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8下午16時40分,天網浙江義工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今天洞頭法院判決莊鵬等維權村民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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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16時許,洞頭縣人民法院開庭宣判莊鵬、莊恭冬等五名村民阻擾非法施工維護自己權利一案。法院方面以聚眾鬧事阻礙交通判處莊鵬有期徒刑1年、莊恭修有期徒刑1年6個月,而莊恭盤等三位村民均被判緩刑。
據悉,洞頭縣法院宣判後,旁聽的70餘村民紛紛鼓掌大呼"英雄、英雄!"同時,農民們也當庭抗議非法征地、毆打村民無人處理,反而對阻擾非法施工維護自己權利的村民加以重判,是典型的枉法裁判。現場秩序一度較為失控。
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強烈抗議浙江洞頭當局違背和諧社會的理念、羅織罪名判處5農民的違法舉動,並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干預此案,無條件釋放這些農民以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的公平正義和農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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