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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中国二〇〇七年五大“文字狱”(中)

 2008-02-06 02:2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二、山西"稷山文案"

山西稷山三名科局级干部因为写"举报"县委书记李润山和生活作风问题。均被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他们分别是:杨秦玉52岁,人大代表,还是人大法工委主任,薛志敬55岁,稷山县农机局局长,南回荣57岁,都是稷山县的科级干部,处于退休的边缘,一辈子默默无闻。

这份改变薛志敬等三人命运的材料名为《众口责问李润山》:"大红楼吃住,休闲娱乐一条龙......专职‘女秘书'殷勤侍陪,久而久之,如胶似漆......"对县委书记李润山的生活作风提出了诘问,正是这一问,使他们成为日后的"诽谤者"。另外3个问题分别是稷山县城市建设的问题、干部工资待遇的问题和招商引资的问题。第一个问题主要指向稷山县委对面的关公商厦所在地块。《众口》称,商厦拆除后,政府本来向社会公开承诺,要在此建"稷山县标志性的建筑",后来却突然卖给个人搞房地产开发,并且存在"贱卖"行为。

在2005年3月26日稷山县人代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把原关公商厦、古塔市场所在地建成县城建筑宏伟、设施齐全、功能先进的商贸中心,提高城市品位",而现在,该地段矗立的是六层的商住楼房,为私人开发商所有。实际上, "贱卖"并非空穴来风。曾经参与该商厦拆迁的稷山县城建局领导证实,该地段在拆迁时,"拆迁的费用就在800万以上"。 薛志敬的辩护律师据此认为,《众口》中所列主要问题属实,而在起诉书和判决书中,这3个问题均只字未提。

现年55岁的薛志敬在众人眼里一直是个不怎么张扬的"好人",稷山县县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副主任薛建增用"没什么能耐"来形容他,因此在事发之后,薛志敬被指为"诽谤案"的"主谋",吃惊的人不在少数。在与之交好的党校老师梁油庆的印象中,杨秦玉脾气不暴躁,薛志敬是好人,南回荣不惹事。多数人认为他们的社会信誉度高,并且南已退居二线,薛和杨年龄也快到了,"政治上不可能有何想法"。

根据事后杨秦玉和南回荣被捕后在公安局的笔录,当时是薛志敬提议写那封"举报信":"县里将开两会,要换届,听说李润山要走。咱们想想他有哪些不正常的事,给他整理一份材料,给大家发发,让大家都知道。"事后,薛志敬3人承认与李润山没有私人恩怨,对于自己的动机,他们对警方的交代是"搅和搅和两会"。这成为司法机关对这起提起公诉并最后认定为"诽谤"罪的一个理由。在法院后来的判决中,"两会期间破坏稷山形势"也被写到了判决书上。

"当时(被抓后)太害怕了,想早点出来才那样说,"薛志敬出狱后坦承说,写这封信,主要是因为自己与"那些当官的格格不入,看不惯那些人的腐化堕落,看着就来气"。

材料写好后,薛志敬出钱,南回荣打印,杨秦玉在外县侯马县向外邮寄。杨秦玉后来得知,正是由于自己当时书写的邮寄地址,最后被警方锁定,"据说当时秘密调集了全县所有干部的档案到公安局,一个一个地对笔迹"。

南回荣扮演着这次诽谤案件执笔人的角色。"这是一个比较冒失却不乏正义感的人,平时就爱给人写诉状,鸣不平。"与南同村的一名邻居说,南此前最"出彩"的事情,是该村一名村民被当地公安局误抓,南回荣把诉状一直写到全国人大,最后促使事件圆满解决,"此事他是逢人便讲,生怕别人不知"。警方透露,在南回荣家里还搜到了几封举报信,分别指向几名县里的干部。李润山由此称之为,"这下把稷山县匿名信的窝子挖出来了"。

2006年4月19日凌晨两点,警方对杨秦玉和南回荣突然逮捕。薛志敬听到风声后逃逸,于2006年9月3日在太原女儿家被抓,随后成为此案中最后一名定罪的被告。

此后,事情的发展便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期:抓捕、审讯、拘留、获刑。2007年5月17日,山西稷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07)稷刑一初字第28号刑事判决书,判定薛志敬诽谤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三,"彭水诗案"。

轰轰烈烈地重庆山西"稷山文案"和"孟州书案"余音未了,又冒出了个"彭水诗案"!

