理何在?

事情从头说起:2006年11月26日上午,几个陌生人挨户送发拆迁指南,事后打听才知道,我们所在地丁岗圩190亩要旧城改造,已卖给"天易"房产公司进行商业开发。在这190亩土地上,有1/3之多是菜农种的菜地,每天有一两万斤蔬菜上市;1/3是单位所在地以及市民住房,剩下是菜农住房以及其他住房,还有铁路等。我们住电力疗养院宿舍里,大约9亩多土地,有三幢宿舍,共58套住房,其中三套是单位房。公共部分有围墙、门卫、绿化、道路、活动场所、简易车库等。我住第三幢二单元101室一楼,99年初住入。

在未住入之前,因家有老人,考虑二室一厅不够三代人居住,于是向外扩展14m2,实际住房面积94m2,地面内外装修一次成型,还剩下26m2小院,有合法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在小院我们经营着花草苗木(爱人毕业北农园林花卉专业),03年办了苗圃引种、培育、技术推广及销售的营业证,年收入十万元左右,04年我本人办了日用品销售经营证。2007年9月1日,突然接到拆迁办下发的拆迁纠纷裁决通知书,10个月过去了,开发商从未和我们见过面,哪来的纠纷,哪来的评估?于是我们要开发商下午和我们谈,开发商管红艳(女)、张志兴(男)两人来我们家。管主动说:你们住铁路边的住户属第三期工程,09年后动工。并要我们谈谈条件,我们出示了有关证件,以及每年的进帐单,管很不自然。我们要求原地址回迁,管心不在焉,因为9月1日下午市政府动用好几百人用推土机强行摧毁菜地,菜农不同意征收补偿标准在反抗着,管接听电话不停,无心和我们谈,说改日再来。

9月20日拆迁办下发裁决书,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我们要求拆迁办收回裁决,但毫无结果。11月17日拆迁办张书生带着一人来我们家,我们说原地址回迁不行,就货币化补偿行不行。经营用房按回迁经营房两层均价计算,每平米4500元(开发商自己定的价),你看能不能接受。张书生说我做不了主,回去和老板说(开发商),十几分钟谈话。12月17日,市建委张贴公告(附后)。12月21日下午四点左右,拆迁办汪科长带着三人,其中一人是张志兴,我说你们开个价吧,张说,原地址回迁不行,我们开发商品房要对外卖,货币补偿二十二万打包。我说你们拆迁就意味着我家小院从此终止,不再拥有这每年十万元左右收入(进帐单可查),你这个补偿太让我们吃亏了,起码你们要给个适当补偿吧。张说:"就这个价,最好今天把字签掉,不然你会后悔的"。我说:"我爱人腿脚肿得象大象脚,行走不方便,能不能缓一缓"。张说:"这是你们市政府的事,我们管不了"。汪说:"公告是上面领导的意思,我们没办法",不欢而散。

自12月17日至23日,我们求助于巢湖市宋市长,求助于人大徐主任,求助于市法制办,但都无济于事。市建委的权力大于一切,超越法律,任何单位和领导干预不得,于是就出现了12月24日的悲惨一幕!丁岗圩190亩至今还有两个单位未搬迁(巢湖市看守所、电力疗养院公共部分),铁路还在运行,还有几十户人家未动,我们宿舍区还有16户未动。开发商06年11月底向拆迁户承诺:18个月交房使用。

12个月都过去了,到现在连个砖块瓦片都没有动,18个月无法兑现。旧城改造为百姓利益,政府没有听证会、没有宣传资料。动不动就强拆强征。菜地是强征的,连这个青苗费都没有,在190亩以外"小圩墩"一户在12月20日中午,拆迁队趁主人司有霞不在家,用推土机强行将房屋推倒,新华网、人民网等多家个网站都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安德利一户主叫吕二强,因不服强拆,用汽油当着公安人员的面自焚死亡。下一户又不知是谁家,我们老百姓合法居住房,受法律保护,在巢湖市法律是一纸空文,一文不值,如今由谁来维护《物权法》? 只要你来到巢湖市,无论在出租车上、餐馆饭店、摆摊商铺、机关单位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提及到巢湖的拆迁,人们就说:"巢湖市政府已被开发商买断,政府成了开发商的走狗,这里没有共产党领导,没有王法,官商勾结太黑、太黑......"。试问:1、巢湖市政府是以人为本,关心民生疾苦,还是目无王法,践踏弱势群体人权。2、巢湖市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还是被开发商买断后,任开发商颠倒黑白,言听计从,听从开发商的指使,对弱势群体进行残无人道的打击。3、《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在巢湖市为何是权大于法?条例大于法??求助媒体把我们的事件公布于众,让有良知的世人来评说!谢谢! 受害人:陈孝芳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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