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8下午16时40分,天网浙江义工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今天洞头法院判决庄鹏等维权村民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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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16时许,洞头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庄鹏、庄恭冬等五名村民阻扰非法施工维护自己权利一案。法院方面以聚众闹事阻碍交通判处庄鹏有期徒刑1年、庄恭修有期徒刑1年6个月,而庄恭盘等三位村民均被判缓刑。
据悉,洞头县法院宣判后,旁听的70余村民纷纷鼓掌大呼"英雄、英雄!"同时,农民们也当庭抗议非法征地、殴打村民无人处理,反而对阻扰非法施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村民加以重判,是典型的枉法裁判。现场秩序一度较为失控。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强烈抗议浙江洞头当局违背和谐社会的理念、罗织罪名判处5农民的违法举动,并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干预此案,无条件释放这些农民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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