2007年8月15日,重庆市彭水县公务员秦中飞填了一首词《沁园春•彭水》:"......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城建打人,公安辱尸,竟向百姓放空炮......"。写完了觉得挺好玩,就用手机和聊天工具发给朋友网友欣赏。这下捅了马蜂窝,秦中飞因"诽谤罪"立即由公安局国保大队立案侦察,警察搜查了他办公室的书籍、电脑等,并没收了秦的手机及QQ号,随后又将他带到了公安局国安大队。第二天晚上,秦中飞被彭水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10天后,经过数次提审,公安局于9月11日对其正式下发逮捕令。在押期间,秦一直没有弄清楚诽谤了谁?也没有任何人明确告知。他在被关押了近30天后,由公安局动员其远房堂兄"取保候审"。其间,公安机关还传讯了接收短信的10多个人,以及这些短信的二次甚至三次传播和接收者,"至少有40多人受到牵连",一位收到短信而被两次问话的中学老师称。警察搜查了他办公室的书籍、电脑等,并没收了秦的手机及QQ号,随后又将他带到了公安局国安大队。第二天晚上,秦中飞被彭水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10天后,经过数次提审,公安局于9月11日对其正式下发逮捕令。在押期间,秦一直没有弄清楚诽谤了谁?也没有任何人明确告知。他在被关押了近30天后,由公安局动员其远房堂兄"取保候审"。其间,公安机关还传讯了接收短信的10多个人,以及这些短信的二次甚至三次传播和接收者,"至少有40多人受到牵连",一位收到短信而被两次问话的中学老师称。

8月31日下午5点半,他被带到县公安局国安大队时,他的警察同学申请了回避。由国安大队的谢队长及一个工作人员对其传讯。他们反复追问秦写《沁园春·彭水》的动机,并怀疑背后有什么力量指使。秦中飞说:"这仅仅是填写的一首词牌,不针对任何人,也没任何目的。"

根据秦本人的叙述,《沁园春·彭水》是在8月15日中午填写的。当时,秦在办公室准备午休,难以入睡,便摆弄出手机短信,翻阅到一则《虞美人》。这是一首反映彭水现状的诗词:"彭水腐败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白云中学流产了,彭酉公路越修越糟糕,学生走光老师跑......一江乌水向下流。"秦觉得有点意思,但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感觉不是很押韵。他用了20分钟的时间,把这首"貌似打油诗"改成了《沁园春·彭水》:"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城建打人,公安辱尸,竟向百姓放空炮。更哪堪,痛移民难移,徒增苦恼。官场月黑风高,抓人权财权有绝招。叹白云中学,空中楼阁,生源痛失,老师外跑。虎口宾馆,竟落虎口,留得沙沱彩虹桥。俱往矣,当痛定思痛,不要骚搞。"

秦向他们保证"仅仅是一首涂鸦之作,没有任何政治目的。"警察并不相信他所说。晚上12点左右,他被带到了公安局二楼值班室,坐在沙发上,他的右手反铐在墙上。"他们对我还是非常客气,也没有打我。"秦说。秦中飞31岁,是一个5岁男孩的父亲。1998年7月,秦从绵阳师专汉语言文学系毕业后,分配到高谷中学教语文,2003年5月调入彭水县教委。他相貌文弱,做过最勇敢的事情是:在县里组织的"苗族风情舞踩花山"大赛上跳了段民族舞。假如没有写这首词,秦中飞或许会跟这个县城里的公务员一样,毕生为一套房子和儿子的将来忍气吞声,平淡而安稳地过完一辈子。

"他爱好写作,是个典型的文人。"秦的高中同桌李星辰说。秦也经常把他所写的东西发到QQ空间主页,有时还会主动传给同事好友。所以当警察追问到这首《沁园春·彭水》时,他承认了,并以为没多大问题。在9月1日这一天,秦中飞又被带到了公安局,审讯了两次。还是老问题,审讯者试图揪出躲藏在诗词背后的"黑手",以及核对转发的名单。下午6点左右,公安局和检察院分别请来电视台对审讯过程进行全程录相。秦中飞以为要在电视新闻里播放,他感到自己的脸面丢尽了,今后将无颜生活。

审讯者保证说,只是作为办案的录相资料保存,不会在电视上播放。秦这才稍稍安了心。但仅仅是到了晚上,他又开始恐慌。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对其刑事拘留,随后送到了彭水看守所。他的妻子陈琼,一个没有工作,在城北做些小生意的妇女,从邻居手里拿到转交的拘留通知书后,这才知道丈夫被关押了。但一直没有得到许可见面。此时,秦中飞仍相信自己的清白,直到9月11日,彭水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逮捕了他。

陈琼开始奔走伸冤,律师李纲明确告诉她,"从秦中飞的《沁园春·彭水》来看,并不构成诽谤罪"。李纲认为,词里面所写的并非捕风捉影。"你可以从字面理解到任何意思,但不能因此认定诽谤了谁。缺乏了主观意图,诗词中没有指名道姓,也没说什么坏话,只是描述了彭水的现状和事实。"写好《沁园春·彭水》后,秦中飞把诗词输入手机,在接下来的十几天里,他发了10-15条短信,并在QQ上发给了4-6个网友。本意是纯粹消遣和"文人情绪的发泄","但没想到,自己在20分钟内的涂鸦之作,竟会给朋友带来这么大麻烦。"

孙兴(化名)是在8月16日接到短信的,他是一位中学老师,秦的好朋友。第二天,秦中飞兴奋地问他:"收到我发的短信么?写得好不好?反映的问题怎么样?"孙兴会心一笑,他问谁写的?秦没有回答。9月2日,孙兴被公安局电话传唤。这一天,秦中飞被关押在看守所。同时被问话的还有10多个人。"人太多,公安局分成了几拨,分别问讯。"每个被传唤者几乎都被问到了如下问题。警察说:"你看他这样的短信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对彭水经济影响很大,你怎么认为?""这首词里面好像对三个人进行了人身攻击,你怎么看呢?"孙兴说:"几句诗词就给彭水经济造成影响?似乎没这么大的威力。我也没看出来对什么人进行了人身攻击。"

40分钟后,孙兴被告知可以回家,但警察说,"你的事情还没完"。第二天,孙又被叫到公安局问话。凌晨2点,彭水公安局对各组情况进行汇总,确定了一些没有说清楚的人的名单,次日再次进行了传唤。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被叫到公安局问话的据说有40多人。秦的好友阿海(化名)将短信转发给了另外两个朋友,结果他们都被带到了公安局。凡是收到和转发过《沁园春·彭水》这一短信的人均被叫到县公安局接受调查,彭水县城人心惶乱。关押在看守所里的秦中飞对此一无所知,他的脑海一片空白,就像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撇向哪里?何时才能获得自由?

转机出现在9月29日,彭水县教委主任徐诗农以及公安局一位姓郑的副局长让陈琼对丈夫取保候审。此时的陈琼,已经从李律师那里获得法律支持,"你们没有证据强制关押了他一个多月,现在让我们取保候审?如果有罪,法院会判,如果没罪,我们法庭上见。"她愈加坚定了丈夫无罪的信念。

郑副局长和她当场吵起来。"取不去取保,由不得你说了算。"郑说。"如果取保候审,后果你们承担。"陈琼嚷道,大家不欢而散。事后,徐对秦中飞说:"你们夫妻俩是不是关系不好?你妻子不肯保你出去。"秦不知道几分钟前发生了什么,在看守所里,他被禁止家属探望,几乎与外界绝缘。"你还有没有远房亲戚?"徐又问。秦想到了一个在老家当校长的远房哥哥。徐赶紧电话通知这位校长,让他下午赶到公安局为秦取保候审。关押了近一个月的秦中飞重获自由,书面理由是:犯罪情节轻。

"我是被告,能不能告诉我诽谤了谁?"10月12日下午,秦中飞送律师函到县检察院,他问检察官。"你诽谤了谁,自己心里清楚。"检察官说。在9月2日,警察曾指着《沁园春·彭水》词首三句话"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问被传唤者"这里面对三个人进行了人身攻击,你认为呢?""像是在诱导。"孙兴说。警察没有说出这三个人的名字。他也没听秦中飞说起过谁。一个化名"吕木"的知情人分析,"词开头几句,看似戏谑之句,平淡无奇,实则非常绝妙。"但公安机关相信,在这首词里,隐喻了彭水县委县政府三个领导--前任彭水县委书记马平,现任县长周伟,县委书记蓝庆华。

词中所"隐射"的三个主角之一,彭水县前任书记马平,2001年调任重庆铜梁县委书记,2007年8月30日,因涉嫌职务犯罪,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已被检察机关逮捕。

检方的起诉意见书称,秦中飞捏造了一首引起群众公愤的词,利用QQ和短信方式进行发送,严重危害该县社会秩序和破坏了蓝庆华、周伟的名誉,触犯刑法246条之规定,涉嫌诽谤罪。

对于以上指控,李纲称秦中飞缺乏诽谤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条件。诽谤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本案中秦中飞主观上就是一个善意的玩笑,内心深处也表明了他作为一名彭水人的一些良好的规劝。而事实上他与蓝庆华、周伟二人也无冤无仇,无任何犯罪动机可言。另外,秦中飞所编的"打油诗"短信里所反映的情况均系彭水县客观存在的一些现实,诸如一些久而未决的工程等,同时该条短信的传播也仅是为数不多的数十人,更谈不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破坏蓝庆华、周伟的声誉。相反,实际是对彭水县发展表现出的一种热情和关注,这些现象及现实问题的妥善解决和处理只会对彭水的改革开放百益而无一害。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无罪不起诉的决定。

李纲还指出,根据《刑法》第246条之规定,本案是属于自诉案件,法律规定,自诉案件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本案"受害人"蓝庆华、周伟二人甚至包括短信里谈到的另一个人马平如果均认为该短信损害了他们的人格和名誉,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话,他们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同时,蓝庆华、周伟系彭水县的县委书记与县长,系彭水县当地党政的现任负责人。故该案侦查机关和审查起诉机关及最终审理的人民法院均应集体回避该案的处理。

关押了一个月。如今,秦中飞已出狱门取保候审,当他对"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的经历仍心有余悸时。2007年11月以来,该案被认定为错案,秦中飞无罪,并获得了国家赔偿。这起案件被舆论称为"彭水诗案"。"彭水诗案"错在哪?据悉,有关方面组成调查组调查后认定,这是一起政法部门不依法办案、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案件。可喜地是,目前,县委书记蓝庆华已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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